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可以提前取錢嗎
社保卡裡面的錢一般不可昌虛以取出來。社保卡分為銀行賬戶和社保賬戶,銀行賬戶和普通銀行借記卡一樣使用,能在銀行存、取款。社保賬戶則需按照社保卡使用規搏迅族則執行,社保的錢不能取基弊現。除非是參保人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個人賬戶余額。除繼承之外,社保的錢是不可以提前支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B. 養老金可以提前取出來么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但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退養老保險: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2、參保人因故死亡。3、參保人出國定居。養老保險是不可以提前支取的。也就是說,按照《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來看,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得提前支取。但是符合國家養老保險終止條件的用戶,可以申請辦理個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終止,一次性取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C. 養老保險可以提前取嗎
可以。7月1日生效的《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取款,記賬的期望年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模含困款的期望年利率,利息稅應當豁免;個人賬老亂戶余額可繼承。
個人賬戶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職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和辦理退休手續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重要依據。個人賬戶的設立,由勞動者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分別設立終身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碼、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個人首次繳費時間、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個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當年繳費月數、當年記賬利息及個人賬戶儲存額等情況。
個人賬戶基金指的是什麼意思呢?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方面的介紹,個人賬戶基金是職工工作期間為退休而儲蓄的資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旦念組成部分。因此,退休前,個人不能提前退出。如果提前退出,養老保險待遇在職工退休後無法得到保障。但是,只有出現職工離退休、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離退休人員死亡等情形時,個人賬戶才發生支付和支付情況變動,將個人賬戶余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預期年化利率計算利息。通常情況下,定期存款預期年化利率根據年限的不同預期年化利率也不一樣,一般來說,存款期限越長,預期年化利率越高,盡可能使個人賬戶對應較長期限的定期預期年化利率,以增進參保人員的預期年化收益。特別指出的是,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於退休後養老,不同於普通儲蓄,免徵利息稅,體現了國家對社會保險事業的支持。
關於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提取的規定,進一步加強了有關停止社會保險參照手續的規定。在城鎮就業,繼續參加保險繳費的,無論流動到國內哪個地區或城市重新就業參保,即使中間有間斷,繳費年限都可以累計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合並計算,到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了,如果不再返回城鎮就業,之前的參保繳費全部有效,並根據情況確定是在城鎮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還是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D. 養老保險能提前提出來嗎
一般情況下不允許提取,只有特殊人群才能辦理結算。
按照規定,個人賬戶儲存額不態慎得提前支取。不過在有一些情況下,養老保險個人繳納的部分確實可以「取」出來。
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符合本市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但不申請延繳或轉移的,可申請個人結算(已在異地領取養老待遇的除外)。
參保人或離退休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或者余額可以讓纖依法繼承,由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終結手續的遺屬領坦閉仿取。
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保關系、結算個人賬戶的參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