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的特點是什麼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算是反映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年度計劃、規范城鄉居保基金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措施。本文通過對城鄉居保基金預算的特點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給出完善城鄉居保基金預算管理的合理化建議和措施。
Ⅱ 成都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關法規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方法和標准
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8元。
掛鉤調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以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6元/月,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1.7元/月。
適度傾斜。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方法,再按以下方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高齡退休人員
年滿70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30元;
年滿80歲不滿9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60元;
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月增加100元。
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分別增加8.50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企業退休轉幹部。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轉幹部,繼續按照我國有關相關法規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企業退休轉幹部的范圍,按原相關法規認定。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年度基金支出預算,中央和地方對基金給予適當補助。
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要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相關法規
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截至2022年1月1日,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及以上、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被採取留置方法、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我國相關法規核定數據為准,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改前退休人員的工作年限,以退休時核定的工作年限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以幹部管理部門或人社部門已確認記載的為准。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實際周歲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由原單位暫行調整,所需資金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證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法,體現了我國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級人社部門要在當地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方法,確保2022年7月31日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要嚴格執行,不得違反提高調整水平,不得將不屬於相關法規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人社廳將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問題專項有關要求,對各地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本通告下發後,各市(州)人社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要求向人社廳、省社會保險管理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社局要在2022年8月20日前將本地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專報人社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Ⅲ 簡述養老保險基金支出的項目和標准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
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的養老金、喪葬撫恤補助,以及由於保險關系轉移、上下級之間調劑資金等原因而發生的支出。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的范圍: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項目包括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各種補貼、醫療費、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救濟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費、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轉移支出、其他支出等。
離休金是指按規定支付給離休人員的生活費用。
退休金是指按規定支付給退休人員的生活費用。
退職金是指按規定支付給退職人員的生活費用。
各種補貼是指支付給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各種生活補貼、物價補貼。
醫療費是指支付給未參加醫療保險、已經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按照規定準予報銷的醫療費用。
死亡喪葬補助費是指用於離休、退休、退職人員死亡的喪葬補助費用。
撫恤救濟費是指支付給死亡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和生活補助費用。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費是指用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的費用。
補助下級支出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給下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
上解,
上級支出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上繳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
轉移支出是指企業職工在不同統籌范圍調動而劃出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除上述項目以外,經財政部門核准開支的費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是怎樣核算的?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從其支出內容劃分,主要包括兩大部分,一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指按照國家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退職人員個人支付的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及喪葬撫恤補助費等;二是由於保險對象跨統籌地區轉移,上下級之間調劑等原因而發生的非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的核算是社會保險基金會計核算的重要內容
Ⅳ 養老保險基金預算是否有缺口,有哪些缺口,該如何彌補
您好!抄養老保險基金預算在經濟發達地區不但沒有缺口,還有較多的賬面余額和銀行存款,甚至還有投資國債的閑錢。養老保險基金預算在少數經濟欠發達地區確實有缺口,主要是每個月進賬的養老保險基金比應發的養老金金額小,處於入不敷出的狀態。目前沒有別的辦法彌補,只能考中央財政撥款解決。謝謝閱讀!
Ⅳ 世界各國的養老保險籌資模式主要有
養老保險制度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也構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制度本身需要規范化,政府和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領域的介入和管理也必須規范化。財政介入基本養老保險領域主要應考慮社會保險稅、養老基金預算管理和養老保險財政補助制度三大方面。
通過社會保險稅方式獲取基本養老保險資金
目前世界各國獲取基本養老保險資金的方式即籌資模式,通常有三種形式:繳稅制、繳費制和預籌基金制(強制儲蓄)。通過對三種籌資模式的比較,我們認為社會保險稅比繳費制更有效率,比預籌基金制和繳費制具有更強的約束機制,比繳費制和預籌基金制更能體現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公平性。因此,通過社會保險稅獲取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在內的社會保險基金,是一種符合我國現階段實際和改革發展客觀要求的選擇。為此,我們嘗試設計了一套適合我國的社會保險稅方案,方案如下:
——納稅人和納稅對象的確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應成為社會保險稅納稅人。農民進城從事工商盈利性活動一年以上者,也應成為社會保險稅納稅人。企事業單位以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社會保險稅課稅對象,私營業主和個體工商戶可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所得額作為課稅對象。
——稅率的確定:稅率的確定是整個社會保險稅開征的難點,其合理與否關繫到整個社會保險制度能否順利運行。一般地說,養老保險應選擇部分積累模式,而失業、醫療、工傷保險可選擇現收現付的模式。稅率的設計上,應綜合考慮如何滿足不同險種對保險資金的需求。從國外的經驗看,有的國家只設計社會保險總稅率,然後將其分為企業和個人應交稅率;也有的國家按保險項目設置稅率,分解為企業單位和個人交稅率。我國的社會保險稅率設計,應設置一個總稅率,將其分解為企業單位和個人交稅率。然後可將徵收額按固定比例分解為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