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陝西企業單位退休加多少錢
城鎮企業退休人員2014年度養老金調整工作圓滿結束。此次調整後,人均月養老金增加197元。本月底,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可按新標准領取養老金。
此次調整針對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企業退休人員。具體為:年齡在8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60元;年齡在75至79歲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年齡在70至74歲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年齡在69歲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讓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多得養老金。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低於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
據悉,本次調整是城鎮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的第10次調整。
舉例,如果男的是18歲參加工作,60歲退休,現在68歲,那麼這次每月就能漲85+3*42=211元
2. 吉林省2014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漲多少
吉林省2014年企業退休職工漲養老金人均漲157元/月
時間:2014-04-12 12:53:39 來源:城市晚報
城市晚報訊 昨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召開工作會議,部署我省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按照國家統一確定10%的調整幅度,2014年我省人均月增加養老金157元。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惠及全省247萬企業退休人員。會議明確指出,全省各地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於近期發放到每位退休人員手中。
調整范圍>>去年底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者
從2014年1月1日起,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
按照國家統一確定10%的調整幅度,批復我省人均月增加157元。
調整辦法>>普遍調整+特殊調整
據了解,本次調整方式為普遍調整加特殊調整。
普遍調整:一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65元。二是按照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1年部分按1年計算)分段確定調整標准,累加計算調整數額。繳費年限25年(包含25年)以下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4元。工傷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調整部分不足37.5元的,按37.5元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特殊調整:以下人員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一是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齡為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7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80元。二是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據了解,本次調整將惠及全省247萬企業退休人員,年度資金支出約增加48.2億元。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省人社廳要求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穩妥操作。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密切配合,調度籌措資金,盡早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3. 寧夏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動態
2014年寧夏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動態
【導讀】寧夏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寧夏退休職工月人均養老金增資10%,此次養老金上調有40多萬退休工人享受到新政策。
從寧夏人社廳了解到,寧夏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每人月上調100元,同時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1年每月調整4元。此次寧夏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有40.93萬人受益。
2014年寧夏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范圍是,截至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水平按照寧夏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10%確定。
調整分為普調和特調兩部分:普調每人每月調整基本養老金100元。同時,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1年每月調整基本養老金4元,不滿15年的按60元調整;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產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120元調整。特調包括提高高齡補貼標准,在原標準的基礎上,每年齡段分別增加20元。調整後,月養老金低於2641元的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調整到2641元。對艱苦邊遠一類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再增加5元養老金,三類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再增加10元養老金。
據統計,此次寧夏符合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共計40.93萬人。新調整的養老金及1-3月份補發的養老金將於2014年4月份隨同當月養老金一並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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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4安徽省退休職工漲工資什麼時間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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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014年1月9日從省人社廳獲悉,從2014年1月1日起,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將增加基本養老金,人均月養老金的增額為160多元。此次調整將涉及全省200多萬名企業退休人員。
根據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將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再提高10%。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向其中有特殊困難的群體適當傾斜。下一步,要通過改革養老保險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
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生活,2005年至2014年,我省連續10年較大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省人社廳表示,今年調整的基本方法和主要政策,與過去歷年調整的方案基本保持一致。
據悉,2013年,全省企退人員月人均增加養老金151元,月人均養老金水平超過1650元。按照提高10%測算,今年我省企退人員人均養老金將增加160多元。
省人社廳負責人表示,具體調整方案還需經過省政府研究通過後才可實施。不過企退人員也不用著急,國家規定從1月1日起提高養老金水平,按照去年的日程,我省是4月份出台方案,並在當月月底前將新增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按照慣例,今年調整方案也將有望於今年3、4月份出台。
5. 企業退休職工2014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雲南怎麼調
關於2014年雲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雲人社發〔2014〕42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於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職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退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161.com/)
三、調整標准
(一)「退休(退職)人員」普遍調整標准
1.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85元;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發基本養老金3元。
(二)「退休(退職)人員」傾斜調整標准
1.對2013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退職)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2.對退休(退職)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在我省的退休(退職)人員,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20元;四類地區每月增加30元;五類地區每月增加35元;六類地區每月增加40元;其他地區每月增加1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經按以上第(一)項、第(二)項1、2款調整後,其本人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後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四、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縣(市、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調劑,確保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兌現。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後統籌解決。
五、有關問題說明
(一)科研、文化等轉制單位轉制前「退休(退職)人員」和國有企業中小學退休教師,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退休(退職)人員」的繳費年限和出生年月以退休(退職)當時認定的為准,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不得進行變更。
(三)艱苦邊遠地區類區按省政府雲政發〔2006〕19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四)各州、市於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兌現工作,並按附表要求將調整兌現情況匯總後(須附各縣、市、區報表),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傳真:0871—67195703)和省社會保險局(傳真:0871—67195815)。
附件: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雲 南 省 財 政 廳
6. 山東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省長和省委書記下台,該幹麼幹麼去,估計
養老金調整方案
就有了。就這樣的父母官還不如沒有!
7. 2014年以前退休工人補發多少工資
按繳費年限補發養老金: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5元/月的養老金;繳費不滿10年的每月增加35元;繳費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按絕對額補發養老金:月養老金低於30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月養老金在3050元及其以上,低於3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月養老金在3550元及其以上,低於455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月養老金在455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一、退休金和養老金的區別在於:
1、概念不同,退休金是根據他們對社會的貢獻和資格條件支付的保險待遇。養老保險是為解決勞動者達到年齡,或因喪失勞動能力建立的社保制度。
2、繳費方式不同,退休金由單體或企業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繳費即可享受。而社會養老保險費用由參保人單位代扣代繳,部分交給國家,部分存入個人賬戶。
3、資金渠道不同,退休金都是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
二、退休金是由以下部分組成:
1、基礎養老金。
2、過渡性養老金(含調劑金)。
3、統籌項目內生活物價補貼及統一調整增加的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