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7年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當前,企業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 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計算。以四川省為例: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B. 怎麼計算自己2017年養老金漲多少錢
如何計算養老金漲了多少錢
第一步繳費年限
【文件】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舉例:張某1983年1月參加工作,2013年6月退休,繳費未中斷。繳費年限先算年、再算月,為30年零5個月,不足1年按1年計算,所以,繳費年限為31年。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張某可增加62元,(31×2=62)。繳費年限超過15年,每滿1年再增加1元。張某可得16元,((31-15)×1=16)。這一項目合計張某可漲78元,(62+16=78)。
第二步0.5%的基本養老金
【文件】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舉例:張某2015年12月份領取到的養老金為1950元。由於絕大多數人領取的養老金就是統籌項目內的基本養老金,所以該項目可用去年12月的養老金為基數。該項目張某應漲9.75元,(1950×0.5%=9.75)。根據「見分進元」的原則,張某可漲10元。
第三步按條件對號入座
【文件】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舉例:張某為1975年參加工作、2003年退休,那麼他就執行第4條,該項可漲118元。
第四步是否符合艱苦、高齡條件
【文件】1.符合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舉例:張某在艱苦邊遠地區人員范圍內,可再增加5元。或張某已滿80周歲,可在以上三步的基礎上,再增加65元。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更多相關養老金行業資訊請查閱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養老金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
C. 養老金繳費標准2017多少
法律分析:全國各地繳費基數與比例略有差別,以下計算以深圳市為例:
一、社保繳費計算:
1、養老保險:9000×8%=720元
2、醫療保險:9000×2%=180元
3、失業保險:9000×0.5%=45元
4、基本公積金:9000×5%=450元
5、匯繳補充住房公積金(非政策強制):9000×7%=630元
綜上所述:五險一金總繳費額為:1395~2025元
720+180+45+450=1395元
720+180+45+450+630=2025元
二、個人所得稅繳費及最終拿到工資計算:
1、2018年10月1日以前的舊個稅法:
(1)按社保最高繳納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工資-五險一金-起征點=9000-2025-3500=3475元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3475×10%-105=242.5元
稅後工資=稅前工資-五險一金-應納個稅=9000-2025-242.5=6732.5元
(2)按社保最低繳納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工資-五險一金-起征點=9000-1395-3500=4105元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4105×10%-105=305.5元
稅後工資=稅前工資-五險一金-應納個稅=9000-1395-305.5=7299.5元
2、2018年10月1日以後的新個稅法:
(1)按社保最高繳納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工資-五險一金-起征點=9000-2025-5000=1975元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1975×3%-0=59.25元
稅後工資=稅前工資-五險一金-應納個稅=9000-2025-59.25=6915.75元
(2)按社保最低繳納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工資-五險一金-起征點=9000-1395-5000=2605元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2605×3%-0=78.15元
稅後工資=稅前工資-五險一金-應納個稅=9000-1395-78.15=7526.8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D. 2017個人賬戶養老金怎麼算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計算
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內化月平均繳費工容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養老保險是按繳費基數的20%繳納的,其中繳費基數的12%劃入統籌賬戶,繳費基數的8%列入個人賬戶。
以後退休時計算養老金金額同樣分二部分。一部分是從統籌賬戶中計算,就是基礎養老金;另一部分從個人賬戶中計算,就是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E. 2017年退休人員養老金怎樣計算
基礎養老金=(社平工資+崗位工資(指數化工資))÷2x總工齡x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男139(女195)
過渡性養老金=社平工資x賬戶前工齡x平均繳費指數x1.3%
三個公式得出的數相加就是你的養老金。
如果你是新人(1998年10月後參加工作):
基礎養老金=(社平工資+崗位工資(指數化工資))÷2x總工齡x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男139(女195)
拓展知識: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搜索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F. 養老保險計算公式
養老保險計算公式包括: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X繳費年限X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除以2X繳費年限X1%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2017年10月18日,國家領導人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