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指南
如今養兒防老已經不是現代人養老的唯一思想,養老保險作為一種保障漸漸走入人們的視線。這時農村的朋友們可能會疑問北京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是怎樣的?下面大家就隨著本文一起去了解下吧!
北京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指南
農村養老保險,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那麼,北京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指南有哪些呢?
1、辦理人員:主要是對北京市年滿16周歲、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自願參加新型農村保險的人員繳費時間、繳費手續等信息匯總。
2、辦理條件:北京市內的各類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業務的,按照北京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標准進行相關繳費。
3、繳費時間: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20日
①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達到領取年齡的參保人員,應在1月1日至3月31日之間繳納當年保費;
②每年4月1日至12月31日達到領取年齡的參保人員,應在4月1日至12月20日之間繳納當年保費。
③繳費時間最遲不應超過達到領取年齡的當月。
4、北京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手續
新參保人:新參保人員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和應繳納的保險費到村委會辦理參保手續;
續保人員:續繳保險費的人員持本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和應繳納的保險費到村委會辦理續繳手續。
5、北京農村養老保險繳費繳費標准:最低繳費標准為上一年度本區縣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0%,參保人員可根據經濟承受能力提高繳費標准。參保人員每年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的總額,不得低於本區縣的最低繳費標准。
6、延期繳費:符合按月領取新農保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應確認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標准;
①不符合按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可選擇是否延期繳費。
②如不延期繳費,參保者可享受一次性養老待遇,即領取個人賬戶全部資金。
7、北京農村養老保險繳費繳費年限
①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②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③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④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以上便是「北京農村養老保險繳費」的相關介紹,在我國,各地農村養老金繳費標准並不完全一樣,具體有幾個繳費檔次,還要咨詢當地社保機構。對於醫保報銷的攻略,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社保醫保怎麼用?一文教你申辦報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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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陝西省對四月一日沒有辦理社保卡的退休人員養老金是不是要停發
參與到國家主持的養老保險制度中的職工和個人都會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以後每個月固定領取到一筆養老金。作為保障職工和居民晚年生活水平的制度,現代意義上的養老保險制度在我國的建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養老保險制度的設計是復雜的,但原理卻是簡單的。作為參保人員和退休人員,必須時刻關注這一領域的政策變化,不了解的部分也要及時地找到專業人員進行咨詢,否則很有可能年齡養老金被停發的尷尬局面。4月1日起,部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很有可能就會因為不了解規則而被停發。
一、 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成就
首先來看一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我國的發展,這一項社保制度最早起源於19世紀中葉的德國,是工業革命下,社會生產力飛速進步的產物。我國現代意義上的養老保險制度在上個世紀90年代才開始建立。
1997年,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標致著我國現代意義上的養老保險制度正式開始在我國進行全面的制度推廣。中國經濟的高速騰飛和工業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也讓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得到了較快的發展。
截止到2019年,我國參與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數量達到了31177.47萬人,同比增長3.57%。2020年,我國被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覆蓋到的人數達到了5.42億人,在覆蓋人數上,取得了比職工養老保險更大的成就。
隨著參保人數的不斷增加,我國基本養老基金的收支規模也在逐年地上漲。2018年,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規模達到了13873億,支出規模達到了10755億,養老基金存在巨額的結余,進一步增強了養老保險基金的保障力度。
簡單介紹了一下我國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和取得的成就,下面我們就來看一下從4月1號起可能會被停發養老金的部分群體,以及導致停發的原因是什麼。
二、 養老金停發
首先,正在領取養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員都清楚一件事,那就是每年社保機構都會進行養老金領取資格待遇的認證工作。全國各地的養老金領取資格待遇最後截止的認證時間不一樣,但如果截止的時間是4月1日的話,就必須在這個時間之前造成資格認證。否則就會停止養老金的正常發放。
比如天門市人社局就發布了公告,在2021年4月1日―2022年4月1日這輪認證期內沒有完成養老金資格待遇認證的人將會在4月1號以後停止發放養老金待遇。
參保人員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不同,應當盡快完成資格認證。主流的認證方式主要有3種,第一種是機構認證,即攜帶相關的證件前往銀行機構或者當地社保機構進行認證。第二種是人臉識別驗證,大家可以下載當地的人社APP進行刷臉驗證。第三種是靜默認證,即無感認證,只要在認證期內被大數據系統抓取到生存信息就算是認證成功了。
第二類情況是存摺沒有及時轉變成社保卡的。人社部辦公廳2019年就印發了專項通知,要求各地在2019年年底要基本實現養老金社保卡發放。截止到2019年年底,全國社保卡養老金工資發放普及率已經達到了95%。
但仍然存在部分地區,退休老年人依然在使用存摺發放工資。部分地區的人社部門正在加快推進制度的轉變,並且明確給出了存摺轉變成社保卡的最後時間。對於規定截止日期在4月1日的,超過這個時間還沒有辦理社保卡的話,可能沒有辦法正常領取養老金。
第三類情況是退休老年人已經辦理了社保卡,但是沒有開通金融功能。這種情況下,也會影響養老金的正常發放。我們的社保卡擁有兩個基本賬戶,第一個是醫保賬戶,主要是用於醫保繳費中個人賬戶資金的存儲和使用,大部分地區是不能體現的。
第二個賬戶就是金融賬戶。養老金的發放和正常領取,必須要開通金融賬戶。辦理了社保卡還沒有開通金融功能的朋友們,也可以攜帶好相關證件但指定的銀行機構進行開通,過程並不復雜。
第四類情況是養老金待遇領取資格人離世或者服刑的情況下,養老金會停止發放。如果家中有老年人參與到了養老保險制度當中,但是因為生病、意外等因素離世,家屬一定要在第一時間進行申報,不能冒充老人的身份繼續領取養老金,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對於服刑人員,規定在養老金待遇領取人服刑的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待遇。如果通過各種手段,隱瞞養老金資格待遇領取人的服刑信息,這同樣屬於違法行為。
三、 打擊社保犯罪
上面列舉了瞞報家人死亡和服刑信息繼續領取養老金的違法行為,實際上,圍繞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展開的違法犯罪活動還不僅局限於此。其它主要的違法違規行為還包括:修改戶籍年齡,提前辦理退休,虛構勞動關系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重復領取養老金等等行為。
以上行為不僅破壞了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平性,更會導致社保資金的大量非正常流失情況發生,沖擊這項制度的穩定性。從今年2月9日起,人社部發布了《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監督辦法》從3月18號起開始執行,預示著社保領域的監管力度將再次加強。同時也奉勸少數投機分子不要心存僥幸,這樣的行為不僅觸碰了法律的底線,也觸碰了道德底線,危害到了其他參保人的利益。
總結
從4月1日起,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的不同,如果存在:逾期未進行資格認證、未及時辦理社保卡、社保卡金融功能未開通、養老金待遇領取人死亡或服刑的情況出現,養老金的下發將會被停止。針對不同的情況也有不同的解決辦法,詳細的步驟,可以去當地的社保機構進行了解。
對此,你們有什麼看法了?
⑶ 已經享受被征地養老保險與4月1日實施的新政策怎樣銜接
可以轉移合並到一起。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內行辦法》 第八容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