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為什麼有的公務員退休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高看看這四個原因
有人說,公務員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比
企業退休人員高。其實,具體原因有這樣幾個:
第一,
養老保險改革的銜接問題。2014年10月公務員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他們也是有退休待遇的,兩種養老待遇必須要進行銜接。
不可能說,因為實施養老保險制度,就把之前的退休待遇全部清零吧?那樣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就推動不了了。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模式,跟過去推動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完全一樣的。改革前的工作年限,社會保險費由國家繳費,個人不用繳費,人們一般也稱為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會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模式,跟企業退休人員的也基本上差不多。
為了防止新辦法計算出來的養老待遇過高,國家還設立了10年的過渡期。明確實施新老辦法退休待遇比較。如果新辦法退休待遇高,則在發放老辦法退休待遇的基礎上,發放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了一定比例。
第二,退休公務員的工作年限更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一般非常穩定,從事工作以後幾乎沒有失業或跳槽的情況。多數人退休時的工齡都長達40多年,計算養老金的時候待遇都是非常高的,畢竟養老金計算公式的基本原則都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而企業退休人員,由於工作崗位的流動性,一般繳費年限會受到影響。而且,私營、外資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等群體,都是從1991年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後才繳費的,繳費年限要短得多。
第三,繳費基數高。正常來講,我們的繳費基數是從60%~300%的社會平均工資之間選擇,按照本人上年度的工資來確定。很多企業和個人為了減輕繳費負擔,都會按照最低基數給職工申報社保。這種情況下,也導致了未來他們的退休待遇低。企業不按真實基數繳費,勞動者是可以維權的。
像公務員群體都是嚴格按照國家的要求來為大家繳納養老保險的,不會出現高待遇低繳費的情況。
第四,國家還為公務員建立了職業年金制度。這實際上,也是對標國有企業早已建立的企業年金制度。職業年金的繳費比例鬧團旁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的1.5倍,也能提供相當一部分的養老待遇補差。
液橡其實,公務員的退休養老金待遇並不比一些國企的退休職工高。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國企退休職工的繳費年限長、繳費基數高,最終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待遇也高。
目前,養老金待遇低的群體,主要還是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參保的私營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退休人員。
所以,養老金待遇低的問題,情況確實比較復雜。找一份好工作,才是或穗能有一份較高養老金的有效保障。
❷ 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應不應該繳納養老保險原因是什麼呢
全部的機關單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都歸入到了參加養老保險的隊伍之中來,只是就是說他們的養老保險稱作機關單位養老保險,可是他們所繳納的機關單位養老保險,跟我們的公司在崗員工的養老保險是十分的相似,可以算是一樣的,只是就是在稱呼的名字上是不一樣的,所以說他們也逐漸開始繳納機關單位養老保險了。
那麼2024年10月之後統統被稱作事業單位的新人,並且在養老金計算方法裡面也徹底選用新的計算方法,也就是跟今日企業退休人員一樣的計算方式,根據總計繳費年限,均值繳費系數和社會平均工資的方法來確認和計算養老保險金的福利待遇,到那個時候逐漸開始大部分就是在真實意義上創建了養老保險金的並軌,不會再有雙軌制,那麼全部的機關單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也好,或是企業單位在職員工也好,計算方式全是完全相同的。
所以說我們國家公務員也好或是機關單位事業單位人員也好,盡管都正常繳納了養老保險,可是本質上來說,並沒有干擾到他們以後的退休待遇,並且在創建機關單位養老保險的同時,為他們創建了企業年金,這一企業年金就等於及時補充養老保險金的規章制度,所以說自身離休之後的收益沒有產生任何的變化,只是的的確確要從每一個月工資之中,扣減所繳納五險一金的福利待遇,這個和我們公司在崗員工也是一樣的。
❸ 公務員養老保險交多少合適
公務員退休時35年和40年退休比例一樣,沒啥區別,退休後每次漲養老金有區別,就是工齡工資按工齡漲,工齡長的漲的多。
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退休待遇主要只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和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不同,最終領取的退休工資也可能有差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