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2022年新政策
城鎮和農村牧區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簡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務院制定基本政策,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鄉居民老年慎孝生活的一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現行繳費標准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12個檔次。補貼標准多繳多補,每年枝孝嘩最低繳費檔次200元享受補貼35元,最高繳費檔次7000元享受補貼100元。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通過手機微信平台等途徑實現自助繳費,繳費時間為1月1日-12月20日。
2022年養老保險政策的新變化:
一是社會保障救濟政策,到2022年底,企業需要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二是統籌實施省級養老保險,最後為全國統籌做好准備。省統籌是指全省養老保險政策相同,包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養老金計算方法、養老金發放時間等都是統一標准。
三是清理重復參保、重復參保,即多個養老保險要猛行異地同時繳納。
四是養老金不再支持一次性補繳,主要針對職工養老保險。現行規定是:45歲以下、60歲以下未繳納社保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
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等困難群體,由政府每人每年按100元標准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重度殘疾人每人每年按200元標准代繳養老保險費。
Ⅱ 成都對殘疾人社保的規定
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是解決單位、家庭和殘疾者本人後顧之憂的一項重要措施。殘疾人的社會保險,一般都是同健全人的社會保險一起實施的,按照國家的統一政策規定辦理。
商業保含搭險和社會保險保談族拿障的層次、標准、運作等都不一樣。它不屬於社會保障的范疇,保方、參保方都是為了追求利益,因此,參加商業保險完全是一種個人自願、個人出資、個人承擔風險、個人受益的行為。
殘疾人社保繳費標准:
(一)男16—59周歲、女16—49周歲的城鄉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穗大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
(二)男60周歲、女50周歲及以上的城鄉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
殘疾人養老待遇:
(一)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城鄉重度殘疾人,在一次性足額繳費後,憑本人身份證、獨子證、人事檔案等資料,經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按現行政策規定為其計發養老待遇。
(二)已領取養老金和未領取養老金的重度殘疾人死亡,按現行政策享受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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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成都縣殘疾人養老保險
各地略有不同,但基本參照《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
參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川府發〔2009〕35號)、《關於印發四川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川府發〔2011〕30號)》(川府發〔2011〕30號)和市政府《研究資助我市城鄉重度殘疾人參加養老保險會議紀要》(成府閱〔2013〕213號)精神,切實解決我市城鄉重度殘疾人參加養老保險問題,特製定此工作方案。
一、資助范圍
具有本市戶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二級城鄉重度殘疾人,按照個人自願、政府資助的原則申請參加養老保險。城鄉重度殘疾人已在用人單位就業的不適用本《方案》。
二、繳費標准
(一)男16—59周歲、女16—49周歲的城鄉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
(二)男60周歲、女50周歲及以上的城鄉重度殘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20%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
三、資助標准
(一)男16—59周歲、女16—49周歲的城鄉重度殘疾人,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後,政府以上一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12%的標准按年給予資助,資助時間最長不超過15年。
(二)男60周歲、女50周歲及以上城鄉重度殘疾人,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後,政府以沖搏2013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12%的標准一次性資助繳滿15年的養老保險費。
已參加我市社會養老保險,且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重度殘疾人,政府從本《方案》實施起按年給予資助至繳費滿15年;繳費年限已滿15年或已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城鄉重度殘疾人,政府不再給予資助。
四、資助和參保手續辦理
(一)城鄉重度殘疾人(或由其監護人)攜帶本人戶口、身份證、殘疾證通過所在村(社區)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殘聯自願申請參加養老保險,並填報《城鄉重度殘疾人養老保險參保資助申請審批表》(附件1,一式四份),由當地殘聯簽署審查意見。
(二)各級殘聯會同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申請參保的人員類別、人數和貸款手續辦理情況,計算出參加養老保險所需資金總量,編制《成都市城鄉重度殘疾人養老保險參保花名冊》(附件2、附件3),並將個人繳費、政府資助及貸款費用,隨同參保人員《申請表》一並提交散友祥社保經辦機構。同時安排工作人員協助重度殘疾人辦理養老保險參保手續。
(三)社保經辦機構收到個人繳費、貸款資金和殘聯移交的《花名冊》、資助資金後,為每一個參保人員出具《四川省社會保險費專用票據》,並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參保繳費手續。
(四)本方案實施之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告洞歲及以上符合資助條件的城鄉重度殘疾人,須在2014年10月31日前提出參保資助申請;其餘年齡段城鄉重度殘疾人,須在每年10月前提出參保資助申請,才能享受政府資助。
五、貸款辦理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及以上城鄉重度殘疾人參保享受政府資助後,個人繳費部分仍有困難的,可用養老金作為還款保證,向金融機構申請個人信用貸款,用於繳納個人應繳納部分的養老保險費。
六、養老待遇
(一)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城鄉重度殘疾人,在一次性足額繳費後,憑本人身份證、獨子證、人事檔案等資料,經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按現行政策規定為其計發養老待遇。
(二)已領取養老金和未領取養老金的重度殘疾人死亡,按現行政策享受死亡待遇。
七、職責分工
市殘聯負責城鄉重度殘疾人參加養老保險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指導區(市)縣殘聯做好相關工作,督促區(市)縣殘聯按時、足額申請政府資助資金,會同財政部門做好資助資金的預算和籌集工作。各區(市)縣殘聯負責組織對申請參加養老保險的城鄉重度殘疾人進行資格審查,負責核定、匯總參保資助資金,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參保殘疾人政府資助資金,並劃入指定的社會保險基金專戶,做好相關信訪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城鄉重度殘疾人參加養老保險政府資助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對區(市)縣市財政轉移支付額度的計算和撥付及監督。各區(市)縣財政負責本區域內城鄉重度殘疾人參加養老保險政府資助資金的籌集,配合殘聯做好資助資金的按時、足額撥付。
市社保局負責制定參保繳費流程,指導區(市)縣社保經辦機構做好重度殘疾人的參保繳費核定、經辦工作,配合市殘聯做好經費測算等相關工作,並配合做好相關信訪工作。各區(市)縣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經辦城鄉重度殘疾人參保繳費工作,包括建立養老保險關系、認定相關繳費年限、徵收養老保險費、計發養老待遇,並協助參保對象申請貸款繳費,做好相關信訪工作。
成都銀行、成都農商行負責對城鄉重度殘疾人申請貸款繳納養老保險給予貸款支持;承貸銀行應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借款人銀行賬號。
八、工作安排
(一)各區(市)縣殘聯、財政和社保經辦機構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宣傳和引導工作,共同完成參保人員基礎信息的採集和資料的交割、資金的籌集和歸墊、參保繳費的辦理和養老待遇的計發。
(二)各區(市)縣殘聯、財政和社保經辦機構每年10月聯合向市殘聯、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及市社保局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包括參保人員類別、參保人數、領取待遇人數、繳費總額、政府資助資金和殘保金資助資金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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