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有多久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要累計繳費滿十五年。
一、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多久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15年,企業職工需要繳納養老保險,以保障自己退休後的福利。繳納養老保險,有實際繳納年限和視同繳納年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80月即15年,即可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否則需要補足年份。
二、如何認定視同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作為計算「中人」(1996年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金待遇的一項重要指標,必須通過對本人檔案的工作年限、時間予以認定,對於不同性質的單位其視同繳費的時間也不一樣。
國有、集體企業固定工1992年12月前的參加工作年限為視同繳費年限。
省、部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除另有文件規定的單位以外1995年10月前的參加工作年限為視同繳費年限。
市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1997年12月前的工作年限為視同繳費年限。
省外機關事業單位轉入的原單位未參加養老保險的工作時間視同繳費。
實施行業、系統統籌的單位職工按行業、系統時間前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
退伍、轉業的復轉軍人的軍齡視同繳費年限。
全民合同制職工(指80年代時按計劃招收的)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無視同繳費年限。
三、由轉制單位調出的員工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認定
原來為事業單位後來政策調整為企業的部分單位其改制前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其實際繳費時間按相關時間規定認定:
國家經貿委管理的局屬、省屬在陝科研機構(26家)自2000年1月起繳費。
中央所屬工程勘察設計單位(8家)、科研單位(4家)自2001年10月起繳費。
四、長期離職人員如何計算視同繳費年限,能否辦理退休手續?
辦理過正式招工錄用手續的職工離開單位後的時間如果是在實施社會保險前的,期間不能算做視同繳費年限,而實施之後又沒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到達退休年齡後如果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則無法辦理退休手續及按月領取養老金。所以,離職時間較長又無社保關系的職工,應及時建立及接續社會保險。
五、辭職、被辭退、開除人員的繳費年限如何計算
曾經在國有、集體企業工作的員工辭職、被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下離開原工作單位並且按規定個人不必繳納社保費的時間視同繳費年限。
但是曾經被開除或者判刑的人員按現行規定服刑前的連續工齡不再認可,因此建立社保個人繳費制度以前的工齡不能視同繳費年限,在原單位的實際參保後的繳費年限可以保留,與以後的再次參保年限合並計算。
我國的公民在達到六十歲左右之後,由於身體已經不能滿足工作強度的要求,故而可以向單位提出退休的請求,若是職員在退休之前,養老保險的繳納已經達到法定的年限,那麼在退休之後,每個月都可以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⑵ 現在養老保險要交多少年
養老保險至少要交15年。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的繳費年限滿15年時,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
即使本人繳費滿15年,也應該繼續繳費,繳費年限已滿15年但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要繼續參保繳費,履行繳費義務。養老金待遇的確定與參保人的繳費年限的長短以及繳費基數的高低有很大的關系,所以應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量延長自己的繳費年限。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⑶ 養老保險要交多少年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需要繳費滿15年。當事人只有繳滿了15年,才能在退休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如果職工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繳費還未滿15年,是要繼續參保的。養老保險與當事人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準是掛鉤的,繳費額度越多,將來退休時能夠領取的退休金也就越多。養老保險要等到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才能按規定領取,領取到的養老金完全可以根據個人的情況自由地進行支配。參保人在去領取保險金時,需要帶好個人的身份證件、社保卡等,到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領取養保險的相關手續,然後從次月開始,退休職工就能按月領取或是全部領取退休金了。領取養老保險金要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累計繳費達到了15年,不足期限的要繼續補繳,直至交清;
2、參保人沒有領取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除開這些,參保人所在地實施新農保制度時,其年齡已達到60周歲的,就無需再繳費,直接按月去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⑷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或個體參保人員已經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或個體參保人員按規定應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之前,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連續工齡或連續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
⑸ 養老保險要交多少年
養老保險需要繳費滿15年。當事人只有繳滿了15年,才能在退休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如果職工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但是繳費還未滿15年,是要繼續參保的。 養老保險與當事人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準是掛鉤的,繳費額度越多,將來退休時能夠領取的退休金也就越多。養老保險要等到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才能按規定領取,領取到的養老金完全可以根據個人的情況自由地進行支配。 參保人在去領取保險金時,需要帶好個人的身份證件、社保卡等,到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領取養保險的相關手續,然後從次月開始,退休職工就能按月領取或是全部領取退休金了。領取養老保險金要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累計繳費達到了15年,不足期限的要繼續補繳,直至交清;
2、參保人沒有領取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除開這些,參保人所在地實施新農保制度時,其年齡已達到60周歲的,就無需再繳費,直接按月去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養老保險對於我們的生活是十分有必要的,可以解決我們的養老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家人的負擔。在我們有能力的情況下,一定要為自己和自己的父母購買一份養老保險,這樣也是對於生活的一份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⑹ 個人養老金繳費年限
個人養老金繳費年限是15年。個人養老保險的保險期限包括保險費繳碼物費期和養老金額領取期。保險費繳費期從被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並交納第一期保險費起,至約定繳費期滿為止;養老金領取從被保險人約定的繳費期滿的次月起,至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時止。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必備條件之一。基本養老金水平高低,與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直接掛鉤,即繳費時間越長、繳費基數越高,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也越多。政策規定,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耐派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所以,並不是滿15年就不用再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了,應該按照規定繳至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如果中斷繳費,自己的養老金將會降低。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年繳費年限必須達到15年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才能按月領取退休金,如果超過15年則繳費年限越長退休金就越多。如果經濟允許的話建議你還是交納到退休為好,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退休金。
其中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免繳養老保險費,其個人帳戶暫予保留,待重新就業時辦理續保手續,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需要企業與職工個人共同繳納。1998年1月1日,我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中規定對養老保險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養老金;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只是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對於1995年底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辦法實施後退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其中,對於1997年底前參加工作,辦法實施後退休,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也可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不滿10年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需要提醒您: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遲畝液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