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這樣的:
1、對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准為年繳費1000元,最高繳費標准為年繳費9000元,參保人在參保繳費時,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1000元到9000元之間自行選擇繳費金額,並按不同繳費標准享受補貼。
2、對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確定為31884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6377元,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應當按照確定的繳費基數繳納養老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巧笑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圓梁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橘寬運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B. 北京養老保險比例
北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單位繳納16%,歸入社會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以及個人賬戶兩部分,個人也需要繳納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自2022年7月起,本市2022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上限確定為31884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5869元。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個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以及在各街道(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繳納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可在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下限和上限之間選擇。未按期辦理申報手續的,其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將依據本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確定,低於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失業保險繳費下限的,以下限作為繳費基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