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中心信息科科長的職責是什麼
♦主持社保科全面工作
(一)養老保險方面
1.負責科里全面工作。
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並結合本地實際擬定組織實施的辦法。
3.監督、檢查轄內城鎮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4.監督、檢查轄內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5.協助做好企事業破產改制工作。
6.負責特殊工種的認定工作。
(二)醫療保險方面
1.擬定轄內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業務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擬定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
3.擬定醫療、生育保險費用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費用補貼、大病醫療互助以及特殊人群醫療保障等管理辦法。
4.組織擬定轄內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葯店以及勞動能力鑒定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辦法,
負責直管醫療、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認定和年審工作。
5.擬定工傷保險定點醫療單位、定點葯店、定點康復和定點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資格標准,並負責對上述機構的年審工作。
6.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基本醫療生育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及價格。
7.承辦職工工傷認定工作和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8.組織擬定傷病療期、勞動能力、職業康復鑒定標准和管理辦法,指導、監督、檢查轄內醫療、生育、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完成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
B. 山東聊城東昌府區人士,辦理個人養老保險去哪個社保局
聊城市辦理個人養老保險可以到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科
養老保險科職責:
1、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
2、落實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劃、政策、標准。落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和費基等養老保險費政策。
3、落實職工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
4、落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個人賬戶管理政策。
5、落實職工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
6、負責市本級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核准工作。
7、擬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
8、指導協調養老保險社會化服務工作。
9、指導監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
(2)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科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負責起草市級許可權內的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落實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人力資源市場監管體系。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培訓制度,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
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境)外人員來我市工作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養老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全市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
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落實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參與監督市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情況。
負責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負責全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經辦管理業務的統籌協調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五)組織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六)起草人才開發規范性文件。參與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協調推進全市人才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規劃、政策以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市創新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落實博士後制度。
協調推進全市人才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推進職業資格制度改革,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擬訂全市技工院校以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組織和指導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八)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制度和省表彰獎勵制度。擬訂政府表彰獎勵制度,按照許可權審核市政府實施的表彰獎勵事項。依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
(九)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落實企業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指導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工安全培訓教育。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C.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是需要做什麼工作,單位職能是什麼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本區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管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繳費信息。
職能:
負責組織指導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以及監督基金的儲存、增值工作。
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會基礎性工作建設,搞好財務電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財務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
負責組織開展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會計核算工作,搞好各項基金的收支平衡與調度,確保基金支付需要;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各種財務報表,並按時向省勞動保障廳和其他有關部門報送。
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指導性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操作規程、工作方案和有關規定以及全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業務的工作。
負責全省企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工作。
負責全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工傷、生育保險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3)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科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統籌范圍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基金結算和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養老、醫療保險的參保結算;少年兒童住院大病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的申報繳費,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業務經辦及發放;對困難人群實施醫療救助;參保人員繳費記錄、個人賬戶管理以及各項社保待遇的審核結付、社會化發放等。
D. 養老保險專干工作職責
主要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政府有關部門社會保險改革、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養老、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工作的實施方案。負責全市參統單位和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的核定工作;編制基金徵收計劃及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工作,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安全運行。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經辦工作。確保參統單位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知道協助社區建立勞動保障服務站(所)及企業離退休人員移交社區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昆明地區企業職工工傷、生育保險統籌、審核、支付工作。負責指導全市社會經辦機構依法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和社會保險待遇領取情況進行核查;協調有關部門對社會保險工作進行督促稽查;對管轄區范圍內的離退休人員進行生存狀況調查及負責管理全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構建全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的信息系統數據分析;建立完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網路。建立以基本養老保險為主體,企業年金、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為補充的獨立於企事業單位之外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指導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工作;協助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做好社會保險宣傳工作。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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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社保局各崗位職責
1、社會保險申來報登記:辦理參自保單位和個人養老保險申報、登記業務。做好單位和個人基礎數據的計算機錄入工作,建立參保單位和個人基礎資料資料庫。辦理新參保、續保、轉入、轉出、封存、啟封、死亡停保等人員的養老保險業務。
2、社會保險繳費核定:負責核定參保單位的繳費人數和繳費基數。掌握參保單位每月的繳費情況,負責催繳,並將催繳的情況反饋稽核科和養老保險科。對參保單位繳費能力進行摸底調查,建立單位繳費能力動態資料庫。
3、社會保險財務記賬:負責養老保險基金收付往來,辦理基金收繳、到帳確認手續。負責辦理參保單位和個人日常繳費的記帳工作,做好每天的對帳工作。負責做好與基金管理科各種繳費票據的交接工作。
4、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負責辦理參加養老保險職工正常退休待遇審批工作。負責辦理參保職工提前退休人員資格的初審工作。負責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和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工作。
5、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負責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負責每月將新增退休人員花名冊及發放金額告知各代發機構製作養老金活期儲蓄存摺並發放,開具撥付憑證。負責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認證工作。
F. 企業養老保險中心是什麼單位
法律分析:企業養老保險中心是人社局直屬單位,負責本轄區內企業養老保險申報登記,養老保險費的征繳、基金管理,待遇審核,編制基金預、決算;承擔統計、信息管理、養老金社會化發放、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及社會保險稽核工作;對所屬各縣(市、區)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實行垂直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