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甘肅省農村老人養老金是多少
甘肅60歲以上農村老人養老金多:根據甘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在年滿60歲之時,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每個月領取到養老金待遇;距離60歲還沒有繳滿15年的,應該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而在當地新農保或者城居保制度推出以前,年滿60歲的,可以免費領取基礎養老金。根據甘肅的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規定,目前有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共12個繳費檔次,個人可以每年選擇不同的繳費檔次,並且享受不同的補貼。比如300元的繳費檔次補貼30元,3000元的繳費檔次補貼90元。如果按照正常最低300元的繳費標准,繳納15年,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就至少有4950元,獲得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是4950/139=36元。如果按照最高3000元的繳費標准,繳納15年,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就至少有46350元,獲得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是46350/139=333元。由於甘肅的居民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來組成,其中基礎養老金部分是固定的,目前甘肅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113元,那麼在甘肅的60歲農民,按照最低標准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獲得的養老金為每月113+36=149元;而按照最高標准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獲得的養老金為每月333+113=446元。當然,甘肅對於養老保險繳費還是有激勵的,繳費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礎養老金加發2元;年齡超過65歲的居民,基礎養老金會適當傾斜。此外,甘肅各地的基礎養老金標准也是有差異的。比如蘭州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最低300元,最高3000元,對應的政府補貼分別為60元和200元,不過基礎養老金方面標准要更高一些。那麼如果在蘭州按照最低檔次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就至少有5400元,獲得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是5400/139=39元左右。如果在蘭州按照最高繳費標准,繳納15年,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就至少有48000元左右,獲得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是48000/139=345元左右。而蘭州的基礎養老金標准要比甘肅高一些,達到了149元,那麼在甘肅蘭州的60歲農民,按照最低標准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獲得的養老金為每月149+39=188元;而按照最高標准繳納15年的
B. 甘肅省養老保險金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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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個政策,看看對你的路不:
曾在專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屬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申辦補繳時,應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2.本人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台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資料
C. 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1、根據當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第6條的規定,當事人被認定為當地的三支一扶內對象的,由市州、縣市區政府容為其代繳全部或部分最低繳費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具體代繳標准由市州、縣市區政府確定;
2、當事人具體可以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戶口所在地的三支一扶對象的證明等證件及資料,事先咨詢戶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門工作人員明確;
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
(1)年滿16周歲、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應當按年繳費;
(2)對距待遇領取年齡超過15年(含15年)的,應當逐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3)對距待遇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當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至15年;
(4)對個人繳費出現中斷的,應當補繳中斷年度的費用,補繳的個人繳費不享受政府補貼。
4、以上參考資料來源及更多內容:《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甘政發〔2014〕6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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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農村養老金最新政策
2022年農村60歲老人養老根據各地區政策不同前毀拍,領到的養老金不同,有些地區偏高,有些地區偏低,同一個省也有區別,不同市區政策不同,農村老人滿60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另外,新農保制度實行時,已滿60歲且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慧羨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老人,不需要繳費,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離領取養老金年齡不到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可以補繳,一般情況下,農村年滿60歲的老人可以享受養老保障,但繳費需滿15年。部分地區養老金標准如下所示:
(一)河南省養老金標准:河南省在2020年7月份的時候就提高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增加60元。
(二)江門市養老金標准:江門市在2021年9月份的時候就提高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
(三)湖南省養老金標准:湖南省在2020年7月份的時候就提高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至113元,也就是每個月增加了10元,之前是每月103元。
(四)甘肅省養老金標准:甘肅省在2021年1月份的時候就提高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月113元。
(五)四川省養老金標准:四川省在2020年7月份的歲滲碧時候就提高了乎舉城鄉居民基余首礎養老金,標准為每月115元。
以上5個地區說的都是「基礎養老金」,不包括個人所得稅部分,相比2020年至2021年,有些地區基礎養老金有所增加,但增加的幅度不大,只有幾元到幾十元不等,這還是調整之後的,也是2022年領到的金額,一般情況下,猜雀年齡穗神早越大,基礎養老金可能會增加,比如:四川65~85歲的老人,每個月的基礎養老金加2元,80歲以上的老人,每個月基礎養老金加3元。
法律依據:
按照《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的第七條規定,凡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瞎李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同時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凡是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就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當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喊冊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E. 甘肅省征地養老保險繳費計算
由於各地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不同,繳費額度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失地農民的繳費標准:
被征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繳費檔次,由個人選擇其中一檔乘以折算後的繳費年限,計算個人應繳費總額。
被征地農民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以征地時上年度起歷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20%的費率乘以折算後的繳費年限,計算應繳費總額。
區(市、縣)人民政府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承包土地數量為依據,根據實際失地比例承擔一定數額的費用。
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擔費用為被征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最高繳費檔次乘以補繳年限計算得到的應繳費總額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擔費用為應繳費總額的60%乘以實際失地比例。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家庭人口為若幹人的,按符合參保條件的實際人口計算政府承擔費用。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和政府承擔費用全部記入個人賬戶,作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依據;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除政府承擔費用外,
其餘部分由個人承擔,應繳費總額的40%記入個人賬戶,其餘60%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一部分記入個人賬戶,一部分劃入統籌基金。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時未滿60周歲、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個人選擇的繳費檔次繼續繳費,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
按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標准繼續繳費,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被用人單位錄用的,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繼續繳費,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5)甘肅農村養老金補繳擴展閱讀:
失地農民的產生是城市化進程中的正常現象,在工業化過程中,農民的農業土地轉化為非農業用地是不可避免的,為了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國家出台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以保障農民的權益。
介紹
農民失去土地後,多會出現收入來源不穩定的情況,而現行的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無力考慮和承擔失土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為了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我國各地相繼出台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
各地政策實施有所不同,一般按照不同的年齡段採取不同的繳費比例,按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繳費數額,並且逐步提高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一般條款如下。
參保對象
失地農民指因政府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時對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的人員。規定年滿18周歲及以上的失地農民方可自願參保,年齡以居民身份證登載的出生日期為准,征地時間以征地批文為准。
養老保險金待遇
對於男性年齡在60周歲以上,女性年齡在55周歲以上的失地農民,地方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每年養老保險金水平,按15年期限,從政府土地徵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資金用於養老保險費用的支付,個人不負擔繳費。從失地的當月起,開始領取養老保險。
對於男性年齡在45-60周歲之間,女性年齡在40-55周歲之間的失地農民應加入到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項目中。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與失地農民實際年齡之間的差額即為實際繳費年限。每年所需繳納的費用由政府,集體,個人三方共同承擔。
政府負擔的部分從政府土地徵用收益中扣除再加專項的財政撥款,集體承擔部分從土地補償費和集體經濟積累中提取,失地農民個人繳納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
具體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資應在50%以上,集體出資應在30%左右,個人出資在20%左右,堅持政府保障為主,個人保障為輔的原則。失地農民達到繳費年限後,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
對於男性45周歲以下,女性40周歲以下的失地農民,當地社會保障部門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勞動力再就業,應從集體獲得的土地補償費中,提出一部分就業培訓專用資金,使失地農民掌握新的勞動技能,增加就業機會,加快就業進程。
當這部分失地農民自謀職業後,應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項目,憑借失地農民身份證明,享受一定的養老保險繳費的優惠待遇。
同時也應特別注意農村低保人員失地後的養老保險安排,對於失地低保人員,社會保障部門應不分年齡差別,對其實施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失地養老保險制度將失地農民全部納入社保,將從根本上解決被征地農民的長期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
辦理程序
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且符合辦理規定條件的,按以下程序辦理參保手續。
被征地農民參保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區)提供征地協議及土地補償合同;
(二)被征地農民身份證及戶口本等證明;
(三)填報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花名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申請表》及《被征地農民待遇審批表》;
(四)由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後的《征地情況及保障資金明細表》。
經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放《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手冊》或《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證》。
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轉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辦理終止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二)本人提出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申請;
(三)各被征地村(社區)為其辦理增員手續;
(四)個人補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費;
(五)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參保手續。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關系向外省市轉移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由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供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接收證明;
(二)市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為其辦理轉移手續,並將其個人帳戶本息額轉出或一次性退還給本人;
(三)終止其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達到享受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各被征地村(社區)攜帶參保人員身份證及《被征地農民待遇審批表》,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核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