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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單位適合養老保險

發布時間:2023-12-04 16:15:56

① 什麼單位有退休金

問題一:在哪些單位工作有退休金啊 按照規定,你在任何單位工作,用人單位都要為你交納養老保險金,加上你自己繳納的一部分,並揣直累計到你的個人賬戶上。
今後你退休了,根據個人賬戶的累計數量和本地的工資水平,就可以從社保領取退休工資了。

問題二:什麼單位才會都有退休金呢? 只要繳納社保金的企業職工,年齡達到國家規定退休時限,可享受退休金待遇。

問題三:在哪些企業工作的人有退休金 退休後有沒有退休金拿,跟企業的性質無直接的關系.
關鍵在於您所在的企業有沒有為員工交納社保金.
交納了社會保險金,退休時就有退休金拿,沒交當然沒得拿.
一般來進,正規的企業都會為員工交納社會保險金,極個別私人企業,老闆可能考慮到自身利益,不會為員工交納保險金.您只要問一下您所在企業的人事部,就可以知道有沒有交了.

問題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工資有哪些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退休人員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按照 *** 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項目好幾項,其中第一項是
基本養老金=〔職務(技術等級)工資 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其中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職務補貼,綜合補貼,出勤補貼等,出勤補貼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在內。
國家規定的綜合補貼的的具體規定都由各省市自治區自行規定的,各地不一樣。
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為0.4%。
退休金與退休年齡有關。因為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本息和÷120+調整系數,各地實際計發公式會有差別,以當地政策為准。

問題五:在公司上班有退休金嗎? 5分 現企業單位是不會發什麼退休金的,繳了社保的人拿養老金的條件是繳費15年和到法定退休年齡,單位繳社保的人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由單位到社保給你辦理退休手續,當繳費年限不夠時是要個人補交的,不補交就拿不到養老金。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單位要辭退你,你是拿不到任何補償的,要你是農村戶口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其社保的繳費年限不夠15年的是要延長繳費到15年為止,最長延長期限是5年,還不夠才能一次性補繳到15年辦理退休,在延長繳費期單位是沒有義務給你繳納社保的,你只有轉為個人繳費。至於繼續上班是你個人與企業之間的事與社保無關
是否可以解決您的問題?

問題六:老一輩人一般工作現在都有退休金,現在除了正式單位還有什麼將來會給退休金的! 想要養老金,那麼年輕工作時就得繳納社保,繳滿規定年限,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問題七:退休後是單位給發工資還是國家給發工資 當然是國家發了 保險繳費滿十五年是保險繳費的最低限了 最少繳納十五年,工齡越長退休金越多 當讓還要根據不同的崗位及工作類型 正常退亥就是這樣,工資的標准 按照當地的退休工人最低工資標准執行。根據地區的不同會有區別 詳情可咨詢當地12333

問題八:退休養老金能拿多少 下面介紹一下這些社保費具體是什麼情況以及該怎麼用
前面已經說了, 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
先說說養老保險好了
這個保險一般都要交滿15年以後到退休的時候才能終生享受養老金,所以想拿養老金的同學
請務必在自己退休之前的15年以前就開始交,這個在南京以外差不多也是這樣規定的
如果你到退休年齡交養老保險不滿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時候國家會把你個人帳戶上存的8
%的養老金全部退給你
那你會問,單位給你交的21%到哪裡去了?
這個你就別指望國家會交給你了,你退休把你個人的錢拿走之後,國家就把單位為你交的21
%的錢全部劃到國家的養老統籌基金里了,從此這錢就和你再也沒有關系了
你也許會說:我靠!那是我的錢為什麼不給我
因為國家就是這么規定的
退錢的時候只退給個人他自己扣的個人交的錢,單位為他交的錢全部都為國家做貢獻了- -
下面我們來看一下你退休時候的養老金是怎麼算出來的
養老金的演算法很復雜,因為國家每年都會把繳費基數變一次,舉例來說好了:如果你現在30歲
,你現在的繳費基數是3000元,而退休年齡如果是55歲的話,那你必須在你40歲以前就開始交
養老保險了,而如果你現在從30歲就開始交,交到55歲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養老金了
,其次,如果25年後你交的 3000塊的繳費基數已經變成了6000塊(我說的是如果),那你55歲
的時候首先每個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塊的基本養老金,這是國家給你的,此外你的個
人帳戶上的錢在25年裡也積攢了不少,把繳費基數平均一下好了,(3000+6000)÷2=4500,那
么你這25年裡個人帳戶上應該有4500×8%(你繳納的養老保險的個人比例)×25年×12個月
=108000元錢,那麼除了之前的1200塊以外你每個月還能拿到108000÷ 120=900塊,這樣你5
5歲開始每個月起碼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養老金,當然每年國家的基數還在往上漲,
這樣每年除了你自己的 900塊,你退休以後每個月都會拿到比1200塊更多的錢,那你的養老
金當然也會越來越多的
所以說交養老保險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後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國家每年調整
基數以後你拿的錢也會越來越多,現在交1000十年之後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
這里要介紹一個變態的政策,就是不管你在哪裡交社保費,等你退休的時候你都只能回你的
戶口所在地享受當地的退休待遇,這么來看,在基數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數低的地
方享受養老金的人那就虧大了, 為什麼這么說呢?我來舉個例子,如果你年輕的時候在南京
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後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戶口在黑龍江,那你必須回黑龍江享受養老
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數是3000(我說的是如果),而當你退休的時候黑龍江的
繳費基數才1000(我說的是如果),那麼你退休的時候只能享受 1000的待遇!這是很虧的!一
句話,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時候回窮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輩子交的很多但是
享受的很少!交3000 塊可能只能享受1000塊!這是很恐怖的事情,但是沒辦法,國家就是這個
政策,所以請所有目前戶口在西部等基數低的地方但是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數高的地方工作交
社保的同學注意了,你要麼就在西部交社保,要麼就在退休之前把戶口遷到北京或上海,否則
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筆巨虧本的買賣
......>>

問題九:企業幹部和普通職工退休金有什麼區別嗎 有區別;現在企業幹部繳納的社保都比工人高,退休後的工資也就高

問題十:私營企業有無退休金 1、不管私還是國企,都是需要按規定繳納社保的。這是國家法定的,強制的。
2、只要繳納費用相當,養老金待遇是沒有區別。有區別的只是其它方面,現在好的私企也是挺不錯的,也沒法一概而論哪個好,再說國企也在改制呢。

② 交養老保險金應上什麼部門適應

1、什麼是社會保險?
答: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勞動者在因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而減少勞動收入時給予經濟補償,使他們能夠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
2、社會保險的主要特徵是什麼?
答: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共濟性和普遍性三個特徵。
3、社會保險基金的來源渠道有哪些?
答:社會保險基金主要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政府給予資助並承擔最終責任。
4、社會保險的原則是什麼?
答:社會保險的原則是:權利和義務相對應的原則;公平與效率相統一原則;待遇水平與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原則。
5、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聯系與區別?
答:聯系:兩者都是社會風險化解機制。本質區別:二者性質不同,目的不同,資金來源不同及政府承擔的責任不同。
6、什麼是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
答: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是指政府在機關、事業單位范圍內,經過立法,對因年老、患病、傷殘、失業等原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作人員給予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7、什麼是養老保險?
答:養老保險是指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從政府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8、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原則?
答:養老保險基金由政府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節余、適當積累"的原則統一籌集。
9、目前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范圍是什麼?
答:目前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范圍包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民主黨派機關中的全部工作人員和各級編制部門認定的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中的全部工作人員。
市人才開發中心存檔人員(不含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市直事業單位中的聘用人員)、原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現已改制為企業的單位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請人員從2004年1月1日起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10、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繳納標準是什麼?
答:單位按養老保險范圍內工作人員上年度末繳費工資(以下均簡稱「工資」)與離退休、退職人員月離退休、退職費總額之和計提24%,機關和全額事業單位個人按在職人員上年度末工資計提3%,差額和自收自支單位個人按在職人員上年度末工資計提4%。
11、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如何確定的?
答:繳費基數的具體項目為:機關單位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齡工資、基礎工資和省統一保留的津貼補貼和獎金。事業單位包括職務(等級、崗位)工資(固定部分)、津貼、獎金(活的部分)、省統一保留的津貼補貼和獎金。本人月平均工資超過全省社會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基數,低於上年全省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入個人繳費基數。

12、繳費個人如何繳納社會保險費?
答: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繳納部分,由所在單位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與單位繳納部分同時向機關事業單位社保機構繳納;財政全額撥款的機關、事業單位個人繳納部分由機關事業單位社保機構委託財政工資統發中心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13、社會保險費能減免嗎?
答: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14、對不按時繳納養老保險基金的單位和個人如何處理?

答:參保單位應按時向機關事業社保機構繳納養老保險金,對逾期不繳或少繳養老保險金的,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個別單位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繳納的,可向機關事業社保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可以緩繳。緩繳期一般在三個月以內,最長不得超過半年。在經批準的緩繳期內,不加收滯納金,但需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補繳基金利息。參保單位和工作人員不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者,其間斷時間或不按規定繳納時間皆不得計算工作人員的繳費年限。
15、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如何接受職工監督?
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繳費記錄,按規定記錄個人賬戶,並保證繳費記錄完整、安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年向繳費個人分發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繳費單位應當每年向單位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繳費記錄,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進行監督。
16、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的含義是什麼?

答:《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提出:養老保險要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個人帳戶是指社會保險承辦機構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國家標准GBll634—89),為每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所建立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社保機構按一定比例將個人和單位繳納的保險基金記入個人帳戶上。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除劃轉記入個人帳戶以外的部分,作為基本養老社會統籌基金。
17、我市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從何時開始建立?
答:社保經辦機構依據居民身份證號碼,為每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帳戶。我市市直差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保工作人員從1996年1月開始建立個人帳戶。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保工作人員從1997年6月開始建立個人帳戶。新參加工作的人員,自參加工作、首次繳費之月起開始建立個人帳戶。
18、個人帳戶記帳比例是多少?
具體記帳比例為:1996年1月至2001年12月,個人帳戶記帳比例約為職工本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的16%,從2002年1月開始,個人帳戶記帳比例為職工本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的11%。工作人員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不足部分由單位繳納部分劃入。
19、職工調動工作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時,需攜帶哪些資料?
答:調出人員應憑工作調動通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手冊》、《人員異動表》和調入單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的《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函》到業務科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20、個人賬戶如何進行轉移?
(1)職工在同一統籌范圍內流動時,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帳戶檔案,不轉移基金。(2)職工跨統籌范圍流動時,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帳戶檔案。轉移基金額為個人帳戶中自1998年1月1日之前的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加上從1998年1月1日起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計算的繳費額累計本息。按照湘勞社政字[2004]33號文件規定,從2004年7月起。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在省內轉移,一律只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帳戶檔案,不轉個人帳戶資金。
21、什麼是參保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
答:視同繳費年限,指實行養老保險前的有效工齡。即:參保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為本人自參加工作時間起至應該繳納養老保險費時間止這一段期間內的有效工齡。
22、繳費年限有何作用?
答:工作人員繳費年限由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構成,繳費年限用於衡量職工繳費時間長短,是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之一。
23、繳費年限與連續工齡有何區別?
答:繳費年限與連續工齡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能相混淆。繳費年限是單位和職工都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用於衡量職工繳費時間長短,是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一。連續工齡是按國家規定可累計計算的實際工作年限,用於衡量職工勞動時間長短。但由於歷史原因,職工在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
24、原未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員是否要補繳養老保險金?
答:機關事業單位的幹部和在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前所招收的全民固定工人,在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未參加養老保的人員,不要補繳養老保險金,其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原未參加養老保險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和從非在職人員中招收的聘用制幹部,應補繳養老保險金,從其參加工作之日起補繳到單位幹部職工開始整體參加養老保險的上一個月止。具體補繳標準是:(1)1993年9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單位繳納部分按每人每月40元計算,一次性繳納。(2)1993年10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單位繳納部分按每人每月50元計算,一次性繳納。
25、國家幹部和固定工人的視同繳費年限如何確定?
答:當地政府啟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之日起有效工齡視作繳費年限。市直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從本人參加工作至1995年12月期間的有效工齡為視同繳費年限;市直機關和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的從本人參加工作至1997年5月期間的有效工齡為視同繳費年限。
26、停薪留職人員的養老保險如何繳納?
答:有關停薪留職人員的養老保險問題,湘政發(1996)3號文件和潭政辦發[1997]18號文件都規定,按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人員,由原單位負責扣繳。
27、職工由企業調入機關事業單位時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處理?
答:已經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調入已試行養老保險制度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持政府人事部門的《調動通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帳戶的轉移。從進入機關事業單位之月起,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按照當地機關事業單位的繳費標准繳納養老保險費,其原有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規定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28、職工由機關事業單位調入企業時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處理?
答:職工由機關事業單位進入企業工作後,從進入之月起,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由實行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工作的,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帳戶。
29、公務員流動到企業單位時,個人賬戶一次性補貼是如何規定的?
答:由機關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的工作人員進入企業並按規定參加相應的養老保險後,根據本人在機關(或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一次性補貼,由其原所在單位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安排。補貼的標准為:本人離開機關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在機關工作年限×0.3%×120個月。
30、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辭退、辭職、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其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處理?
答:對不符合退休條件而按有關規定辦理離職、辭職、辭退、辭聘手續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人員,其個人帳戶的儲存額暫予保留,在其找到新的工作單位後再將個人帳戶的儲存額予以劃轉,讓其繼續投保。在異動或中斷工作前後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可以累積計算,不間斷計息。按照湘勞社發[2002]91號文件規定,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辭職、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自謀職業或採取靈活方式就業的,可按照湘政發[1997]43號和湘勞社發[2002]56號文件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
31、參保單位發生變更時怎樣辦理養老保險變更手續?
答:參保單位出現分立或兼(合)並時,應在一個月內向機關事業社保機構辦理養老保險變更手續。分立或兼(合)並前,欠繳養老保險金的,由分立或(兼)合並後的單位承擔;出現破產、撤銷或拍賣時,在財產清理中必須依法清償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金,並為本單位已經離退休人員留足10年的養老保險金。預留的養老保險金由機關事業社保機構統一管理。
32、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是什麼?
答:國務院文件(國發[1978]104號)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工人年滿五十周歲,女幹部年滿五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3)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4)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
33、按月領取退休金的條件是什麼?
繳費單位中凡符合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人員,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其以上的,從辦理退休手續的下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
34、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支付項目有哪些?
答:按照省市有關規定,目前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統籌支付項目有:離退休(職)人員的離退休(職)費,按國家和省規定保留的津補貼23.8元(女的另加婦女衛生費)、獎金5-15元。暫未列入支付補貼項目的交通補助費、護理費及部分離休老同志享受的生活補助費仍按原渠道支付。
35、參保單位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發放形式是怎樣的?
答:目前,市直參保單位的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是由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局委託參保單位代為發放。改制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部分離休幹部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銀行直接把養老金按月存入離退休人員的個人養老金帳戶(存摺),離退休人員可隨時支取。
36、參保人員沒有達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齡已辦理退休手續,養老保險如何處理?
答:按照湘勞社發[2002]24號文件規定,在國家無新的規定之前,參加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中,凡未達到國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幹部滿55周歲,女工人滿55周歲)辦理了提前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含按照和參照公務員條例提前退休的人員),在其達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齡前,除國家已有規定者外,所在單位應當繼續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繳納部分。繳費基數為退休人員被批准退休前的繳費工資。提前退休人員個人不再繳納,其個人帳戶也不再從單位繳費中按比例劃轉。其基本養老金(含按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正常調整增加的待遇)由原單位支付,待其達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齡後,轉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37、參保職工在職死亡後個人帳戶如何處理?
答:參保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帳戶中個人繳費部分儲存額(本息之和)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38、參保者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未領完怎麼辦?
答: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後死亡,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尚未領完的,其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發給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從單位繳費中劃轉記人個人的部分,歸入社會統籌基金。
39、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養老金怎樣計發?
答:工作人員凡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參保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其以上的。從辦理退休手續後的下月起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由三部分構成:
(1)單位和個人繳費年限均滿20年(含20年)以上的,按本人退休前工資總額6O%計算的部分;滿15年不滿20年的,每少1年降低1個百分點。
(2)單位和個人繳費年限均滿15年,從第16年起,每增加1周年,增加本人退休前工資總額1%的退休金,但增加部分最多不超過20%。
(3)以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除以應繳費月數發給的部分,實際繳費月數超過420個月的只除以420。按照這個辦法,一個繳費年限在35年以上的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是退休時工資總額的96%,比按現行退休費計發辦法高1個百分點。
在國家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尚未出台前,如果工作人員退休時按上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保險全低於湘人險(1995)92號文計發的退休費數額的,仍按湘人險(1995)92號文計發。
40、對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參保人員,退休後的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處理?
答:參保人員達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齡時,如果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不另發基本養老金;有視同繳費年限,再按其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兩個月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41、養老保險稽核的內容是什麼?
答:養老保險稽核的內容包括以下幾項:(1)繳費單位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的情況;(2)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申報的社會保險繳費人數、繳費基數是符合國家規定;(3)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是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4)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的補繳情況;(5)繳費單位向職工公布本單位繳費的情況;(6)社會保險待遇和享受的條件以及生存狀況;(7)國家規定的或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稽核事項
42、參保單位有違規行為如何處理?
答:繳費單位未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或者未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罰。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43、對參保個人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如何處理?
答:根據《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勞社部令第16號)的有關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現社會保險待遇領取人喪失待遇領取資格後本人或他人繼續領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並責令退還;拒不退還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並可對其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4、如何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管理?
答:(1)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納入單獨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應全部留存財政專戶,除預留相當於1至2個月的支付費用外,主要用於購買國家債券和轉存銀行定期存款。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利用養老保險基金在境內外進行其它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3)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應存入國有商業銀行,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優惠利率計息,所得利息並入基金。(4)基本養老保險金實行內部與外部相結合的雙重審計制度,並定期向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代表通報養老保險基金使用情況。(5)對機關事業社保機構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循私舞弊或玩忽職守而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追回經濟損失外,由政府勞動保障主管部門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事業單位從1993年開始進入養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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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什麼樣的企業或公司有資格申請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

《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版納社會保權險費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因此,凡是用人單位,都應該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職工參加社會保險,

④ 請問現在事業單位有哪些分類哪些事業單位需要職工自己買養老保險

事業單位分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三類。
1、檔案放在單位,不交養老保險---很好
2、檔案放在單位,交養老保險----也很好
3、檔案實行人事代理,但是單位正式職工,享受和1,2一樣福利,不暗中剋扣保險---也很好
4、檔案實行人事代理,但是單位正式職工,享受和1,2一樣福利,但是暗中剋扣保險(把單位應該繳納的那部分比例保險轉嫁到個人頭上)-------這種比較爛,但是比5好
5、合同工,檔案肯定不在醫院,給你幾百塊,愛干不幹,沒有獎金等福利
1,2,3,4屬於單位正式職工,3,4的退休金比1差的很多,2不太清楚。4雖然是正式職工,但是比3的在職收入差(具體看單位),退休後收入也差一點(繳納保險基數不同)。5就是苦力的命,晉升,收入,完全不用考慮,不會比民工強
1,2,3,4都是單位正式職工,1是傳統意義上的編內,2應該也是,3,4某些單位宣傳是編制內,其實這個所謂的「編制」沒啥意義,簽署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想開你就開你,尤其是勞動合同!大家實際需要關心的是和老職工相比收入到底相差在哪裡,因為除了5以外,我想沒有幾個單位會打算招臨時工,應該還是長遠的正式職工為主!打個比方,某比較有名的單位,今年招勞動合同,5險1金的職工,但是他不會告訴你其實是4那種,和老職工相比,由於保險的全部都自己上(單位應該出的那部分也暗中從收入中扣除),所以收入下降很多,而老職工不需要叫那些保險!我覺得大家需要關心的是:
1、是單位的正式職工嗎?
2、簽署勞動合同還是聘用合同?
3、是否有5險1金?
4、和同級別老職工相比,晉升和收入有何區別?
你們想,如果以後3甲醫院全部招3那種工作人員,那麼如果有歧視,單位以後怎麼發展?除非單位招2種,一種是1或者2,一種是3或者4(現在某些單位碩博會有這個區別),但是以後國家肯定會把1全部砍掉的,1會轉向2,而2是部分單位現在招的類型,3,4以後會普及,等1,2全都死光了,以後全都3,4,那麼所謂的人才就流動起來了(人民公僕們的美好願望)。
人事代理事業編制,合同制區別
現在江浙滬一帶單位招聘是一般會說明編內或編外,許多應屆生搞不清出,下面就這個問題按照我的理解像大家解釋一下,希望大家指證及補充!
所謂的編內包括2類----事業編制和人事代理編制
總體來說這兩類(事業編制,人事代理編制)人員在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上並沒有本質的區別!但兩類人員在身份上有本質的區別:
事業單位行政編制,檔案在人事組織部存放;
事業單位的老職工是是事業編制,檔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業單位的新近人員(必須是人事部門與事業單位主管部分共同組織的公考招考進入的有些單位碩士按引進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業編制,但只是佔有編制,但編制不具體到某個人,其檔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託管,實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兩種還又第三種那就是事業單位自己招聘的人員(即:沒有通過人事部分、與單位主管部分的批准)無編制,雖然也與單位簽訂合同,但僅僅充其量也就是勞動合同而已(後面我還會提到)。
因為現在正值事業單位改革,全國各地情況不盡一致。總體趨勢是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定編不定人!採用靈活的用人機制!切實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新近人員都只是占編制、屬於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但都無編制!因為以後的編制是單位的,不是個人的!
所以現在江浙滬一帶的編制其實一般是第二種情況!就是人事代理編制,對於單位這個編制是有的!對於個人只是佔用這個編制,但是不佔有!就是所這個編並不是你的!其實具體到個人還是沒編!
按照現在的發展勢頭人事代理編制想轉成事業編制是基本不可能的!
前兩種如果是應屆生需要用到派遣證!那麼對於應屆生如果你的就業協議有醫院,衛生局,人事局和學校的章的話,至少可以保證你是一個編內人員了,如果你的檔案寄往單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說明你是人事代理編制(一般都是這樣),如果寄往人事局,那麼你是事業編制(基本很少),如果你沒有人事局和衛生局的章而只有單位和學校的章那麼很可能應該就是我下面要講的第三類人員!
第三類合同制,是單位不用經過上級主管部門直接要人簽訂合同,可以不要檔案!簽訂的只是勞動合同!在江浙的很多(機會95%以上)醫院此類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在編相同即同工同酬(當然有些單位連這點也做不到的),但5險1金的繳納不同會少一些或沒有,單位其他福利也少或沒有!想走就走,單位也可以隨時解聘只有多付給你一個月工資!按照現在的發展勢頭此類人員想轉成上述兩種也是基本不可能的!

⑤ 養老保險應該在哪個單位交

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就應當為勞動者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用人單位是不能只為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的。
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社會保險法》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險種的繳費對象做了明確規定:
1,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一般來說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2,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
3,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是由企業承擔的,在1%左右,個人不需要繳納。單位所繳比例,各地區、不同的行業的企業略有差別,以當地規定為准。
4,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5,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是由企業承擔的,在1%左右,個人不需要繳納。單位所繳比例,各地區、不同的行業的企業略有差別,以當地規定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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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交哪個單位合適

都可以。由於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第一年是在戶游局籍地村委會里繳費,有了社會保障卡以後,持卡自己到社會保障神猜讓卡兆運開卡銀行存款所以每一個單位都非常的合適。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

⑦ 養老保險的繳納,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1、繳費基數不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應不低於檔案工資和離退休費兩項之和,企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按實發工資或社會平均工資。

2、繳費比例不同:企業參加保險的人,繳費基數都不高多數是在最低繳費基數60%上下浮動,事業單位是按照實際的福利待遇確定的繳費基數,一般都會在社平工資的百分之百以上,高的甚至到150%到200%。

3、養老金計算不同: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為0.4%,退休金與退休年齡有關,企業職工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4、發放方式不同: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實行社會化發放,而企業的養老金由社保局統籌辦理,養老金也由社保局發放

(7)什麼單位適合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條件待遇:

一、領取條件

1、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

3、個人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

(註:養老保險若出現繳費中斷現象,可延續繳費或者一次性繳費至15年,均可享受養老保險的相關待遇)

二、享受的待遇:

A、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B 、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待遇。

C、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

D 、死亡待遇:

(1)喪葬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3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5000元);

(2)一次性撫恤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10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本人工資的20個月);

(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註:死亡待遇各省規定各不相同,詳細待遇情況請咨詢當地社保局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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