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如已好肆滿60歲,可到所在社區(村)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手續,並選擇檔次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次月即可領取養老待遇。補繳的同時,可申請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但補繳應繳或中斷繳費期間的保險費,政府不給予繳費補貼。城鎮戶口的,可以在當地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勞保所。
老人如已滿60歲,可到所在社區(村)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手續,並選擇檔次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次游畢月即可領取養老待遇。補繳的同時,可申請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但補繳應繳或中斷繳費期間的保險費,政府不給予繳費補貼。城鎮戶口的,可以在當地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勞保所。 法律依據: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第六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港澳台居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港澳台居民,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在居住地按照有關規定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時,累計繳友磨轎費不足15年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延長繳費或者補繳。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港澳台居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規定執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港澳台居民按照與所在統籌地區城鄉居民同等標准繳費,並享受同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港澳台居民,在境外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⑵ 60歲怎麼買養老保險
關於您所說的60歲 買養老保險 ,我建議您直接購買60歲養老保險,這是為了給60歲以上的老人在年輕的時候由於碼余胡某些原因,沒有 繳納養老保險 ,導致晚年生活無法得到保障而成立的一種保險。60歲養老保險是為了給60歲以上的老人在年輕的時候由於某些原因,沒有繳納養毀棚老保險,導致晚年生活無法得到保障而成立的一種保險。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遲攔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⑶ 農村六十歲養老保險怎麼交
1、定時交費,收入比較穩定的農民工兄弟能夠選用這種方法。可按月、按季交納費用,殷實一點的也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費。繳費的金額,既能夠按自己收入的比例,也能夠按固定的數額交納;
2、不定時交費,許多農民工因收入不穩定能夠採納的方法。熟年多交,欠年少交,災年緩交。收入好的時分交,欠好的時分能夠先不交。
3、一次性交費,針對年齡偏大的農人,將保費一次性交足,到60歲之後就能按規則每月收取養老金。
養老金針對不同地區的發展狀況給予參保人員每月基本的養老費用,此類費用不需要咱們農民事先繳納保險基金。每人每月最低領70元基礎養老金,經濟尚好地區每月可分發100元基礎養老金。地方財政養老金農民朋友要繳納15年的保險費用,在60~70歲十年中可每月領取固定養老金。咱們每年領取得養老金=低根養老金+賬戶總額÷139.低根養老金是參保人員年滿60歲每月領取的基礎養老金,賬戶總額是自身承擔的地方財政養老金。個人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補繳的政策是:一次性補繳近9萬元,男滿60周歲,女滿春賣55周歲,可以每個月領1100元左右的養老金。隨著時間推移,每個月的養老金還會增長。
考慮到現在的平均壽命等,10年內把養老金賺回來還是沒問題的。之後領到的都是賺到的。每個月有1000多塊錢的「工資」可領,生活水平可以保障,心理上也更有安全感。而且每年1萬多的養老金,比投資收益每年4500元多很多,生活水平可以更高。
60歲養老保險指什麼:
農村60歲養老保險指的是給哪些在家務農,沒有參加過養老保險繳費的,為了讓他們在晚年的時候生活能得到保障,政府由此成立的一項保險。在農村地區,很多人都是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第一因為年輕的時候在家做事,沒有在大型企業上班,所以也繳納不了養老保險,那時候也沒有說可以直接繳費。第二那時候年代的人對養老保險意識不是很明確,所以覺得繳不繳費都沒有關系。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通知規定: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逗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扒指逗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