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是退休工資,具體如下:
1、工資是勞動報酬,退休人員不提供勞動,自然不享有工資。按照法律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由養老保險基金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2、基本養老金,在我國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