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養老社會保險存在哪些問題
存在問題:
1、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碎片化問題,且繳費標准和支付待遇相差較大,給歸並和統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帶來很大困難。
2、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滯後,影響城鎮職工就業和養老保險的公平性。
3、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配套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養老保險結余資金投資運營機制建立嚴重滯後。
4、補充養老保險和商業人壽保險發展緩慢,還沒有成為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有力支持力量。在已取得成就的基礎上健全我國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應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採取一些有力舉措。
(1)中國養老金面臨的問題是什麼擴展閱讀
解決方法
加快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公平、統一的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應加快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可採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模式,以便逐步過渡到統一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為了減少改革阻力,可在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同時,建立職業年金制度,確保行政事業單位職工養老金待遇與改革前基本持平或略有提高。
解決農民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問題。對長期居留城市的農民工應視同城鎮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於短期流動和不願意在城市居留的農民工,應允許其回鄉參加當地農村養老保險。
對流動就業的農民工,應建立社會保障號碼和個人賬戶,讓賬戶隨人走,方便其就業和遷徙。
❷ 中國養老金缺口的現狀
我國養老金確實存在著歷史缺口,它源自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轉軌,突出地體現在現行養老保險制度所提供的在舊制度中已退休的「老人」養老金待遇中扣除基礎養老金的部分和參加新制度的「中人」退休者的過渡性養老金支出上,這兩筆支出形成了養老保險制度的歷史缺口。經過簡單估算,當前退休職工養老金的替代率約為上一年社會平均工資的45%,而根據2005年確定的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公式,當前基礎養老金的替代率水平在35%左右(這是基於當前約35年的平均繳費年限,且結合每繳費1年獲得1%的替代率的規定所進行的計算),剩下10%的替代率即是歷史缺口在當前的體現。在實踐中,每年都有部分歷史缺口轉化為當年的養老金支出,且隨著逐期的轉化,歷史缺口逐漸化解,並將會最終消失。
一、申請退休工資的年齡條件是什麼:
1、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2、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從事有毒有害工種滿8年,井下、高低溫工種滿9年,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種滿10年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幹部年滿50周歲,女工人年滿45周歲。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提前退休:經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4、政策性提前退休:國家和省有特別規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請退休工資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條件。
1、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3、繳費年限不滿足上述1、2點條件的,可申領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終結養老保險關系;如屬於本省戶籍的,可以不申領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參照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費基、費率繼續繳費,至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為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❸ 中國養老金缺口的現狀是怎樣
法律分析: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縣級統籌起步,直到2020年底,終於實現了省級統收統支,解決了省內養老保險基金負擔不均衡的問題。2021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約4.4萬億元,基金支出約4.1萬億元,基金運行總體平穩。但是,由於我國區域之間發展不平衡,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年齡結構等存在差異,各省之間養老保險基金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省份基金結余比較多,但是一些人口老齡化程度比較重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壓力比較大。在2018年—2021年,開始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由富裕省份向困難省份跨省調劑資金,以「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四年間共跨省調劑資金6000多億元,其中2021年跨省調劑的規模達到2100多億元,有力支持了困難省份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這是全國統籌的先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❹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存在哪些問題
現有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存在著農李仿悔民社會養老保障意識淡薄、保障范圍窄、保障水平低、資金籌措不足、管理琨亂等多方哪正面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大老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李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散擾亮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沖寬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❺ 我國養老金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有哪些養老金怎麼上漲合適
養老金怎樣漲適宜?我以為:首先,要認清我國養老金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然後,才幹思索怎樣漲適宜的問題。養老金的上漲:一是要漲得公平,逐漸減少養老金差距。二是要漲得合理,表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三是統籌可持續性,提升社保基金的支付才能,發揮好保證作用。下面分離問題,做詳細剖析,希望可以對大家有所協助!
寫在最後:
1.我國目前不同繳費方式、不同退休身份、不同地域,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差距非常明顯。應經過採取低者高調、高者低調的方式,保證待遇程度偏低的人員可以恰當多增加根本養老金。
2.將來10~20年,人口老齡化將日益嚴重。隨著50後、60後、70後的陸續退休,退休群體將迎來激增,社保基金支付壓力倍增,需求國度財政予以扶持,處理養老金的可持續問題。
3.關於靈敏就業人員和下崗工人,以及高齡退休人員,在養老金政策的制定中,應予以充沛思索,提供一定的政策傾斜!
❻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現狀及問題和對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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