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江蘇農保繳費標准2022
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滿60周歲可按月領養老保險
1、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2、參保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15年。
3、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對於連續繳費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每超過1年,基礎養老金可增發1%。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⑵ 2022年江蘇省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
一、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個人繳費標准:每年100元、300元、
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個檔次。
備註:100元的繳費檔次,原則上只適用於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市、縣(沛、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當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
二、養老保險參保范圍
具有江蘇省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三、滿60周歲可按月領養老保險
1、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2、參保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
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15年。
3、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對於連續繳費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每超過1年,基礎養老金可增發1%。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可以對參保人進行繳費補助。補助的相關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的村民會議民主確定。積極鼓勵其他的經濟組織或者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政府補貼:政府對那些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進行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保險金,當中中央財政要對西部地區按中央所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東部地區則是50%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