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兩個省的社保怎麼合並
社保不可以合並,但可以轉移。參保人員流動就業,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應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後,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另一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即按照先清後轉原則來處理擁有兩地社保參保人員的社保合並問題。
這是因為養老保險並沒有實現全國統籌,不過對於這種情況,弊悉可以去社保局提出社保轉移,然後合並在一起辦理退休,也就是說不管之前在哪個省份交過社保,交了多長時間社保,都會有繳費記錄,社保轉移在一起,如果符合退休條件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了。如果在多個地方都交社保,注意三種情況。在多個省市地區交社保非常不容易,在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我們要選擇一個退休地,也就是我們需要在哪裡辦理退休。一般選擇退休地的時候,我們都會選擇退休金待遇比較高的城市。實際上並非大家想像的那樣,退休地的選擇是有要求,第一要滿足的條件就是在退休地區養老保險實際橡卜燃繳費年限滿10年,才有機會辦理退休。比如說我戶籍是遼寧省大連市,之前在山東省交9年社保,想在山東辦理退休手續是不符合規定的。如果在所有地區交社保都不滿10年,那最後只能回戶籍地辦理退休手續。
法律依據
《關於印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意見的通知》
五、關於戶籍所在地參保人員在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期間遷入戶藉的,從遷入的次月起將其1%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調整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來件、尚未辦理待遇領取手續期問,戶籍發生變動的,在確定戶籍所在地時,以其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年齡時點為准。
十、關於多重養老保險關系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梁虛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⑵ 養老保險可以在兩個地方同時交嗎
目前養老保險並未實現全國聯網,故養老保險同時在兩個不同地方繳納是可以的,不過同時在兩邊一起交是沒有意義的,將來只能領取一份。根據規定,參保人員同時在兩地以上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納扮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歲茄培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乎唯。
⑶ 養老保險兩地可以續在一起嗎
兩地交的保險能合並嗎
兩地交的保險能合並。具體情況如下:靈活就業人員有參保繳費的想要合並社保,其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可以辦理轉移接續手續,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余額都是會合並累計計算的;在職員工前往異地就業的,需由繳。
1、異地社保可以合並在一起嗎
不能直接的合並。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文件規定,參保人在兩地以上同時存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地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參保人流動就業,同時在。
2、異地養老保險可以自動合並嗎
1次異地養老保險可以合並,但是不會自動合並,具體如下:需要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造出社會並辦理繳費憑證,然後到新的工作單位辦理社保繳費賬戶,再拿著遷移繳費憑證到新的參保地社保局申請異地社保賬戶合並;職工在同一統籌。
3、養老保險在不同地方交,現在可以合並嗎
所以可以合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
4、養老保險兩地可以合並嗎
社會保險在全國內可以轉移,無需在兩地重復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重復繳費的養老保險部分,在歸集到同一統籌區域後,由轉入地辦理退費手續。根據國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的新政策來說,參保人員流動就業,若同時在兩地。
5、兩個地方都交了養老保險,把兩份保險合並在一起可以嗎
如果參保人兩個身份證分別參保繳納的養老保險時間段不一樣的,可以申請將其中一份養老保險遷移到現參保地養老保險帳戶合並,遷移合並的養老保險,不影響參保人的累計繳費年限。遷移辦法:拿身份證、社保卡到遷出地社保局服務。
6、不同城市的養老保險可以合並嗎
不可以,養老保險同個人身份證一樣,一個人只能夠交一份。由於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險還沒有達到全國聯網,所以一個人有可能在兩個不同城市同時開戶繳納醫療和社保的。但是社會醫療保險的政策是每個人只能享受一份醫保待遇,也就。
7、社保兩地繳山段費可以合並到一個城市嗎
社保兩地繳費,不可以合並到一個城市。因為這樣處於重復參保。一般情況下,同一個人是不能同時在兩個地方繳納社保的,若同時繳納兩份社保,也只能享逗廳譽受一個地方的社保待遇,是不能同時享受重復待遇的,如果發現重復享受社保待遇。
8、兩地同時交社保合並的時候怎麼處理
兩地同時交社保,無法合並,只能保留其中一個社保關系,另外一個社保賬戶中個人余額會退還給本人。根據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09〕187號)第三條規定:參保人員流動就業,同時。
9、兩地社保能合並嗎
伏舉 不可以,社保是不可以合並的,但可以轉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