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去年單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這是怎麼回事呢
一、用人單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導致養老保險中斷繳費的原因很多,如:參保人失業,因沒有收入而中斷繳費,或參保人因參軍、考學、判刑等原因中斷繳費,或參保人因工作變動,正在辦理轉移接續手續等而中斷繳費。還有一種中斷繳費的情況,是因為用人單位性質由企業變為事業單位,如廠辦學校、廠辦醫院等,但事業單位沒有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這也造成部分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中斷繳費。
當然,還有一部分群體,滿足最低繳費年限後選擇中斷繳費。按照規定,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後,達到退休年齡後即可領取養老金,部分參保人尚未達到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滿15年後便不再繼續繳費,這也是中斷繳費的人群之一。
二、用人單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為職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屬於違法行為。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對此,職工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明確要求用人單位立即辦理,並為本人補繳未繳納的保險費;
2、向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3、在知道用人單位未為自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的60日內,或者在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的60日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從被單位辭退之曰起計算),向市、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Ⅱ 廠子不給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廠里不給交養老保險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