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工資是當月發還是次月發
次月。達到最低15年的繳費年限和到達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但是養老金的發放並不是到漏神了年齡或者達到條件就會自動發放的,是需要去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交辦理退休手續,並經過審批同意後才可以辦理退休手續的。
在辦理完退休手續後,第二個月起 才會開始正常發放退休金。也就是說,你出生日的下個月,就是你領取退休金的起始日,以後每月發的退休金都是當月的,直到死亡。
辦理流程: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養老保險最低交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會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或職工檔案代理機構提出書面退休申請以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丶戶口本、社保卡、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相關材料。當單位或職工檔案代理機返緩虧構接到退休申請及相關材料後,會首先對職工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進行審核,哪好並對檔案材料裝訂成冊,然後報送到當地社保部門。社保部門收到材料後,會馬上辦理一個養老保險停繳,然後按程序審核職工檔案、計算養老金待遇、填寫退休證等。如果一切順利,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即職工生日之前辦理好所有退休手續。
職工生日當月正常繳納養老保險等費用,並按原渠道領取工資。從次月開始正式領取退休後第一個月的基本養老金,正式加入退休大年。
對於已經正式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來說,退休金肯定是當月發放的。由於養老保險是以省為單位統籌的,所以退休金的發放時間各地都不統一。有的地方在每個月的10號發放養老金,有的地區是每個月15號發放養老金,有的地方是每個月的20號發放養老金。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除了遇上春節等特殊情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是當月發放的,不會拖欠。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2. 一般養老金在每月的幾日發放
退休金一般在每月10號到15號發放,社保局會在當天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劃撥到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上,不過,有些地方退休金約定的養老金發放日期並不一致,以每個地方的規定為准,如果想了解退休金發放時間,可以通過撥打12333聯系當地社保局。
養老金領取的額度會受工齡的影響。但時間上,養老金只與退休年齡、繳費年限有關,與工齡無關。工齡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繳費年限的長短,但並不代表工齡越長拿到的養老金就越多。因此,養老金不會按工齡發放。
參保人在繳費滿15年後,如果想拿到更高額度的養老金,就需要從工作地區、工資水平、工作職級、繳費年限、退休年齡這幾個方面「下功夫」。
養老金受這些因素的影響
1、繳費比例
企業繳費是按照60%到300%,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是三個檔次60%、80%、100%。基本原則是多繳多得。
2、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年限越長,養老金就越高。
3、退休地的社平工資水平
退休地社平工資越高,退休金就越高越高。其實,這也能理解,畢竟生活水平高的地方消費高,消費高了,退休金為了保障老人們的老年生活水平也相應提高了。
4、退休的增發養老金因素
國家發明獎得主、獨生子女父母、勞動模範等等都影響退休金加成。例如:如果你是獨生子女父母,國家為了減輕你孩子的壓力,同時保障你的生活水平,會有養老補貼,這些養老補貼會加在養老金里。
5、養老金計算公式
雖說全國的養老金計算公式基本一樣,但各地也許有細微差別。
6、過渡性養老金因素
90年代中期前參加工作,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會每年額外多計算1.3%左右的過渡性養老金。這相當於,按照社評基數的1.6倍,繳納養老保險一年。建立社保個人賬戶的時間基本是統一的1994到1996年前後。
7、退休時間的早晚,退休早的會增長退休金。
一般的職員若是正常退休,且繳納養老保險的時間已經超過了15年,那麼一般每個月都可以獲得一筆養老金。由於不同的人當初繳納養老保險的金額不同,繳費年限也不同,且還有其他影響退休金數額的因素,故此不同的人可以領取到的具體金額是不一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3. 養老金的發放時間是每月幾號
社保局一般在每月的10號左右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下拔給每位退休人員的銀行帳戶上; 有些地方退休時約定的養老金發放日期不是統一的,目的是為緩解領取的高峰而分批發放的; 每個地方的規定可能不一樣,建議到當地社保局去咨詢,或者問一下已經在拿退休金的人。
1、退休金發放時間每月10號。
2、退休人員養老金從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退休的次月起開始領取。
3、企業因各種原因逾期給職工辦理退休,其退休時間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間為准,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達到法定年齡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執行。
4、因企業原因使退休人員未能按時領取的養老金,由企業負擔。
5、按照現在的養老金發放標准,一個職工60歲退休,每月從個人賬戶的領取額就是個人賬戶里的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經計算是139個月,71歲的時候可以領完。
6、如果參保人活不到71歲,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以支付時,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轉由統籌基金列支,以便保證個人賬戶養老金能夠繼續發放。
7、養老金個人賬戶在設計上考慮到了多樣性,不管退休年齡是不是60歲還是會延遲退休,個人賬戶的計發都不會受到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後次月開始可以由社保中心發放退休工資,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4. 養老金每個月幾號發放
養老金一般在每月15號發放。
社保局會在每月15號將應發放的退休養老金劃撥到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上,不過,有些地方退休金約定的養老金發放日期並不一致,以每個地方的規定為准,如果想了解退休金發放時間,可以通過撥打12333聯系當地社保局。
養老金領取的額度會受工齡的影響。但時間上,養老金只與退休年齡、繳費年限有關,與工齡無關。工齡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繳費年限的長短,但並不代表工齡越長拿到的養猛鍵老金就越多。因此,養老金不會按工齡發枝滲巧放。
統一養老金發放時間的原因
關鍵點在於統一這兩個字,全省養老金發放時間統一主要原因是因為養老金實現省級統籌管理,不僅喊飢僅是養老金發放時間統一,養老保險基金的收入和支出都統一管理,這樣有足夠的養老金給退休人員發放,確保養老金能夠按時到賬,退休人員的生活更有保障。
如果15號的時候退休人員還沒有收到養老金。退休人員先確認一下自己是否進行養老金待遇資格認證,因為超過12個月不進行養老金待遇資格認證,將停止發放養老金。當然了,退休人員可以到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咨詢工作人員,查明養老金沒有到賬的原因。
5. 養老金每個月幾號發放
社保局養老待遇科工作人員介紹,社保局對於養老金發放一般會在每月10日軋賬,接下來,還需經過數據核對、財政請款等幾個環節,並在15日前將款項撥付到各養老金代發銀行,再由銀行發放到領取養老待遇人員的賬戶。所以,在正常情況下,離退休人員在每月15日至20日就能領到當月的養老金。
養老金款項撥至各代發銀行後,銀行發放到離退休人員賬戶也需要一定時間,如果碰上節假日等特殊情況,可能發放時間會稍有延後。不過,國家對養老金的發放時間並沒有作統一要求,因此,在月底前將當月的養老金發放到位都算是正常的。
養老金發放領取標准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