❶ 關於退伍老兵養老保險
四、關於安置在企業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問題
(一)基本養老保險問題
軍隊退役人員退出現役,安置在企業工作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其軍齡視同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對一直未參保繳費或參保後又中斷繳費的,屬於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負擔,單位繳費部分確有困難的,可由軍隊退役人員所在企業與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協商,簽定緩繳或補繳協議,使其能夠參保並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將軍隊退役人員按規定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地方財政特別是省級財政要調整支出結構,緩解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中央財政在安排養老保險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時,對財政確有困難的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以及接收軍隊退役人員人數較多的地區,予以適當支持。
(二)基本醫療保險問題
軍隊退役人員應隨所在企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所在企業尚未參保的,地方政府要督促企業盡快參保;多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通過降低繳費率,不建個人帳戶、單建統籌基金的辦法,將其納入基本醫療保險。以靈活方式就業的軍隊退役人員,可按照當地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辦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未參保軍隊
退役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有單位的由企業按規定負責解決;企業解決確有困難及本人和家庭無力支付的,納入城市醫療救助體系,未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制度的地區可通過臨時救助等辦法予以解決。
(三)失業保險問題
在企業工作的軍隊退役人員應隨所在的企業參加失業保險,其失業時,對符合《失業保險條例》規定條件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辦理有關手續,按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並按規定提供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促進他們再就業。
對因生產經營不正常、長期停產半停產欠繳失業保險費的企業,在簽定補繳協議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可為該企業失業的軍隊退役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並提供相應的再就業服務。
企業關閉、破產時,要按有關規定在資產變現收入中優先清償企業欠繳的失業保險費。無法完全清償部分,經有關部門審核並報當地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予以核銷,切實維護企業軍隊退役人員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五、關於殘疾軍人和在鄉老復員軍人醫療問題
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規定,妥善解決殘疾軍人和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鄉老復員軍人(以下簡稱在鄉老復員軍人)的醫療問題。對一級至六級殘疾軍人的醫療費用按照民政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印發的《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辦法》(民發[2005]199號)的規定予以保障。七級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有工作的由工作單位解決,沒有工作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解決;七級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以外的醫療費用,未參加醫療保險且本人支付有困難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給予補助。
關於在鄉老復員軍人醫療問題,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幫助在鄉老復員軍人解決醫療困難問題。要積極研究和制定醫療費用減免的具體辦法,把符合條件在鄉老復員軍人納入優撫對象醫療補助和農村醫療救助范圍;已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的地區,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幫助符合條件的在鄉老復員軍人解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繳費問題,將其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范圍。
中央財政對包括殘疾軍人、在鄉老復員軍人在內的撫恤優待對象較多的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用於幫助解決撫恤優待對象的醫療費用困難問題。
六、關於殘疾軍人等級與工傷職工殘疾等級的銜接問題
《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試行)》(民發[2004]195號)與《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GB/T16180—1996)的主要判定依據基本相同,按照兩個標准評定的等級可視為對應。
地方和軍隊有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各負其責,加強軍隊退役人員的思想教育,進一步做好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加大督促落實各項政策的力度,妥善解決部分軍隊退役人員的實際困難,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關於進一步落實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保障政策的通知
勞動部發[2007]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建設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
現就進一步落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認真做好軍隊復員幹部就業再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勞動部發〔2005〕17號)和《關於認真做好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17號)(以下簡稱兩個「17號文件」)的各項勞動保障政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落實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保障政策
(一)落實再就業扶持政策
對失業且有再就業願望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憑退役證、身份證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求職登記,符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36號)規定條件的,辦理《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相應的再就業扶持政策。
(二)解決基本養老保險接續問題
1、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尚未參保繳費的,可持有效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障經辦機構辦理登記軍齡手續,原有軍齡可視同繳費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軍齡)滿15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對已辦理登記軍齡手續後按規定繳費的,其實際繳費年限與原有軍齡合並計算為繳費年限。
2、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處於失業狀態的,由所在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保留養老保險關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軍齡)滿15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
3、對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個人按規定繳費,企業繳費確有困難的,可由軍隊退役人員所在企業與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協商,簽訂緩繳或補繳協議,使其能夠參保並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4、對實現再就業繼續參保繳費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社會保險經辦機關要及時受理並做好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工作。
5、對以個體工商戶或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費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繳費。
(三)解決基本醫療保險接續問題
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按規定享受醫療補助。不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以及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可以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有關政策參加醫療保險,接續醫療保險關系,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其軍齡視同繳費年限。對未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地方政府要督促企業及個人按照規定參保繳費,對於確有困難的企業,各地要通過多渠道籌資,幫助其所在企業參加醫療保險。對無力參加醫療保險以及參加醫療保險後個人醫療費用負擔沉重的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要按規定將其納入醫療救助范圍,保障其基本醫療待遇。
其他安置在企業的1954年11月1日以後入伍並參加過為抵制外來侵略,完成祖國統一,捍衛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保衛國家安全而進行的武力打擊或抗擊敵方的軍事行動,迄今已經從軍隊退役的人員(簡稱參戰退役人員)和參加過核試驗的軍隊退役人員,按照勞社部發〔2006〕17號文件和本通知規定解決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問題。
二、加強部門協調配合
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財政部門要嚴格履行中央明確的落實有關政策職責分工,進一步做好信息交流,情況通報等資源共享工作,形成協調聯動工作機制。
(一)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與當地民政部門的溝通與配合,做好從民政部門接收復員退伍軍人資料工作,並組織專門力量進行核實。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平台作用,深入開展排查工作,摸清底數,力求不留死角。要進一步加強對軍隊退役人員的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工作,優先推薦就業崗位,按規定落實各項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要做好部分軍隊退役人員軍齡登記工作,准確核實視同繳費年限,主動宣講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政策規定,認真做好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工作,為軍隊退役人員參保繳費、待遇支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要採取適當形式正確宣傳兩個「17號文件」精神,使軍隊退役人員了解和掌握相關政策,增強自身就業和參保意識。
(二)民政部門要以區(縣)為單位,將掌握的本地區屬於兩個「17號文件」范圍內的復員退伍軍人資料,按規定時限全部提供給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對情況不清楚的,相關部門要主動配合核實。
(三)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勞社部發〔2006〕17號文件要求,將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及時核撥到位。
三、加強督導檢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要跟蹤,掌握所屬市縣的工作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要結合本地工作進展情況,加大對基層部門工作的督查指導力度,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各地在落實政策中遇到的突出問題,要及時上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適時對有關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
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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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81年入伍退伍老兵的養老保險國家有什麼規定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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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農村年滿60周歲退伍老兵養老金
60歲以上農村老人,每月領取135元 養老金 ,如果達到80歲以上,民政部門會發早滑放每月50元的尊老金,也就是說,80歲以上農村老人,每月185元。 從全國農村的最基本水平來看,目前繳納費用仍然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而國家每年所給的補貼分別是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根據當前的實際,60歲以上老人領取國家的基陸和臘礎補貼最低是55元/月,這也是當前大多數農村的水平。按照上面的數據計算,60歲老人如果按照100元/年補繳 養老保險 ,現在每月可以領取的費用為55+(1500+450)÷139=69元;如果按照500元/年補繳養老保棚汪險,現在每月可以領取的費用為55+(7500+1050)÷139=116.5元。
❹ 農村退伍老兵養老保險新政策
1、享用征稅收入優惠政策
這項政策是針對投身個體打理的武裝部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軍人和隨軍家屬,自領取稅收工作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營業稅。個體打理是指僱工7人(含7人)以下的個體打理行徑,武裝部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軍人、隨軍家屬投身個體打理凡僱工8人(含8人)以上的,不管其領取的營業執照是否註明為個體工經濟活動戶,武裝部隊轉業幹部和隨軍家屬均依照新建立的公司。
2、生活求助
這項補貼針對2011年在這以後退役的軍人,依據財政部的有關政策,以10元為基數,依照本人的實際徭役年限,每增加一年就在此基礎上累加10元的形式。只要是徭役3年以上的農家退伍軍人,年滿60周歲往後,每個月就可以領到30元的余年糊口補貼。
3、四項養老金補貼
(1)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一統標准發給。
(2)私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均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意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數,該額數計入私人帳戶貯存額。私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方法與其它參保人相同。
(3)繳費年數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數為軍齡與其私人實際繳費年數之和。其繳費年數養老金的計發方法與其它參保人相同。
(4)優遇養老金:養老金是對退伍軍人余年生存的經濟保證,具備國家政策支持。
4、減損養老金交納年數
求助的辦法為所需繳納年數減去執役年限,如所需繳納年數為15年,執役時候為8年,15—8=7,則自個只需要承擔7年的花銷即可。
在個人賬戶養老金方面,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賬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當地平均繳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賬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賬戶儲存額。復員退伍軍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在繳費年限養老金方面,相關部門指出,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
此外,復員退伍軍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養老金待遇的同時,還享有優待養老金。每人每月再加發40元優待養老金。
退伍軍人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
2、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3、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4、優待養老金。
養老金是對退伍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持。
法律依據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四十五條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對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❺ 57歲退伍兵,可不可以補交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羅總你好,57歲的退伍兵可不可以補交養老保險怎麼辦理?作為57歲的退伍兵,當然是可以補交養老保險的,但是補交養老保險的前提條件就是你出現了中斷的繳費年限,也就是說你之前曾經建立了自己的社保待遇,那麼這種情況下才有補交的一個條件。
因為本身退伍兵他在當兵期間都可以被認定為是養老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所以等同於他已經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那麼因為有些地區它補交社保的待遇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如果說自己沒有工作單位因個人原因造成社保終端的情形,可能在補交的過程中只能夠補交最近兩年或者是最近5年的一個社保費。
所以並不能夠完全的進行補交,當然你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認定你當兵期間的一個兵齡,那麼是要按照視同繳費年限來認定的,這個時候是需要你提供相關的證據,比如說你的這個個人檔案,包括你的退伍手續,等相應的證據去社保局備案以後,那麼就可以認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你的這個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就從當兵的時候開始計算,那麼在補交的過程中,看看你們當地的政策能夠補交幾年,那麼你就可以選擇來補交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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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 :軍人在服役期間為國家奉獻了無數汗水與激情,服役完畢退伍之後,國家實施了一系列的退伍軍人基本權益的保障政策。在養老保險辦理中,退伍軍人即可享受「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
時間約定 :我們的復退軍人,根據相關的優撫安置規定,2012年之前退伍的,城市戶籍的退伍軍人,其軍齡視同為繳費年限。辦理視同繳費年限認定需要本人帶著職工檔案,到相應的社保窗口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完畢之後,政府會安排專項資金給補交保險,個人是不用交費的。
政策規定 :2012年之後退伍的軍人,2012年7月1日,我們國家實施了軍人保險法,規定入伍軍人也會給大家交納 社會 保險了。而且之後退伍的人是從他們入伍之日起開始補交的。這種情況下,退伍軍人就需要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了。
實施方案 :退役軍人養老保險政策一、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二、個人帳戶養老金: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三、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四、優待養老金:養老金是對退伍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持。
辦理程序 :在養老保險辦理中,退伍軍人即可享受「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補繳辦法。《意見》實施前符合條件退役士兵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出現欠繳、斷繳的,允許按不超過本人服役年限的年限補繳,超過本人服役年限的部分,按照國家現行補繳政策執行。繳費基數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予以確定。2019年4月12日起,需要參加 社會 保險或補繳社保費的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相關退役證明,到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登記服役年限、提出申請。補繳需要在法定退休年齡內申請,目前男性正常法定退休年齡是60周歲。對於有實際繳費年限的退役軍人,只要是在法定退休年齡內,就可以個人申請補繳中斷後的養老保險。
樓主你好,養老保險是不可以補交的,在退休之前,如果你之前並沒有建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的話,那麼就不能補交這個養老保險。
但是作為退伍兵的話,你曾經應該是有過幾年的兵齡,這個兵齡是可以計算成為你的視同繳費年限的。然後都會計算到你總的累計繳費年限當中去。
我們國家規定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是15周年,如果你之前當兵有十年或者是幾年的經歷,那麼按著15年減去那幾年的兵齡,後續你再教這么幾年的費用就夠了。
當然,57歲也是不可以補交的,但是57歲距離法定的退休年齡還有三年,所以說交完這三年,看看你夠不夠15年的累計繳費年限,如果夠的話,那麼就可以直接辦理退休,如果不夠的話,那就需要延遲幾年退休,直到累計交費年限超過15周年才能辦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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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退伍老兵可以補交養老保險的,先確定你的兵齡,根據你之前就職工作的單位養老繳納情況進行辦理。兵齡可抵工齡。身份證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最少六張,退伍證或復員證復印件,若證件遺失要到相關單位調取專業時候的證明,復印蓋章。
一、如果現在是城鎮戶口,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戶口所在地社保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建議到社保處咨詢所需具體手續,准備手續(原始證明可能要費點事)後,填寫《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 社會 養老保險審批表》,審核通過後辦理繳費。
醫保的話也可以同時處理。
二、根據年齡來看,不知道你是什麼時候轉業的。我爸是96年轉業的志願軍,後分配到糧食部門,現在除了20年的兵齡外,還有在單位交的近十年養老保險,所以養老不用補交了。醫保的話,按城鎮職工標准,大部分補貼了,個人每年差不多一千就可以了。
去年關於這一部分人員的補助已辦理完畢,補助一直享有,現階段是四百多不到五百。後續可能還會增長。到了領養老金的時候額外再領取。這是關於志願軍的一些養老補助問題。
三、由於年齡問題,當初轉業的時候應該沒有領取轉業費。所以具體的養老和醫療的辦理問題,建議您到當地相關部門多咨詢下。各地政策方面還是有著些許的不同的。
以上拙見,我是尋找回家的路。
57歲退伍兵,可不可以補繳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根據你的描述作為男性的可能性更大,那麼我就以男性為例結合我了解到的重慶市政策來闡述一下是否可以補繳,如何補繳的相關的政策規定。
2012年7月1日前退役的軍人是沒有在部隊繳納養老保險的,他們的軍齡作為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國家同樣認可。退役後可以到戶籍地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軍齡登記手續,退休時候軍齡要作為養老保險的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待遇的。
2012年7月1日後退役的軍人,在退役的時候是參保了養老保險的,可以按照規定將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回參保地。
作為重慶市戶籍,之前有實際繳費記錄的,可以從中斷繳費的次月起個人申請補繳職工養老。由於是個人補繳,那麼需要在個人參保的狀態下才可以申請補繳,個人參保是在戶籍地街道或者鄉鎮社保所。
補繳需要在法定退休年齡內申請,目前男性正常法定退休年齡是60周歲。對於有實際繳費年限的退役軍人,只要是在法定退休年齡內,就可以個人申請補繳中斷後的養老保險。
農村籍退伍兵從事個體工商戶可以參保,繳費年限應達到十五以上當兵服役可以按規定視為繳費年限。農村退伍兵如果現在是城鎮戶口,靈活就業身份在戶口所在地 社會 保險局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可以從農轉非之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果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足15年,則可以在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前一個月,按自願原則向參保地 社會 保險局提出養老保險繳費向後延續15年之月的申請。達到繳費年限15年次月辦理退休手續,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延長繳費年限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一次性支付(但農村藉戶口沒參加工作的不可一次性補清。)補交相關材料,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份)、一寸免冠照6張、退伍證或復員證及復印件(2份)。若證件遺失,須人由本人到檔案管理部門出具其檔案內相關退出現役材料做復印件(2份)並由經辦人簽字蓋章生效。材科領取軍人退伍人員到縣勞動保障局所屬 社會 勞動保險管理局領取《軍隊退役人員參加企業職工 社會 養老保險審批表》,(一式三份),到縣民政局安置辦,社保處,本人參保檔案各1份)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一式二份縣社保局一份)及部隊服役證明材料復印件到所在地社保局,辦理補交手續。
57歲退伍兵,可不可以補交社保?這就得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建立社保賬戶和沒有建立社保賬戶,非農業戶口和農業戶口,兵齡長短,都是有區別的,比如退伍安置後,沒幾年就下崗失業的退役軍人,兵齡和實際交費年限還不夠15年?那就需要找家人力資源公司(代繳公司)簽訂勞務合同,由代繳公司為退役老兵補交社保,是可以的。2019年退役軍人事務部出台政策,為退役軍人補交社保,有單位的由單位承擔統籌部分,無單位的由政府財政承擔統籌部分,個人部分由個人承擔。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關於你問到,57歲退伍兵可不可以補交養老保險的問題,我可以告訴你,這是完全可以補繳的,具體條件和標准如下:
一、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參保繳費補貼群體為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鄉老復員軍人、1954年11月1日以後入伍便參加過為抵禦外來侵略,完成祖國統一,捍衛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保衛國家安全而進行的武力打擊和抗擊敵方的軍事行動,迄今已經從軍隊退役的人員和參加過核試驗的軍隊退役人員以及退役殘疾軍人。
二、繳費補貼標准:
1 、截止2014年1月1日前。已滿60周歲人員統按15年。個人每年補交費用200元。財政按每年代繳1800元的標准計算繳費。
2、截止2014年1月1日不滿60周歲人員有個人每年按每年200元標准逐年繳費,財政按每年代繳1800元的標准計算繳費。個人同時享受每年兩百元的繳費標准。達到60周歲時,不足15年的,按照個人繳費200元財政代繳1800元的標准補齊至15年。補繳費部分不再享受財政繳費補貼。
如果為重度殘疾人的個人每年繳費為100元。甚和市縣財政按每年代繳1900元的標准計算繳費。
上述人員個人每年繳費的兩百元和財政補貼兩百元計入個人賬戶。按規定系法個人賬戶養老金。財政每年代繳的1800元不計入個人賬戶作為計發待遇基數。按個人賬戶和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算。統一按月標准195元計發待遇。在其符合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期間,與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合並發放。新的養老金待遇標准。從個人補齊繳費的下月起執行。
以上是,我縣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參保繳費及其補貼標准。由於每個地方的,經濟條件不一樣,應該有所差異。但是總得來說,你所問到的問題,我的答復是肯定的,你是完全可以補交農村 社會 養老保險。不知是否能夠幫助到你。
人家問的是:是否可以一次性補交!比如,我是城鎮無業人員或者是農村兵,原來沒有交過社保,現在50多歲了,是否可以一次性補交,到60歲後領取養老金。
❻ 退伍老兵如何在人社局建檔交養老保險
在部隊中並不是說什麼待遇都沒有,軍人也可以獲得社會保險,而且每個月可以領取一些補貼,在自己退伍之後,這個保險應當如何處理?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喚悶舉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