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次性給你講明白弄清楚
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1、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記錄項目包括:個人基本信息、繳費信息、養老金支付信息、個人賬戶儲存額信息、轉移接續信息、終止注銷信息等。
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3、參保人不得提前退保或提前支取個人賬戶儲存額。參保人中斷繳費的,其個人賬戶由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予以保留,並不間斷計息。
4、 參保人可以通過線下(經辦機構)和線上(電腦、手機)兩種方式查詢列印個人賬戶權益單。
二、爛橘虧一問一答
1、問:現在要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到齡領取待遇了,以前在外務工繳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怎麼辦?
答: 及時進行社保轉移,將在外務工飢神期間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轉回戶籍地社保機構。
一是線下到戶籍地社保經辦機構主動查詢和申請社保轉移;
二是線上通過電腦端登錄國家 社會 保險公共服務平台、人力資源 社會 保障政務服務平台,手機端已開通電子社保卡的363個服務渠道查詢,如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國務院客戶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工、農、中、建、交、郵儲、招商、平安等各大銀行,支付寶、微信、雲閃付等APP或小程序等,以及各地人社部門、合作銀行、政務平台的APP或小程序,自助查詢和申請社保轉移。
2、問:同一年度內重復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合並計算嗎?
答:重復繳費需要清退同時間段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
參保人在待遇到齡前,需要主動到戶籍地社保機構辦理制度銜接,社保經辦機構會將你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辦理制度銜接時,會按月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相應的政府補貼和清退的個人繳費(含集體補助)產生的利息繼續留在個人賬戶中。
3、問: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退嗎?
待遇期間死亡的,可以依法繼承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
4、問:個人賬戶儲存額領伍纖取完了還能領嗎?
㈡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府補貼政策是怎樣的。
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補貼政策
1、基礎養老金。年滿60周歲的老人國家統一規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給予全額補助。
2、繳費參保補貼。參保繳費統一劃分為100元-1000元十個檔次。地方財政對選擇100元和200元繳費檔次的,每人每年補貼30元;對選擇3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每提高一個檔次,每人每年增加補貼5元。最高補貼為70元。繳費參保補貼所需的資金,由省市縣三級財政共同分擔。
3、重度殘疾人參保特殊補貼。城鄉重度殘疾人參加養老保險的最低檔次100元的繳費,由市縣兩級政府全額代繳,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分擔。
4、老年城鄉低保對象特殊補貼。把尚未納入國家試點范圍的縣的年滿60周歲的老年城鄉低保對象,全面納入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放基礎養老金所需的資金,由省財政與市縣財政共同分擔。
二、哪些對象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如何繳費
具有本縣戶籍,年滿16周歲(除全日制在校學生、用人單位職工),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須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首次參保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鎮人社所或村(居)委會辦理參保手續。
參保人員應於每年3月底前,到鎮人社所,村(居)「四個不出村」平台,縣內建行各網點繳費,也可通過建行網上銀行、悅生活、手機銀行繳費,繳費檔次每年可調整。
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和政府補貼各是多少
個人繳費100元,政府補貼30元(僅限繳費困難群體);
個人繳費1000元坦拆,政府補貼60元;
個人繳費1400元,政府補貼70元;
個人繳費2100元,政府補貼80元;
個人繳費3000元,政府補貼90元;
個人繳費4000元,政府補貼100元。
補繳的年份不享受政府補貼。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四、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補貼嗎
有補貼。只是還需看各地的政策。
五、哪些困難群體可以享受政府代繳,具體代繳標含頃准談信陸是多少
持有縣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人(二級以上)和低保對象可以享受政府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符合條件的對象個人只需繳20元,由政府代繳80元,政府補貼30元;也可選擇高檔次的繳費標准繳費,政府代繳標准不變,享受相應檔次的政府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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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什麼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對繳費十五年且年滿六十周歲的參保人員的保險,在達到年齡以後就可以按月領取城蘆正鄉的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並且此前並沒有領取國家其他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㈣ 城鄉養老,每年交200元與每年交8000得區別
摘要 養老保險每年交200元,和每年交8000元是不同的養老保險,交200元的是城鄉養老保險,而每年交8000元的是城鎮養老保險,他們是不同的養老保險。
㈤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解讀
一、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截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年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個人不再繳費,直接享受中央財政補助的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其他家庭成員應當參保繳費,符合待遇享受和參保條件家庭成員之間實行聯動。
二、基金籌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個人賬戶和基礎養老金相結合的模式,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等籌資方式,按年繳費,暫實行縣級統籌。
1.個人繳費。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個檔次,由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街道社區、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社區、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3.政府補貼。中央財政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省級財政按照實際參保繳費人數,對參保人繳費給於補貼,對選擇100元—4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30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60元。 對選擇2500元和3000元繳費檔次的城鄉居民,省級財政補貼90元.縣級財政對選擇100元—4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10元,對選擇500元—10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15元。對選擇1500元的,每人每年補貼20元,對選擇2000元,2500元,3000元的,每人每年補貼25元。對城鄉居民中一、二級重度殘疾人和農村五保供養人員,未脫貧建檔立卡戶,農村一二類低保,由縣級財政分別為其代繳100元的養老保險費。已脫貧建檔立卡戶今年繳費可以選擇100元檔次。農村計劃生育「兩戶」家庭(獨生子女領證戶和二女結扎戶)縣級財政為其每人代繳30元。
4.繳費年限。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年滿16周歲且不滿45周歲的城鄉居民,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低於15年,鼓勵城鄉居民長期繳費。年滿46周歲以上的城鄉居民,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時應按年繳費,至待遇享受年齡(60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允許補繳,但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對個人繳費出現中斷的,應當補繳中斷年度的費用,補繳的個人繳費不享受政府補貼。對於正常繳費超過15年的城鄉居民,沒超1年,每月加發繳費年限養老金2元。
三、個人賬戶。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為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資金包括: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社區、村集體補助資金;其他經濟組織補助資金;省、市、縣財政補助資金;利息和其他收入。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存款利率計息。
四、養老保險待遇。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鄉有戶籍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基礎養老金標准暫為每人每月103元。其中中央財政承擔88元,省級財政承擔1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已經領取待遇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金。
五、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建立待遇領取人員喪葬補助金制度,補助標准為中央和省級12個月基礎養老金之和,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
六、關系轉移。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省市區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本省內轉移的,可隨戶籍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七、制度銜接。
1.按照《甘肅省村幹部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省委辦發〔2008〕118 號)參加村幹部養老保險,尚未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人員,可同時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並管理;已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人員,同時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因離職等原因不再參加村幹部養老保險的人員,繼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並管理,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享受政府補貼及相關待遇。
2.按照《甘肅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辦法》(甘政發〔2011〕141號)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尚未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人員,屬於部分失地農民的,繼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並管理,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享受政府補貼及相關待遇;屬於完全失地農民的,繼續參加城鎮職工或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合並管理,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3.階段性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按照人社部、財政部《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14〕17號)相關規定執行。
4.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優撫安置、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制度以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銜接,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高齡補貼。將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發放范圍,合並發放。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發放標准為:10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歲每人每月60元,80—89周歲每人每月25元。90周歲以上補貼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80—89周歲補貼資金由縣財政承擔。
九、基金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和省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紀檢、監察、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檢查,審計部門要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定期審計,確保基金安全完整。
十、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社區實時聯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㈥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怎麼交如何領取一文讀懂!
近年來,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越來越嚴峻,養老問題也日漸突出。個人、家庭和社會所需要承擔的養老壓力也都在不斷的增加。養老問題是一個涉及經濟、社會、民生的大課題。那麼,怎麼解決養老問題就成了社會和個人關注的話題,對於國家養老保險政策也變得更加關注。今天就來跟大家聊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什麼?哪些人可以參保?
無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村民,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一項可以解決我國城鄉居民養老問題的惠民工程,覆蓋人群非常廣泛,參保門檻也非常低。只要你年滿16周歲,並且沒有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不屬於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屬於在校大學生,那麼就都可以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