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多大年齡開始領取
養老開始領取的年齡要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職工養老保險: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可以到退休年齡領取養老金;企業職員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且繳納養老保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即可辦理正常退休手續,申請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即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年齡為男60周歲,女50周歲。但不包括因病提前退休與特殊工種退休兩種情形;
2、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女工人退休年齡可以實首毀行彈性退休年齡制度,即符合退休條件的女職工,身體健康,工作需要,按照企業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的相應操作辦法,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一個月之前,經本人申請,企業同意,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其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遲,延遲的年限最短不得少於一年,並應按整年操作,但最長不得超過55周歲。
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根據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段芹粗規定,參保居民年滿60周歲且繳納養老保險達到一定年限即可申請領取養老保險。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養老保險年齡握鎮為60周歲,沒有男女分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B. 養老金是多少歲開始領
養老金是女性55周歲,男性60周歲開始領。
養老保險的作用如下:
1、養老保險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以及保證勞動力再生產,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保障,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如果個人賬戶沒有領取完參保人去世,個人帳戶上的所有餘額可以由繼承人繼承。
3、.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提高了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性,以及工作效率等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 基本養老保險 、 基本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