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要交多少年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要交十五年。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共同構成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具有本地城鎮居民戶籍、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現已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的人員均為繳費對象。繳費人員60歲之前必須繳費滿15年,年滿45周歲的必須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才能到齡享受養老金待遇。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調整如下:
1、基礎養老金。中央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建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②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每月領多少錢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每月領多少錢需要依據繳費的檔次來進行判斷,具體如下:
1、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120元。居民參保繳費年限滿15年的,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每月加發2元基礎養老金;
2、按繳費年限15年,月基礎養老金120元,每年200元最低檔次繳費,個人繳納總額為3000元,財政補貼總額為900元,測算月養老金標准為154.38元;
3、按繳費年限15年、月基礎養老金120元,每年2000元最高檔次繳費,個人繳納總額為30000元,財政補貼總額為1500元,測算月養老金標准為397.69元。
多少歲可以買養老保險
16歲開始即可購買養老保險,具體規定如下:
1、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齡從16周歲開始,繳至法定退休年齡(男一般為6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女職工50周歲,女性居民60周歲)為止;
2、自由職業者退休年齡按當地規定。所謂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可以同時交嗎
居民社保和職工社保是不能同時繳納的,具體原因如下:
1、按照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每個人退休以後只能享受一份養老金的待遇,以個人身份證號做識別;
2、退休只能辦理一次,養老金只能領取一份,同時繳費部分,退休前兩地養老保險賬戶要合並,要辦理其中一個養老保險的重復繳費退費。
法律依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第三條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③ 新化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如果當事人是當地城鎮戶籍居民,在工作單位參保繳納社保,到法定退休年齡未繳足社保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15年的,當事人可以在參保地社保局申請一次性補繳足不足年限,延遲辦理退休手續,到正式辦理退休手續後,不影響當事人將來按月領取退休金待遇。
如果她不是當地城鎮戶籍居民,當事人不可以在當地參保地申請補繳,只能遷移回戶籍地申請一次性補繳,也不影響她將來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
如果是農業戶籍居民,只能遷移回戶籍地,與新農保帳戶合並,享受農保養老金待遇。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中斷的可以自己去社保中心補交,也可以等找到新工作時新單位幫忙處理,直接找人事處理就行。
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0/25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
因此當事人可以選擇補,也可以不補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比如A地社平工資為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為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為20000*10%=2000左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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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如何辦理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理流程如下:
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復審;
5、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參保范圍如下:
年滿16周歲,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具有我縣戶籍的居民,可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繳費標准如下:
每年繳費標准設定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一個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
繳費年限如下:
未年滿45周歲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至60周歲,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可選擇檔次進行補繳,到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待遇領取人員條件如下:
1、具有臨澤縣戶籍;
2、年滿60周歲;
3、未享受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
同時具備以上三個條件的城鄉居民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⑤ 城鄉居民養老金是什麼意思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對繳費十五年且年滿六十周歲的參保人員的保險,在達到年齡以後就可以按月領取城鄉的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並且此前並沒有領取國家其他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
一、什麼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1、參加城鄉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2、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老悉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3、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
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
三、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領取待遇: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總額÷139;
基礎養老金=標准為55元(今後隨國家政策調整) 繳費滿15年後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
個人賬戶總額=個人繳費 政府補貼 集體補助 社會和個人資助 上述金額產生的利息;
計算系數=139(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系數相同)。
四、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標准:
1、最低補貼標准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至600元補60元、繳700至900元補70元、繳1000至2000元補80元。
2、對重度殘疾人、低保戶等繳費困難群體,由當地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3、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沖抵個人繳費,個人不繳費的不予補貼,事後追補繳費的也不予補貼。
綜上所述,養老保險的推出主要也是為了防止人口老齡化嚴重,減輕年輕人的負擔,也是對退休勞動者的一種保障待遇,而養老保險的補貼標準是受到繳費時候的金額的影響的,如果參保金額多的,那麼領取的時候也會比較多。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的一種,主要是面向沒有穩定工作的城鄉居民建立的。國家規定,只要年滿16歲,不是在校的學生,沒有參加機侍鍵乎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居民都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其他養老保險不同的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按年交費的,並且逐年交費後,政府還會根據交費的多少,給予相應的補貼,和交費一起存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亮塵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