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次性補繳社會養老金政策
養老金一次性補繳的要求: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
五類人可以一次性補繳社會養老保險:
1、合同制的工人,他們是擁有城鎮戶籍或者經營的臨時工,如果在年輕時候工作沒有參加社保或者中間有中斷的,都是可以補繳養老保險的。但是如果不符合這些條件的話,就只能按照流程一年一年的繳納了;
2、那些被解僱或者是刑滿釋放的,而且是沒有公職的職工,而且是不能被公共服務除名的人,他們也是可以一次性補足社保的;
3、對於那些沒有正式工作的人,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個體經營戶們,只要是城鎮的工商戶,按照國家規定也是可以補足社保的;
4、用人單位的過錯而導致員工離職或者工作調動錯誤的,因此中斷了社保的繳納。這些人也是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的;
5、針對於年紀比較大的人,那些參保後斷繳,但是年紀已經超過60歲的人,也是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的社保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② 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嗎
法律分析:如果參保人原沒有參保繳納帳戶,不可以申請補繳,只能由現在開始參保。已年滿60周歲的,可以在戶籍地購買居民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15年,不影響參保人次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