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補充養老金能拿多少
法律分析: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准為每人每年200元,最高為每人每年5000元,實行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方式,每年繳納200元政府補貼70元,每年繳費5000元的政府補貼600元,個人繳費和國家補助全部計入個人賬戶。 從50歲開始繳費,累計繳費滿15年,年滿65周歲可以領取補充養老金。對於已經實施的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參保人員更關心待遇水平是多少。市人社局為您解答,其中按照最高繳費檔次5000元/年、政府補貼600元/年測算,到65周歲時,基本養老金加補充養老金可達12540元/年。補充養老保險按年繳費,分為五個繳費檔次。如果按照基金年收益率3.5%,個人繳費15年,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測算如下:按照最低繳費檔次200元/年、政府補貼70元/年測算,到65周歲時,基本養老金加補充養老金可達2255元/年;按繳費檔次500元/年、政府補貼120元/年測算,到65周歲時,基本養老金加補充養老金可達2930元/年;按中間繳費檔次1000元/年、政府補貼200元/年測算,到65周歲時,基本養老金加補充養老金可達4050元/年;按照繳費檔次2000元/年、政府補貼360元/年測算,到65周歲時,基本養老金加補充養老金可達6288元/年;按照最高繳費檔次5000元/年、政府補貼600元/年測算,到65周歲時,基本養老金加補充養老金可達12540元/年。城鄉居民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根據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據實計算個人養老待遇月領取標准,足額發放。當然,我省將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補充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和補貼、補助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