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蘇州園區公積金和養老保險能否提取
蘇州園區公積金和養老保險可以提取。
2018年7月1日起,參保員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由單位辦理好退工手續並社保關系成功減少後,其住房公積金相關賬戶即封存。
賬戶封存期間,在蘇州大市范圍外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參保員工,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
封存滿半年後,未在本市正常就業且未在園區外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外地戶籍員工,並已辦理社會保險(公積金)關系轉出的,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相關賬戶余額。蘇州市戶籍員工只可按規定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2018年6月30日前,已由單位辦理好退工手續並社保關系成功減少的參保員工,其提取手續仍按原規定辦理。
(1)蘇州園區公積金養老金擴展閱讀:
基本作用:
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它的實施具有以下作用:
1、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❷ 蘇州工業園區交過公積金和養老金後轉市區工作,現退休園區公積金能領嗎
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
蘇州園區公積金 不同於其他地方的公積金 一般不可提取 即使提取也有很多要求和手續 你可以去網站看
會員發生下列情況,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其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余額:
1. 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並按規定留足養老和醫療所需的最低存款額;
2. 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
3. 因病或非因工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
會員發生下列情況,在按規定的標准扣除社會統籌基金後,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其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余額:
1. 出國定居;
2. 非蘇州市戶籍的農村勞動者,回農村居住地務農;
會員2006年7月1日起繳存的公積金,社會統籌基金的扣除比例為:參加A計劃的,按本人繳費基數的15%;B計劃為13%;C計劃為11%(均含已入賬的社會統籌基金部分);2006年7月1日前繳存的公積金,社會統籌基金的扣除比例分別為:12%、10%和8%。
會員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領取失業救濟金後申請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的,已領取的失業救濟金款額應在其個人帳戶存款余額中扣除。
會員因故死亡,其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余額可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
轉移
會員從園區用人單位向園區外用人單位流動,應辦理社會保險關系和住房公積金基金轉移手續。
向省內用人單位流動
會員從園區用人單位向省內用人單位流動,社會保險關系和住房公積金基金轉移,按如下規定辦理:
1.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根據會員歷年公積金月繳納額推算出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蘇州市歷年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及個人帳戶入帳比例,計算出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及個人帳戶的本息和。計算所得的總額,扣除其已入帳的公積金社會統籌基金後,從其公積金養老專戶、普通專戶(或特別專戶)中抵扣,並將抵扣的金額歸入園區公積金社會統籌基金,然後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2. 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
參加公積金A、B類計劃的會員公積金醫療專戶存款,可根據轉入地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規定,作相應的轉移。
3. 住房公積金基金轉移
參加公積金A類計劃的會員按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蘇州市歷年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推算所需的轉移金額,根據會員轉入地有關政策的規定,辦理基金轉出手續。轉移所需金額從其公積金普通專戶存款中抵扣。
參加公積金A類計劃的會員,因動用普通專戶存款購房,在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時,其普通專戶存款額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應由會員本人用現金補足後,方可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