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補充養老金政策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
3、國家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新政策的出台,對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和中斷及收費企業和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明確規定,只為了各種各樣的方補繳以前中斷時間的養老保險金,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提供了政策依據。
二、5類人可以一次性補繳社會養老保險
1、合同制的工人,他們是擁有城鎮戶籍或者經營的臨時工,如果在年輕時候工作沒有參加社保或者中間有中斷的,都是可以補繳養老保險的。但是如果不符合這些條件的話,就只能按照流程一年一年的繳納了。
2、那些被解僱或者是刑滿釋放的,而且是沒有公職的職工,而且是不能被公共服務除名的人,他們也是可以一次性補足社保的。
3、對於那些沒有正式工作的人,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個體經營戶們,只要是城鎮的工商戶,按照國家規定也是可以補足社保的。
4、用人單位的過錯而導致員工離職或者工作調動錯誤的,因此中斷了社保的繳納。這些人也是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的。
5、針對於年紀比較大的人,那些參保後斷繳,但是年紀已經超過60歲的人,也是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的社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