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個人養老金什麼時候可以領取錢
養老保險領取時間是: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且已繳滿15年的養老保險費用。
1、根據2011年7月1日起實施的《社會保險法》,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15年的,才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因此,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
養老金的計發遵循的是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原則。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時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滿15年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這只是最低繳費年限的規定,並不是繳費年限滿15年就不需要再繳費,參保人員原則上應該一直繳到退休。
2、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參保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仍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但無需再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目前,國家對最低繳費年限尚無統一規定,由各統籌地區根據本地情況自行確定,一般為男職工三十年,女職工二十五年。經濟較發達統籌地區規定的繳費年限比較短,如北京,男職工為二十五年,女職工為二十年。
參保職工退休時未達到國家規定的繳費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的年限,補繳費用包括其實際繳費年限與國家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相差的期間內,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全部醫療保險費用。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