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山西省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山西退休人員漲工資的最新政策是怎樣的
山西退休人員漲工資的最新政策是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35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中央駐晉各單位: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8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准調整。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58元的補到3358元。
三、資金渠道和發放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級政府負責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沒有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的,由原渠道予以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金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敏感度高。各市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認真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和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在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附件:山西省艱苦邊遠地區范圍和類別名單
2019年6月27日
山西省艱苦邊遠地區范圍和類別名單
(共44個縣、市、區)
一類區(41個)
太原市:婁煩縣
大同市:陽高縣、靈丘縣、渾源縣、大同縣
朔州市:平魯區
長治市:平順縣、壺關縣、武鄉縣、沁縣
晉城市:陵川縣
忻州市:五台縣、代縣、繁峙縣、寧武縣、靜樂縣、神池縣、五寨縣、岢嵐縣、河曲縣、保德縣、偏關縣
晉中市:榆社縣、左權縣、和順縣
臨汾市:古縣、安澤縣、浮山縣、吉縣、大寧縣、永和縣、隰縣、汾西縣
呂梁市:中陽縣、興縣、臨縣、方山縣、柳林縣、嵐縣、交口縣、石樓縣
二類區(3個)
大同市:天鎮縣、廣靈縣
朔州市:右玉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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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養老金改革個人繳費怎麼改革
養老金改革個人繳費怎麼改革
自從28年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嘗試引入個人賬戶以後,關於個人賬戶的爭議從來就沒有停止過。
這些年來,個人賬戶「存」還是「廢」、「做大」還是「做小」、「做實」還是「做空」的爭議並未因中央文件的屢次拍板定案而消弭。相反,種種分歧仍或明或暗地存在於理論和實踐層面中。
2013年11月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做實個人賬戶試點」改為「完善個人賬戶」後,業內在完善個人賬戶的路徑上產生了巨大的分歧,爭議的核心是個人賬戶是否要轉為名義賬戶以及是否需要擴大個人賬戶。
第一財經記者從多位業內人士處了解到,經過兩年多的激烈爭議之後,個人賬戶的改革路徑逐步明朗:個人賬戶不再做實,將8%的個人賬戶作為個人權益記錄的方向正在贏得更多共識。但業內人士預計,完善個人賬戶的方案要待十九大之後才能確定。
養老保險回歸現收現付制?
1966年,美國著名學者亨利·艾倫在《社會保險悖論》這篇論文中提出著名的「艾倫條件」(Aaron Condition)。他說,如果人均工資增長率和人口增長率之和超過利率,那麼引入現收現付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就可改善每個人的福利現狀。
朱青認為,我國的實際國情是滿足艾倫條件的,即我國的實際工資增長率和人口增長率之和是遠高於實際收益率的,所以我國建立現收現付制度是更有效率的做法,沒有必要建立基金制。
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助理研究員王新梅長期緊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她在研究了智利、新加坡以及許多發達國家的積累制養老金發展歷程後提出,世界銀行推行的公共養老金的私有化改革是基於錯誤的假設之上的。
王新梅說,在過去20多年的全球性養老金改革中,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機構提出的積累制可以應對人口結構老齡化的觀點,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都全面地被所有發達國家所拒絕。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楊俊認為,從1981年啟動的智利個人賬戶改革養老金待遇水平較低,已經引起參保者的強烈反對;個人賬戶制度的激勵功能實際非常有限,很多人都是只維持最低需要的繳費年限,還有許多人逃離了這一制度。
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周弘則認為,目前有些關於個人賬戶的討論混淆了國家和市場。通常情況下,公共養老金也分為兩層,一是體現公平的基礎養老金,二是體現收入差別的補充養老金,有點像我國的個人賬戶,兩者都是現收現付的,投資部分很少。真正的個人賬戶是市場行為。
從統賬結合走向統賬分離
鄭功成表示,20多年的時間證明,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一大失誤是在缺乏理性論證的條件下,簡單地將完全私有化的個人賬戶引入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僅損害了養老保險制度應有的公共性與穩定性,也造成了一系列的不良後遺症。
李珍從制度建立伊始就反對在基本養老保險中引入個人賬戶。她認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混入社會保險在理論上的困境是個人賬戶是私有財產,不具保險性質,將它嵌入社會保險之中在學理上不通。
李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正是因為在「統賬結合」制度中共有私有產權混合,所以實踐中沒有人是由於個人賬戶制度的設計而願意努力工作且積極參保多繳費,個人賬戶的激勵假想理論並沒有實現。
「當年想要通過統賬結合來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既要有公平性又要有激勵性的美好願望,在實踐中證明是難以完成的,最後的結果是統賬結合變成了一筆『混賬』。」宋曉梧說。
鄭功成認為,簡單地將完全私有化的個人賬戶引入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僅弱化了公共養老金的互助共濟功能,也直接損害了這個制度的可靠性、可持續性,還造成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地區分割,並使完全個人賬戶化的企業年金、商業養老保險沒法得到健康發展。
李珍認為,實行名義賬戶意味著對個人賬戶進行「做空」,空賬邁不過的一個坎是如何計息。
名義賬戶和銀行賬戶的根本不同在於,儲戶是真金白銀拿給銀行,銀行實現投資收益之後給儲蓄利息,而名義賬戶中是沒有錢的,個人交的錢已經拿出給退休人員發養老金了。
「計息低則賬戶持有人受損,計息高則下一代受損。」李珍說,改革之後,如果還像以前一樣按一年期銀行利率計息的話,參保人是受損的,並且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低下;而如果計入較高利息,那麼很快會積累大量的負債。
李珍認為,與社會統籌不同,個人賬戶上的負債是硬約束的,未來不可能通過計算公式的調整減少養老金的支出,這意味著屆時在職一代的負擔會更重,會拖累中國經濟的發展。
因此,李珍建議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從社會養老保險中分離出來,讓參保人建立自願性儲蓄養老制度,會減少因政府幹預產生的扭曲。同時,個人賬戶的分離還需要其他參量改革來配合,否則制度的收支平衡就會出問題。
「如果改革之初只是將國家和企業包辦的養老保障改為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沒有引入個人賬戶,再在這個制度基礎上推進企業年金和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那麼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將會順利得多。」鄭功成說。
自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個人賬戶之後,學界提出了多種完善個人賬戶的方案,諸多方案中,從統賬結合走向統賬分離被認為是一條根本解決之道,即將第一支柱中的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分離,轉向第二或第三支柱,讓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
然而,統賬分離需要對現行制度動「大手術」,尚難以成為完善個人賬戶的現實選項,養老保險改革仍然任重道遠。
C. 湖南省退休人員2023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國務院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養老金9年連漲,可普通退休人員並沒有特別大念州的感受,收入分配改革不能是某個領域的單兵突進。破除「雙軌制」是養老制度改革繞不過的死結。這是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第9年調整企業養老金。不過,普通退休人員表示,對養老金連漲並沒有特別大的感受,生活水平並未因此而顯著提升。應該說,養老金連漲帶來的收益是實實在在的,過去8年累計月人均增加1021元都是真金白銀,可民眾為啥依然有話說?原因大致有三,首先,9年連漲屬於「人為調整」而非「機制調整」,這就使得養老金調整政策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一些企業退休職工在欣喜之餘,也流露出對於「明年要是不漲了怎麼辦」的憂慮。其次,與養老金雙軌制的巨大鴻溝相比,這種調整還停留在小修小補的層面,難以拉平差距。畢竟,在企業職工養老金上漲的同時,基數原本就高的公務員退休工資也在漲。據介紹,此次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893元,但目前國家機關及事業單位人均退休金在4000至5000元,前者依然跑不贏後者。更關鍵的是,由於漲幅不及全國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漲幅,在企業職工養老金9年連漲的背後,養老金的實際替代率自2000年以來卻呈逐漸降低的趨勢。2011年我國企業養老金替代率僅為42。9%,不足機關事業單位的一半。一言蔽之,「雙軌制」已經成為養老制度改革繞不過的死結。一方面,不患寡而患不均,養老待遇的不公加劇了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失衡,激化了社會矛盾,造成了階層和群體之間的情緒對立,不利於保持社會穩定;同時,雙軌制遲遲不破,也羈絆了退休年齡、養老金管理體制等其他方面的改革。近年來,延遲退休每被提出都會遭遇一片罵聲,廣大普通勞動者除了擔心自己負擔加重,更不滿公務員既能延長任職期限,又無須繳納養老保險的兩頭受益。此外,由於我國公務員養老金保障水平在世界上幾乎是最高的,財政負擔公務員養老金的壓力巨大,也間接影響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福利的提升。眼下,社會公認的收入分配改革主線是「提低、控高、擴中」。作為其中重要內容的養老制度改革,也不能只是「剃頭挑子一頭熱」,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同時,必須對事業單位和公務員開刀。養老金9年連漲不如一次並軌。只有每個勞動者都按規定繳費和享受福利,才能在實現制度公平的同時,也為養老金做實個人賬戶,提高統籌層次,實現保值增值創造有利條件。值得一提的是,破除「雙軌制洞高運」不能是某個領域的單兵突進。早在2008年2月國務院提出事業單位養老改革,但整整5年過去了,依然沒有實質性進展。症結就在於與公務員養老保險改革不同步引發的公平性質疑,招致3000多萬事業單位員工的集體抵觸。前不久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改革目標中特別提到了「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要求。對於養老制度改革來說,也需要做到一攬子的系統改革,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構這三大體系要統籌協調、整體推進。正如中國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所言,「要減少改革陣痛的次數,兩次就疼一次吧,早晚的事。」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報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全省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鄂人社發〔2013〕20號),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根據國家批復,今年我省調整水平按2012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辦法為:一、對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6元;在此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增加3元。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以下標准分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納梁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三)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四)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五)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6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10元。2000年12月31日後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10元;2000年12月31日後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對同時符合本條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加一項。三、對高齡退休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四、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五、對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六、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七、按照《湖北省試點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04〕121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行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發〔2005〕28號)精神,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本辦法執行。
D. 養老金並軌時間2024年企業繳納
一、2024年養老金並軌是真的嗎
2024年後,養老金並軌10年過渡期結束,企業和事業單位養老金的計算方式統一,雖然養老金差距會有所縮小,但並不能扭轉養老金差距大的現實。 主要原因是 01,事業單位在養老金並軌後,繳納了職業年金,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能夠多領一份錢。 02,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年限普遍高於企業職工,因此退休後的養老金也普遍較高! 03,事業單位退休後的統籌後待遇,也就是一般說的福利,也會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企業退休人員一般沒有退休後統籌待遇! 因此來看,縮小企事業單位養老金水平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不斷地探索和改革! 換言之,2024年之後,同一地區,在同等條件下,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企業人員退休後的養老金因為計算方法一樣,退休後領的數目將是一樣的。 這就是說,2024年以後養老金計算方式的統一保證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人員退休待遇的相對公平,但由於兩類人員在退休前工資待遇存在差距,繳費基數不同,福利待遇有高低,不可避免會出現退休後的待遇差距,只不過差距沒有以前那麼明顯了,這是無法改變的。
二、養老金並軌時間2024年
2014年10月開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企業養老保險就已經初步並軌了。
那麼,還有哪些人沒有並軌呢?
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中,退休人員被分為了「老人」、「中人」和「新人」三類群體,按照「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的措施分別對待。
其中改革之前就已經退休的「老人」沒有任何影響,按照現有待遇繼續發放養老金,並參加今後的待遇調整。
改革之後參加工作的「新人」按照新機制發放待遇,他們正常感知不到影響,因為離他們退休的時間還有好幾十年。
而對於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群體,他們受到的影響是最大的。身處改革漩渦中心的他們,養老金肯定不能夠再按照老辦法發放,但是因為實際繳費年限短,也不能直接按照新辦法計算。
三、養老並軌是什麼意思
養老並軌為並軌養老金
所謂並軌養老金,就是取消雙軌制養老金,使企業退休人員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享有一樣同等權利的養老金待遇,從養老金的收繳到發放到數額方面都能夠彼此相當,做到公平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四、什麼是養老金並軌制?
是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1.首先我們來了解目前我國養老金的現狀。目前我國的養老金實行的是雙軌制,即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金的收繳、退休核准、退休金發放及標准都是由人社部門下屬的企保部門負責。
2.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金的收繳、退休金發放由財政部門負責。即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可拿到在職工資的80%至90%,而企業職工退休後只能領到在職工資的40%至60%,退休工資差距較大。
3.關於公務員養老金並軌。從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到,就是改變目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雙軌制現狀,實行並軌。
4.即不管是公務員還是企業員工,養老保險金的繳納、退休核定和退休金發放及標准都實行統一管理,主要就是將公務員養老保險並入到社會養老金體系中,並軌後無論從體繫上、模式上還是繳費公式上,兩大板塊的養老保險制度都將一致。
5.養老金並軌能夠縮小養老金缺口,讓有限的財政資金先去補養老金空賬,再來提高所有退休者的養老金收入。
五、養老保險並軌的具體措施
三是加快推進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發展,進一步提高職工在退休後的生活水平。據《人民日報》報道近年來,社會上對養老「雙軌制」議論頗多。對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制度的最終統一,也就是「並軌」,這個大方向是明確的。正研究頂層設計方案胡曉義表示,「並軌」的大方向是明確的。實際的推進,要考慮兩方面情況:一方面,機關事業單位現行退休養老制度已實行60多年,從以往的經驗看,對這類「老制度」進行徹底改革,必須是循序漸進的,才能實現制度的平穩過渡,減少社會震盪。另一方面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本身也需要繼續改革完善。所以,所謂「並軌」並不是簡單地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並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而是朝著一個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進,最終取消「雙軌制」。目前,人社部正在抓緊研究養老保險頂層設計方案,將在適當的時候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方案成熟後,所涉及的各項改革舉措將逐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