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能合並嗎
職工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原則上不能合並在一起。一個人在退休後只能領取一份養老待遇,如果想要合並在一起可以在退休後對農村養老保險的部分予以退回,只享受一份職工養老保險。
一、職工養老保儉一年交多少錢
職工養老保儉一年交的錢是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按企業繳納 20%,個人繳納8%繳納。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己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少數地區還可以繳納失業保險。靈活就業人員的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范圍通常為參保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參保人員選擇的繳費基數越高,那麼費用就越高。
二、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補繳嗎
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補繳。因為養老保險是可以累積計算繳費年限的,也就是說,不用擔心是否可以補交,只要繼續繳納就行。但對於很多繳納年粗拆限不夠的人來說,如果女性的年齡到了55歲,男性的年齡到了60歲,依然沒有繳納夠年限的話,那就需要補交至15年。
商業保險中的養老保險,繳納一定年限後,不僅可以獲得收益,還能夠對生命起到保障作用,可謂是雙贏性養老保險。社會養老保險繳納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必須達到15年,繳納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才能按月領取退休金,如果超過15年則繳費年限越長退休金岩模棗就越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碼彎保險法》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Ⅱ 社會養老保險怎麼合並
社會養老保險怎麼合並?
1、居民養老保險轉入職工養老保險
居民養老保險向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轉移時,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轉入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但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可抵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意思是轉入職工養老保險後,只增加個人賬戶金額,不增加繳費年限。
2、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保險
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居民養老保險時,也是全額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同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可以作為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的,並與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3、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時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只有達到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才能辦理轉移手續。並且如果有重復參保時段,轉入居民養老保險時要將居民養老保險重復時段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部分退還本人。
4、如何辦理轉移合並的手續
如果是在同一統籌地區轉換參保職工社保和居民社保的,不用辦理轉移,繳交的都在同一社保賬戶上,系統自動合並。如果是在不同的統籌地區參保的,就得辦理轉移合並。在原參保地辦理轉出,列印參保繳費憑證,之後再回新參保地的社保中心辦理轉入申請。
Ⅲ 兩地養老保險怎麼合並
對於養老保險來說,很多人的養老保險會存在兩地購買的一種情況,如果在兩個地方購買養老保險,往往需要進行相應的合並,應該怎麼樣去講養老保險合並呢?接下來由我為大家帶來兩地養老保險怎麼合並的詳細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Ⅳ 養老保險合並新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合並新政策如下:
1、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2、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也就是說,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經建立,社保管理機構就為其提供終身服務,無論在哪裡繳費,也無論是否間斷性繳費,個人賬戶都累計記錄參保人權益;
如果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意見規定,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即使是參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個人賬戶也可以全額轉移。除個人繳費外,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其他資助也都計入個人賬戶,體現了國家對參保人繳費的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Ⅳ 兩個省的社保怎麼合並
社保不可以合並,但可以轉移。參保人員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應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後,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另一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即按照先清後轉原則來處理擁有兩地社保參保人員的社保合並問題。
這是因為養老保險並沒有實現全國統籌,不過對於這種情況,弊悉可以去社保局提出社保轉移,然後合並在一起辦理退休,也就是說不管之前在哪個省份交過社保,交了多長時間社保,都會有繳費記錄,社保轉移在一起,如果符合退休條件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了。如果在多個地方都交社保,注意三種情況。在多個省市地區交社保非常不容易,在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我們要選擇一個退休地,也就是我們需要在哪裡辦理退休。一般選擇退休地的時候,我們都會選擇退休金待遇比較高的城市。實際上並非大家想像的那樣,退休地的選擇是有要求,第一要滿足的條件就是在退休地區養老保險實際橡卜燃繳費年限滿10年,才有機會辦理退休。比如說我戶籍是遼寧省大連市,之前在山東省交9年社保,想在山東辦理退休手續是不符合規定的。如果在所有地區交社保都不滿10年,那最後只能回戶籍地辦理退休手續。
法律依據
《關於印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意見的通知》
五、關於戶籍所在地參保人員在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期間遷入戶藉的,從遷入的次月起將其1%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調整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來件、尚未辦理待遇領取手續期問,戶籍發生變動的,在確定戶籍所在地時,以其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年齡時點為准。
十、關於多重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梁虛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Ⅵ 合並養老保險方法
法律分析:多地都有交養老保險合並唯一的途徑就是轉移歸集。按照國辦發(2009)66號文件精神的要求,退休地的選擇涉及到四個方面的主要內容。一是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的,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二是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的,在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0年的,在累計繳滿10年的地方辦理退休;三是在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可以將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地方辦理退休;四是每個地方的養老保險繳費都不滿10年,但是累計繳費年限繳滿15年的,將各地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歸集到戶籍所在地合並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