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1995年22歲時繳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到60歲能月領多少錢
根據國發(2009)32號文件規定,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現在已經調整為70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由於地方政府的政策不確定性,無法計算 你到60周歲領取多少,何況並不知道你每年的繳費是多少,更不能計算了。
我只能給你一個計算養老金的公式:(繳費總額+利息+政府補貼)/139+國家補貼=你的月領取養老金數額
㈡ 國務院確定的新農保試點地區有哪些啊
全面開展。
除了基礎養老金可以適當增加和增加繳費檔次外,其他的和下列內容是一樣的。
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9]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現就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基本原則
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五、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八、待遇調整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十、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二、相關制度銜接
原來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國務院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試點地區也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具體辦法和試點實施方案
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試點具體辦法,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周密測算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按要求選擇試點地區,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試點縣(市、區、旗)的試點實施方案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新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國務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㈢ 安徽金寨縣農村戶口無工作單位,可以自己去人社局買靈活就業的養老保險嗎
可以的。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社保的,沒有規定必須是城鎮戶口悄祥。所以,即使是農虛運盯村戶差和口也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到社保局繳納社保。
㈣ 金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
金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深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老有所養,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意見,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民普遍參保。
第三條具有本縣農業戶口,年滿16周歲、不是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第二章基金籌集
第四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第五條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墩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不得低於15年,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8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 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以後依據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第六條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並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贊助。
第七條 政府繳費補貼。省、縣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縣財政對參保人每人每年繳費補貼為15元,省補 貼待方案出台後計入個人動賬戶。
第三章建立個人賬戶
第八條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個人賬戶。
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省、縣對參保人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存儲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第九條 參保人如因特殊情況中斷繳費的,保留個人賬戶,以後繼續參保的,個人賬戶可以連續計存.
參保人繳費期間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間暫停繳費,待服刑期滿後按本辦法有關規定繼續繳費。
第四章養老金待遇
第十條 凡男女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可享受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第十一條政府為符合領取條件人員每人每月補貼基礎養老金55元,今後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建立適時調整機制。
第十二條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計發月數相同).
第+三條參保人男女年滿60周歲,繳費年限不足
15年的,可按最低標准一次性補繳15年(不享受繳費補貼),從繳費滿15年的次月起計發養老金。
本暫行辦法實施時,已滿60周歲示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檢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同住一個鄉鎮)應當參保繳費。
第十四條參保人在參保期間死亡的,其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參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剩餘部分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無法定繼承人和指定受益人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收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參加人享受待遇後死亡的可一次性享受300元的喪葬補助金。
參保人被判處有期徒刑服刑斯間已到齡的,暫緩辦理
領取手續,待服刑期滿後次月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已領取養老金人員,在服刑期間停發養老金,待服刑期滿後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第五章與原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銜接
第+五條對已參加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未領取養老金農民,原則上應按本《暫行辦法》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將個人賬戶積累總額全部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本《暫行辦法》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折算繳費年限。折算後不滿15年的,按本《暫行辦法》規定的個人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逐年或一次性補繳差額部分,並享受政府補貼;,本《暫行辦法》實施前已領取養老金的參保農民,可直接享受基礎養老金。
第六章管理和監督機構及職責,
第十六條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者保險領導小組是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領導機構,職責是:
1、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有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針政策,制定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2、指導、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和各鄉鎮履行職責,保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順利實施;
3、查處和糾正各種違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行為;
4、定期向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開展情況。
第十七條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監督小組是全縣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監督機構。職責是:
1、監督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領導組織及縣鄉鎮經辦機構履行職責情況;
2、監督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況。
第+八條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是實施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經辦機構。
職責是:
1、履行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墓金的監管職責;
2、制定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
3、對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解、預算、劃撥、發放,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
第+九條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風景區)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實施單位,其所屬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是實施本鄉鎮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經辦機構,職責是:
1、做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宣傳發動、組織實施等工作;
2、做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宣傳和咨詢、資料信息收集和錄入、個人檔案建立及統計等工作;
3、做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征繳工作;
4、做好參保人的參保登記、待遇資格初審、生存驗證、社會化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條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經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二十一條縣人事、發展改革、財政、農委、公安、民政、計生、審計、廣電、統計、農聯社等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全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第七章基金管理
第二+二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縣財政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
第二十三條縣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審計等部門應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改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性質和用途.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造成基金損失,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偽造證件或者利用其它手段多領、冒領養老金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追回;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㈤ 安徽金寨縣農村養老保險怎麼交
金寨的農民朋友如果想要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可以咨詢金寨縣農村養老保險中心咨詢,電話是0564-7069242.
㈥ 安徽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和領取標准
安徽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安徽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中提到目前繳費標准暫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從13日召開的安徽省人社廳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安徽省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將城鄉分隔的不同繳費檔次予以合並,將限額補貼改為梯次補貼,提高補貼水平,完善跨區轉移接續辦法,鼓勵多繳多得。
據介紹,《實施意見》 對繳費檔次設定、參保激勵機制、特殊群體代繳、喪葬補助等進行了完善和創新,在原來新農保設定100元至500元5檔、城市居民設定100元至1000元10檔的基礎上, 合並設定為13個檔次,增設了1500元、2000元和3000元三個檔次。 在補貼標准方面實行梯次補貼,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 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 繳500元及以上的補60元,改變了過去的每人每年不低於30元補貼的模式,有助於激勵有參保意願和能力的城鄉居民選擇較高檔次的繳費。
同時,針對公眾對養老保險制度的一些集中意見,《實施意見》從保護參保人權益的角度分別進行了修訂。新規對參保人死亡後個人賬戶余額繼承問題上,改變了之前剔除政府補貼的條款,改成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依法繼承,不再剔除政府補貼。新規鼓勵多繳多得,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增加養老保險制度的吸引力。對繳費期間戶籍遷移、跨區轉移的,可以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安徽農村養老保險領取標准: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缺跡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肥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一)基礎養老金。目前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國家調整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時,省政府將結合省實際和悔,適時調整全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適當提高地區基礎養老金標准。鼓勵長繳多得,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市、縣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市、負擔。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1、基礎養老金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按照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含市喚扮正、區,下同)政府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省政府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補貼標准,具體補貼辦法另行制訂。
2、繳費補貼。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低繳費補貼標准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及以上的補60元。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省級財政目前承擔20元,其餘部分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承擔比例由各市確定。有條件的市、縣可在省里規定統一補貼標準的基礎上,適當增加補貼,具體標准和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
3、對重度(二級以上)殘疾人、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後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節育手術並發症人員(三級以上)等繳費困難群體,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在繳費檔次范圍內確定標准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並按代繳養老保險費檔次給予補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落實絕育措施的農村雙女父母參保繳費,各地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四、基金籌集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和標准。
(二)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目前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准。
(三)政府補貼。
政府補貼分為基礎養老金補貼和繳費補貼兩部分。
1. 基礎養老金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按照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含市、區,下同)政府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省政府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補貼標准,具體補貼辦法另行制訂。
2. 繳費補貼。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低繳費補貼標准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及以上的補60元。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省級財政目前承擔20元,其餘部分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承擔比例由各市確定。有條件的市、縣可在省里規定統一補貼標準的基礎上,適當增加補貼,具體標准和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
對重度(二級以上)殘疾人、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後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節育手術並發症人員(三級以上)等繳費困難群體,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在繳費檔次范圍內確定標准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並按代繳養老保險費檔次給予補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落實絕育措施的農村雙女父母參保繳費,各地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