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哈爾濱居民養老保險續保辦理指南
參保補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攜帶本人戶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市人社局參保審核認定工作小組辦理參保資格審核認定;
2、經審核認定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攜帶《城鎮勞動年齡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補費認定表》、戶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銀行結算存摺原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補費手續;
3、參保人員按照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繳費金額全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可採取將補費金額足額存入工商銀行結算存摺,由地稅征繳部門通過銀行劃款方式扣繳繳費;也可持社保列印繳費單據和笑余現金到市地方稅務局社保費徵收管理局徵收大廳繳費,等待3個工作日後,到所屬區社保部門查詢到賬信息。
重要提示:
為避免繳費人員排隊等候,請選擇將費款按時足額存入個人銀行結算存摺方式進行繳費。
已參保解除勞動關系進城務工人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辦理流程
1、續保人員攜帶暫住證或靈活就業相關證明材料、個人賬戶對賬單、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市人社局參保審核認定工作小組辦理續保資格審核認定;
2、經審核認定符合續保條件的人員,攜帶《已參保解除勞動關系進城務工人員接續基本養老保險認定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銀行結算存摺原件及復印件到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續保補費手續;
3、續保人員按照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補費金額全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續保人員可將核定的補費金額足額存入工商銀行結算存摺,由地稅征繳部門通過銀行劃款方式扣繳補費金額;也可持社保列印繳費單據和現金到市地方稅務局社保費徵收管理局徵收大廳進行繳費,等待3個工作日後,到所屬區社保部門查詢到賬信息。補費後繼續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地稅征繳部門通過銀行劃款方式按月進行扣繳。
重要提示:
1、已參保解除勞動關系進城務工人員補繳養老保險費時間為養老保險關系封存下月至續保當月,補費時間不能早於首次參保時間;
2、為避免繳費人員排隊等候,請選擇將費款按時足額存入個人銀行結算存摺方式進行繳費。
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職工參保補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向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
2、用人單位接到個人申請後,填報《哈爾濱市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哈爾濱市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審批名冊》(以下簡稱《審批名冊》);
3、用人單位勞資人員攜帶本人檔案材料,戶口、身份證、《審批表》、《審批名冊》到市人社局參保審核認定工作小組辦理參保資格審核認定;縣(市)人社行政部門對所屬用人單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匯總後上報市審核認定工作小組審批;
4、經審核認定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持單位參保相關手續到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單位參保登記,再攜帶《審批表》、《審批名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補費手續;
5、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可持社保經辦機構列印繳費單據,以現金形式到市地方稅務局社保費徵收管理局徵收大廳辦理繳費,等待3個工作日後,到市社保部門查詢到賬信息。
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在職人員參保補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向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哈爾濱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用人單位接到個人申請後,及時查閱本單位留存的能夠證明其工作時間和經歷的原始資料,將相關資料歸集建檔,並填報《哈爾濱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審批名冊》(以下簡稱《審批名冊》);
3、用人單位勞資人員攜帶本人檔案材料,戶口、身份證、《申請表》、《審批名冊》到市人社局參保審核認定工作小組辦理參保資格審核認定;縣(市)人社行政部門對所屬用人單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匯總後上報市審核認定工作小組審批;
4、經審核認定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持單位參保相關手續到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單位參保登記,再攜帶《申請表》、《審批名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補費橘神手續;
5、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可持社保經辦機構列印繳費單據,以現金形式到市地方稅務局社保費徵收管理局徵收大廳辦理繳費,等待3個工作日後,到市社保部門查詢到賬信息。
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解除關系人員參保補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向原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原用人單位接到本人申請後,及時查閱並提供本單位留存的能夠證明其工作時間和經歷的原始資料;
2、原單位勞資人員攜帶相關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到市人社局參保審核認定工作小組檔案管理部門(以下簡稱檔案管理部門),由檔碰伍滾案管理部門為其歸集建檔,並填報《哈爾濱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及《哈爾濱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審批名冊》(以下簡稱《審批名冊》);
3、檔案管理部門攜帶本人檔案材料,戶口、身份證、《申請表》、《審批名冊》到市人社局參保審核認定工作小組辦理參保資格審核認定;縣(市)人社行政部門對所屬檔案管理部門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匯總後上報市審核認定工作小組審批;
4、經審核認定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檔案管理部門攜帶《申請表》、《審批名冊》、戶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市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費手續;
5、參保人員可持社保經辦機構列印繳費單據,以現金形式到市地方稅務局社保費徵收管理局徵收大廳辦理繳費,等待3個工作日後,到市社保部門查詢到賬信息。
⑵ 黑龍江省社保一次性補繳政策
黑龍江省社保一次性補繳政策具體如下:
1、一次性補繳的對象。凡曾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過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其過去從未參加養老保險或過去存續勞動關系期間還有工作年限未參保繳費的人員。其中由個人按《關於妥善解決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一文規定申請;
2、一次性繳費的人員還需符合兩個條件:
(1)是持有當地居民戶籍;
(2)是其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工作年限應在2018年7月1日之前。
3、一次性補繳的時間:
(1)用人單位各類人群申請一次性補繳的起始時間按當地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月的時間確定;
(2)市直單位的起始時間:
屬於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原固定工和幹部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95年7月;
屬於合同制職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84年11月;
屬於臨時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88年12月。
4、一次性補繳年限。一次性繳費年限最長為職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建立勞動關系而應參保未參保的工作年限。
5、一次性補繳的繳費基數和比例。用人單位主動為職工辦理一次性補繳的各時段繳費標准按各地當年確定對應時段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