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合作醫療和養老保險是一回事嗎
農村合作醫療和養老保險不是一回事。
新農合和養老保險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新農合是醫保,而且是在衛生部統一籌備建立的給非城鎮居民的一項合作醫療保障制度,總體是給農村居民的福利。而新農合就算是社保的范疇了,養老保險是保障你老年生活的。交了養老保險之後你老了國家政府會給你發放養老金,而新農合是你需要看病了到相關定點醫院會給你進行報銷。所以都是惠民政策,但是惠民的方向是不同的。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2. 農村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是一起的嗎
是,農村醫療保險主要是指 農村合作醫療 制度,其與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 和城鎮居卜差民基本游弊槐醫療保險都屬於 基本養老保險 的組成部分,也就都屬於社保的組成部分。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神友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