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60歲以上老人養老金實施辦法
法律分析:部分規定如下:1、每年給農村六數帆十歲以上的老人發放固定養老補貼金,並且是完全免費的;2、自費養老保險,六十歲之後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額,包含固定養老金在內一同領取;3、農村老人高齡津貼,是國家專為70歲以上老人出台的政策。
法律依冊做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五十四條 國家完善城鄉統籌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機制,支持鄉村提高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標准正常調整機制,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國家支持農民按照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鼓勵具備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業產業化從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國家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水平,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年人以及殘疾人、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支持發展農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四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州畢衡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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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60歲以後國家補貼老人養老金
補助金額根據60歲老人所處環境的不同而不同,並沒有一個固定數額。
一、基礎養老金
不管農民是否參加了
農村養老保險,即新農保,達到60歲
退休年齡以後,國家都發放基礎養老補貼,前幾年是每月55元,現在增加到了88元每月。另外,參加了新農保的農民,60歲以後就可以領到養老金了,金額多少根據參保時交納的養老保險數額決定,多繳多得。
二、失地農民養老保險
近幾年隨著新農村的統一建設規劃,以及城鎮化建設的加快,國家大型建設項目也是越來越多,農民的土地常常被徵用。
俗話說土地是農民的根,農民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穩定的收入來源,盡管征地補償不少錢,但這些錢對於大多數農民來說總有用完的時候,養老就成了問題。為了讓失地農民老有所養,出台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60歲以後國家發放養老金。
三、農村計劃生育養老補貼
前些年,農村很多人積極響應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只生育了一個孩子,成為
獨生子女家庭,這些人年老以後養老壓力更大。
對於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家庭,除了年輕時給予獎勵,子女上學有教育補貼外,年老了到了60歲以後,國家給予一定的養老補貼,夫婦雙方都有,一年幾千元。
四、貧困農民生活補貼
這幾年,為了解決農民貧困家庭生活問題,出台了農村低保政策,對農村低保家庭、五保戶家庭,以及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困難救助,除此之外,這些農民年老以後,國家還給予一定的老年補貼,讓他們可以安度晚年。
五、農村老人高齡補貼
國家自2016年起出台政策,對農村高齡老人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至於多大年齡算高齡,各省份規定也不一樣,補貼數額也不一樣,有的地方70歲以上,有的
80歲以上,還有的
90歲以上。比如有的地方從80歲算起,每10年算作一個年齡段,分別補貼每月100元、200元、300元不等。
(2)支持給農村60歲老人發放養老金擴展閱讀世界各國的社會發展水平和經濟制度各不相同,按照籌資機制和待遇水平,其養老金制度主要表現為以下四種:
1、以德國、美國、日本為代表的「傳統型」。這一類型堅持「選擇性」的保障原則,即對不同的社會成員適用不同的保障標准,保障費用由國家、僱主和雇員三方負擔,待遇保障的給付標准同勞動者的收入和交納社會保險稅(費)相掛鉤,強調勞動者個人應承擔的責任。
2、「福利型」,主要實行於英國、瑞典等西歐國家。這一類型制度堅持「普遍性」的保障原則。保障基金主要來源於國家稅收,保障的范圍包括「從搖籃到墳墓」的各種生活需要,保障待遇水平較高,國家負擔過重。
3、「國家型」,前蘇聯以及東歐等國家都曾實行這類制度。它堅持「國家統包」的保障原則,保障費用由國家和用人單位負擔,職工個人不必繳納保障費用,保障的范圍包括了職工的基本生活需要。這種制度的弊病主要是國家和企業負擔過重。
4、「儲蓄型」,主要被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新興市場經濟國家採納。這類保障制度實行「個人帳戶積累」的原則,保障費用由勞資雙方按比例交納,以職工個人名義存入個人帳戶,在
職工退休時,將該費用連本帶息以一定形式發給職工個人。
這種制度有利於樹立職工自我保障的意識,具有較強的激勵機制,但同時也存在著難以兼顧社會公平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