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保險的性質,特徵,意義
養老保險是國家立法強制在各種用人企業中實施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保障勞動者在年老退休後,能夠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資幫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需要。它是一項強制性、公益性、非盈利性質的社會保險。除了具備社會保險強制性、互濟性和普遍性等共同特徵外,還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一)參加保險與享受待遇的一致性。 (二)保障水平的適度性。 (三)享受期限的長期性。 (四)保障方式多層次。 (五)與家庭養老相聯系。
養老保險意義是 有1、利於保證勞動力的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有利於社會的穩定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2、有利於維護社會的穩定。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繳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2. 社會養老保險有幾種性質
養老保險有以下四種性質:
1、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凡是企業職工,都參加這個保險,是國家強制性的保險,必須參加繳費,男60歲,女工50歲,女幹部55周歲退休城鎮職工,除了基本養老保險以外,還有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是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個人可以繳費,也可以不繳費,依據企業自身情況而定,所存儲的保險金,全部歸屬職工個人所有,是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除此之外,城鎮職工,還有儲蓄性養老保險,是在單位的組織下,由職工個人參加的養老保險,儲蓄性養老保險,是商業保險,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執行,
2、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養老保險,自願參保,不強制參加,男60周歲,女55周歲退休。
3、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自願參保,凡是年滿16周歲以上,沒有參加城鎮職工或者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的,都可以參保,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參保後,可以直接領取養老金,不必繳納費用。
4、農村養老保險,自願參保,凡是沒有參加別的養老保險的,年滿16周歲以上,就可以參保,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參保後,可以直接領取養老金,不必繳納費用,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該參加養老保險。
3. 養老金與退休金的區別
【法律分析】:養老金和退休金並非一回事,主要有四點不同:
1、概念不同
養老金: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退休金:是國家按照社會保險制度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出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給貨幣形式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2、繳費方式不同
養老金:由個人和單位共同繳納,一部分交給國家,一部分存入個人賬戶,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往往遵循統一的准則。
退休金:由單體或企業提供,不需要個人繳費即可享受。
3、資金渠道不同
養老金:由社會保險資金列支的,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統稱為養老金。
退休金:由國家財政或地方財政列支,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
4、領取方式不同
養老金:僅限分期領取,直至身故為止;如果未領滿10年,參保人便不幸身故的,可作為遺產由受益人一次性或分期領取剩餘的養老金,至領滿10年為止,根據國家統一標准領取。
退休金:包括兩種領取方式,即一次性領取和分期領取,可以自由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