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伍社保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1、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1)辦理軍人退伍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時,由退伍軍人持退伍時由軍隊財務部門提供的《軍人退伍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軍人退伍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的電子數據、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向轉入地提出申請後,縣社保局查詢台賬信息,確認資金到賬並核對無誤的,進行轉入業務操作。
2、辦理續保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完善之後,如果在單位就業,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接續手續,並以單位員工身份續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如果退伍後屬自謀職業人員,由自己到縣社保局完善接續繳納養老保險手續,並按月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
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四十五條 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對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第四十六條 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退役士兵到各類用人單位工作的,應當隨所在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靈活方式就業或者暫未實現就業的,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退役士兵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其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轉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工齡視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規定的地區,退役士兵的服現役年限視同參保繳費年限。
第四十八條 退役士兵就業應當隨所在單位參加失業保險,其服現役年限視同失業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參加失業保險的退役士兵失業,並符合《失業保險條例》規定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相應的促進再就業服務。
『貳』 退役大學生士兵養老保險轉接怎麼辦理
《通知》規定,軍人退役參加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 基本養老保險 的,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轉移憑證交給本人,將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劃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軍人職業年金枝橘補助猛嫌團交給本人。軍人退役參加 機關事業單位 養老保險的,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轉移憑證交給本人,將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劃轉者此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軍人退役後,由安置單位或本人持軍隊開具的轉移憑證,到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辦理養老保險 關系接續手續。為確保退役士兵 養老保險待遇 落實,《通知》規定,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直接向退役軍人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郵寄轉移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據此主動為退役軍人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叄』 軍人轉業社保接續問題
法律分析:如果是有工作單位的,則由單位經辦人員統一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本人需向單位提供《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退役養老保險補助中的單位繳費部分記入統籌基金,個人繳費部分記入個人賬戶,並且從資金到賬的下月起按規定計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
第十三條 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
第十四條 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補助標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軍人工資水平等因素擬訂,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
第十五條 軍人入伍前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第十六條 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
軍人服現役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肆』 退伍養老保險轉移需要什麼手續
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襲廳派險關系轉移接續辦理流程
第一步:部隊財務部門負責
為退役軍人計算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數額,開具《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建議退役軍人在轉移憑證上留存兩個電話號碼,避免號碼變更無法聯系),一份交退役軍人,一份郵寄至退役軍人安置地或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將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匯至退役軍人安置地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列印銀行匯款受理回執交退役軍人本人。
第二步:退役軍人負責
退役軍人本人或委託人(不需任何授權)到安置地或戶籍所在地,區(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例:某某省某某市某某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具體地址可通過網路或當地114查詢)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如退伍時已有安置單位可將手續直接交安置單位財務部門負責辦理接續手續。
辦理接續時請攜帶以下資料(前三項部隊財務部門已准備齊全):
《軍人退伏世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
《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原件
銀行匯款的受理回執
退役軍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第三步:地方社保經辦機構接續
依據收到的補助資金、退役軍人所在單位郵寄的相關憑證和本人(委託人)遞交的相關資料、簽字,為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完成接續手續。
強調:一是,地方社保經辦機構對辦理軍人退役養老保險有一定的時限規定,一旦超出,會將部隊劃轉的養老保險補助資金退回原單位,希望退役的戰友及時去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接續,否則由於部隊體制編制調整和經辦人員變更,重新劃轉資金和開具轉移關系憑證會較拍賀繁瑣,影響待遇落實。
二是,由於國家正在進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分配到事業單位的退役士兵(主要是指上士以上轉業士官),需聯系安置單位確認本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還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不同社保機構負責),再由部隊按照規定開具相關手續和辦理接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