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人死亡後 農村養老保險如何退
『貳』 人死了農村養老保險怎麼退
根據農村養老保險 保險對象的權益有:
1)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者,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十年。領取鄭扒養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領取者超過十年長壽 者,支付養老金直至身亡為止。
猜叢態3)保險對象從本縣(市)遷往外地。若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將其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給本人。
4)投保人招公、提干、考學等農轉非,可將保穗源險關系(含資金)轉入新的保險軌道,或將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還本人。
『叄』 農村養老保險交了人去世了能退嗎
視情況而定:
1、若未到60歲人沒了,養老金賬戶中個人繳納的金額和利息,會全部退給其繼承人。
2、若60歲以後人沒了,養老金賬戶中個人繳納部分,未全部支取的,會退給其繼承人。
3、若沒有繼承人,可由村委將個人剩餘養老金作為喪葬費。超過70歲的死亡的,個人所繳納的養老金不再退還。
4、但是只有投保人死亡或參加了工作且已投了更高的險種才允許退保。
退保時請持身份證,死亡證明或已投保證明去當地社保所辦理退保即可。
辦理退出保險的手續:
1、退保人要寫一份退保申請,寫明退保的原因,並附帶相關材料,如升學、招工、戶口遷移等材料,到鄉管理機構辦理手續。
2、鄉管理機構要對其有關證明審核,並簽署意見,與申請退保者的繳費證、繳費記錄卡一起上報縣級保險機構。縣級保險機構要再次對上報來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退保條件者,要為其核算退還的保險金數額。
3、按民政部相關文件,退還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的保險金額,要按照不同的標准來計算。對正常退出保險者,按年復利7.5%計息退還個人。集體對其補助部分,在扣除管理服務費並按年復利率7.5%計息的基礎上,由各地視情況決定退還個人的比例。集體補助不退給個人的部分,記入基金。對非正常退保者,只退還乎絕保險對象個人繳納的保險費本金,集體補助部分的金額,根據不參加保險集體不予補助的原則,原已記入個人名下的集體補助不予退還,記入基金。
因此,在出現參保人死亡之後需要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理,可以是退給起繼承人。
法律依據:
《關於保險對象退出保險有關事宜的通知》
第一條
退出保險可分為正常退出保險和非正常退出保險。因下列三種情況之一退出保險者,為正常退出保險:
1、保險對象的戶口由農村戶口轉為非農村戶口。
2、保險對象戶口遷移而遷入地還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3、保險對象在繳費期內死亡。(參保對象死亡後,如果養老保險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磨枯的,由受益人取得。如果合同中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可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其繼承人取得。)以上情況之外的退保者,為歲游姿非正常退出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