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對象是誰
1、《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基本方案(試行)》規定,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對象是非城鎮戶口、不由國家供應商品糧的農村人口。一般以村為單位確認(包括村辦企業職工、私營企業、個體戶頌猜告、外出人員等)。 2、鄉鎮企業職工兆襲、民辦教師、鄉鎮招聘幹部、職工等,可以由鄉鎮企業或事業單位確認,組織投保。交納保險年齡一般為20周歲至60周歲。 領取養老野明金 的年齡一般為60周歲。
㈡ 養老金圖針對的對象是哪些人
針對的對象如下所示:
第一種:是那種原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工人,也包括計劃內長期的臨時工,或者城鎮戶籍的臨時工,沒有參保或者中斷繳費的人群可以補繳養老保險。
第二種:是那種因開除、除名、刑滿釋放後無公職等原因的職工沒有參保或者中斷繳費的人群可以補繳養老保險。
第三種:是那種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而且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人群可以補繳養老保險。
因此,也並是不所有人都可以選擇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了。如果前期沒有進行養老金的繳納,那麼只能選擇延長繳納費用的時間,直到繳納時間滿足15年為止,否則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的。
如果是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補繳費用按規定分別計入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如果是以個人身份補繳的,補繳費用全額到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8%的比例為參保人員計入或補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