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地戶口能在常州買居民養老保險嗎
外地居民養老轉入常州的流程:
1、先在常州戶籍所在街道人社所正常參加並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2、到常州社保中心A區1-10號窗口申請,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
3、 常州社保中心按規定時限向轉出地社保機構寄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
4、轉出地社保機構接到《接收函》後,符合轉移規定的,列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審批表》寄給常州社保中心,並於次月將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劃撥至轉入地,終止轉移人員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
5、常州社保中心收到《審批表》,確認轉入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足額到賬後,將轉移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B. 外地人能在江蘇常州辦理個人養老保險嗎如果能,怎麼辦理,要那些手續,
個人繳費的社保關系只能在參保人戶口所在地社保中心申辦
C. 異地可以辦理養老保險嗎
養老保險是可以在異地繳納的,但是在異地繳納養老保險需要和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由單位代繳,本人不能個人在異地繳納養老保險。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是需要在戶口所在地申請繳納的。
個人繳納社保,只能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這兩部分。具體流程如下:
1、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D. 外地人可以自己在常州交社保嗎
法律分析:個人繳納社保費可以異地交。企業職工的社保都是由單位統一在職工的工作地繳納的,如果職工到異地其他企業工作,社保要一起轉移到工作地,由工作單位統一在當地繳納社保費用,不能再繳納原工作地的社保,如果社保沒有轉移或職工在異地沒有到企業單位就職,想要自己繳納原工作地的社保是可以的,但是只能繳納醫療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