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麼停掉農村養老保險
停掉農村養老保險需要以下流程:
1、首先退保人要寫一份退保申請,寫明退保的原因;
2、附帶相關材料,到鄉管理機構辦理手續;
3、鄉管理機構要對其有關證明審核,並簽署意見,與申請退保者的繳費證、繳費記錄卡一起上報縣級保險機構;
4、縣級保險機構要再次對上報來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退保條件者,要為其核算退還的保險金數額。
農村戶口養老保險制度是什麼
農村戶口養老保險制度如下:
1、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2、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3、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4、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5、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⑵ 請問農村養老保險在什麼單位申請停交
應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注銷手續。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對其有相應內的規定:
第七條繳費單位容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企業在辦理登記注冊時,同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2)農村養老保險去哪個部門封停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相關法條:
第二十一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繳費記錄。其中對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在繳費單位足額繳費和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繳費後,應同時按規定逐月記錄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稅務機關進行社會保險費征繳監督檢查時,要求繳費單位提供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被檢查單位應當及時如實提供,不得拒絕。
第二十二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在查處社會保險費征繳違法案件時,工商、財政、審計、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予以支持、配合。
⑶ 公司要給上五險,如何停止農村交的醫療和養老保險
你可以分別去新農合或者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的服務窗口說明情況,申請終止兩項保險繳費,
從次年由你公司續交五險就可以了,會有滿意答復和解決結果的。
⑷ 養老保險歸哪個部門管
養老保險歸社保部門管理。
養老保險的定義: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
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個人辦理養老保險的流程:
1、個人繳納養老保險,可以以自由職業者身份購買養老保險。另外,醫療保險也是可以進行購買的。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個人第一次辦理養老保險,需要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張,直接到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進行辦理即可。
4、清楚自己的繳費標准,一般情況下,個人年繳費養老保險的金額=年繳費基數x21%。其中,年繳費基數是有本人在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進行選擇的。
5、如果是需要續交保費的參保人,需要攜帶有效證件身份證和戶口本以及《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相關資料直接到當地社保局進行續交保費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⑸ 怎麼停掉農村養老保險
停掉農村養老保險需要以下流程:
1、首先退保人要寫一份退保申請,寫明退保的原因;
2、附帶相關材料,到鄉管理機構辦理手續;
3、鄉管理機構要對其有關證明審核,並簽署意見,與申請退保者的繳費證、繳費記錄卡一起上報縣級保險機構;
4、縣級保險機構要再次對上報來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退保條件者,要為其核算退還的保險金數額。
退出養老險實際上可以分為正常退出和非正常退出兩種。
若因下面三種情況而退出農村養老險的,為正常退出:
1、保險對象的戶口由農村戶口轉為非農村戶口;
2、保險對象戶口遷移,而遷入地還未建立農村養老險體系制度;
3、保險對象在交費期間去世。
那麼除開這三種情況之外,需要退出農村養老險的,那就為非正常退出了。如果大家需要辦理的話,就要按照以下這些辦理流程來:
1、退保申請。先要寫好退保申請,在申請書上寫明自己要退保養老險的原因。之後帶好退保所需要的相關材料,比如戶口遷移證明、升學、個人身份證等,前往自己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辦理退保手續;
2、證明審核。保險機構將會對需要退保的人所提交的材料以及退保申請進行證明並審核,將退保人的交費證、交費記錄等一起上報縣級,對符合退保條件的人,為其核算好需要退回的保費數額即可。
不過最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正常退保和非正常退保核算的退保金額是按照不同的標准來計算的。正常退保的,按年復利7.5%計息退還個人,集體補助部分,在扣除各項管理服務費並按7.5%的計息基礎上,由各地視情況決定退還比例。集體補助不會退給個人,只會記入基金。
而非正常退保的,只會退還個人所交納的保費,集體補助部分根據不參保集體不予補助的原則,記入個人名下的集體補助不退還,記入基金。
農村養老保險退出的條件是什麼?
農村養老保險退出的條件是:出國定居;死亡;同一時段重復參加保險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轉入農保或者城保,並有書面申請。基本上就這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保手續,其中第4種情況需要在退休前才能辦理,其它情況都不允許退保,只能辦理轉移或者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1、達法定退休年齡,未達到累計繳費15年,可申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額一次性清算退還本人。
2、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累計額可一次性清算出來。此部分可繼承,即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3、若退休去世,其個人賬戶金額未領取完畢,余額可一次性清算出來,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4、出國定居,失去中國國籍的。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⑹ 農村60歲以上養老金屬於那個部門管理
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負責領取資格公示。
1、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2、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3、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
(6)農村養老保險去哪個部門封停擴展閱讀: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地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國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要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⑺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歸哪個部門管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局」經辦管理,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鎮),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⑻ 怎樣停掉農村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取消新農村養老保險的手續是:??
一、退保人要寫一份退保申請,寫明退保的原因,並附帶相關材料,如升學、招工、戶口遷移等材料,到鄉管理機構辦理手續。
二、鄉管理機構要對其有關證明審核,並簽署意見,與申請退保者的繳費證、繳費記錄卡一起上報縣級保險機構。縣級保險機構要再次對上報來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退保條件者,要為其核算退還的保險金數額。
三、按民政部[1994]39號文件精神,退還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的保險金額,要按照不同的標准來計算。對正常退出保險者,按年復利7.5%計息退還個人。集體對其補助部分,在扣除管理服務費並按年復利率7.5%計息的基礎上,由各地視情況決定退還個人的比例。集體補助不退給個人的部分,記入基金。對非正常退保者,只退還保險對象個人繳納的保險費本金,集體補助部分的金額,根據不參加保險集體不予補助的原則,原已記入個人名下的集體補助不予退還,記入基金。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