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2009年2月15日前養老保險法內容是什麼
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所謂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
1.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里所說的「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的;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需強調說明的是,法定的年齡界限(各國有不同的標准)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2.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3.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目的。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2)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3)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編輯本段養老保險的特點
一般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2、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3、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編輯本段養老保險的基本模式
世界各國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有三種模式,可概括為傳統型、國家統籌型和強制儲蓄型。
1、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
傳統型的養老保險制度又稱為與僱傭相關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為德俾斯麥政府於1889年頒布養老保險法所創設,後被美國、日本等國家所採納。然後再以支出來確定總繳費率。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工資替代率,然後再以支出來確定總繳費率。個人領取養老金的權利與繳費義務聯系在一起,即個人繳費是領取養老金的前提,養老金水平與個人收入掛鉤,基本養老金按退休前雇員歷年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和不同檔次的替代率來計算,並定期自動調整。除基本養老金外,國家還通過稅收、利息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基本上也實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
2、國家統籌型養老保險制度
國家統籌型(universal programs)分為兩種類型:
1)福利國家所在地普遍採取的,又稱為福利型養老保險,最早為英國創設,目前適用該類型的國家還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亞、加拿大等。
該制度的特點是實行完全的「現收現付」制度,並按「支付確定」的方式來確定養老金水平。養老保險費全部來源於政府稅收,個人不需繳費。享受養老金的對象不僅僅為勞動者,還包括社會全體成員。養老金保障水平相對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亞養老金待遇水平只相當於平均工資的25%。為了解決基本養老金水平較低的問題,一般在力提倡企業實行職業年金制度,以彌補基本養老金的不足。
該制度的優點在於運作簡單易行,通過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對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銷市場經濟帶來的負面影響。但該制度也有明顯的缺陷,其直接的後果就是政府的負擔過重。由於政府財政收入的相當於部分都用於了社會保障支出,而且經維持如此龐大的社會保障支出,政府必須採取高稅收政策,這樣加重了企業和納稅人的負擔。同時,社會成員普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缺乏對個人的激勵機制,只強調公平而忽視效率。
2)國家統籌型的另一種類型是蘇聯所在地創設的,其理論基礎為列寧的國家保險理論,後為東歐各國、蒙古、朝鮮以及我國改革以前所在地採用。
該類型與福利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一樣,都是由國家來包攬養老保險活動和籌集資金,實行統一的保險待遇水平,勞動者個人無須繳費,退休後可享受退休金。但與前一種所在地不同的是,適用的對象並非全體社會成員,而是在職勞動者,養老金也只有一個層次,未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一般也不定期調整養老金水平。
隨著蘇聯和東歐國家的解體以及我國進行經濟體制改革,採用這種模式的國家也越來越少。
3、強制儲蓄型
強制儲蓄型主要有新加坡模式和智利模式兩種。
1)新加坡模式是一種公積金模式。該模式的主要特點是強調自我保障,建立個人公積金賬戶,由勞動者於在職期間與其僱主共同繳納養老保險費,勞動者在退休後完全從個人賬戶領取養老金,國家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養老金。個人賬戶的基金在勞動者退休後可以一次性連本帶息領取,也可以分期分批領取。國家對個人賬戶的基金通過中央公積金局統一進行管理和運營投資,是一種完全積細小的籌資模式。除新加坡外,東南亞、非洲等一些發展中國家也採取了該模式。
2)智利模式作為另一種強制儲蓄類型,也強調自我保障,也採取了個人賬戶的模式,但與新加坡模式不同的是,個人賬戶的管理完全實行私有化,即將個人賬戶交由自負盈虧的私營養老保險公司規定了最大化回報率,同時實行養老金最低保險制度。該模式於20世紀80年代在智利推出後,也被拉美一些國家所效仿。強制儲蓄型的養老保險模式最大的特點是強調效率,但忽視公平,難以體現社會保險的保障功能。
編輯本段養老保險的意義
養老保險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有利於保證勞動力的再生產。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繳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此外,由於養老保險涉及面廣,參與人數眾多,其運作中能夠籌集到大量的養老保險金,能為資本市場提供巨大的資金來源,尤其是實行基金制的養老保險模式,個人賬戶中的資金積累以數十年計算,使得養老保險基金規模更大,為市場提供更多的資金,通過對規模資金的運營和利用,有利於國家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
編輯本段我國的養老保險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部分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
五大關鍵詞
年金保險
要認識商業養老保險,這是一個絕對無法跳過的詞語。目前,保險市場上絕大多數商業養老產品,都是限期繳費的年金保險,即投保人按期繳付保險費到特定年限時開始領取養老金。如果年金受領者在領取年齡前死亡,保險公司或者退還所繳保險費和現金價值中較高者,或者按照規定的保額給付保險金。
年金保險和生存保險都是以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生存為給付條件,年金保險是生存保險的一個變種,但是兩者之間仍然有所區別。前者在保險期限內生存時由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期限和方式給付保險金,後者在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滿時由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保險金。
領取方式
養老保險|商業養老保險通常有定額、定時或一次性躉領三種方式。躉領是在約定領取時間,把所有的養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定額領取的方式和社保養老金相同,即在單位時間確定領取額度,直至將保險金全部領取完畢。社保養老金是以月為單位時間,而商業養老保險多以年為單位,如平安人壽的長青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等,都採取按年給付的方式。定時,自然就是約定一個領取時間,根據養老保險金的總量確定領取的額度,例如確定要15年領取完畢養老金,那麼保險公司將根據養老金總額,確定每年可以領取的具體額度。有些養老年金保險合同中有約定的時間,有些可以自由選擇領取的方式,中間亦可以更改。
領取時間
我國法定的退休年齡為女性55周歲,男性60周歲,社保養老金即是按照這兩個年齡段進行領取。相比之下,商業養老保險的領取時間則靈活得多,提供了領取時間的多種選擇,並且在沒有開始領取之前可以更改。年金領取的起始時間通常集中在被保險人50、55、60、65周歲這四個年齡段,也有更早或更晚的。
保險期間
所謂保險期間,簡單來說就是從保險合同生效到終止的時間跨度。在被保險人正常生存的情況下,保險期間將直接關繫到養老金領取的時間長度。目前,定期和終身的養老保險產品都非常之多。
保證領取
養老金是以被保險人生存為給付條件的一種保險,為避免被保險人壽命過短損失養老金的情況,不少養老險都承諾10年或者20年的保證領取期。也就是說,若被保險人如果沒有領滿10或20年的保證領取期,其受益人可以繼續將保證年期內的余額領取完畢。
上述這些,對於如何選擇養老產品而言,還是遠遠不夠的。衡量選擇商業養老保險,並非某個或某幾個因素的簡單比較,比如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不能簡單地說保證領取20年就比10年的好,終身的就一定比定期的劃算等等。其收益率,近者受費率、領取額度的影響,遠者還要受公司資金運用水平、社會投資狀況影響,選擇起來確需費點心思。
平安養老險持續領跑年金市場
保監會網站近日發布的2008年1至6月養老保險企業年金業務數據顯示,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養老險)企業年金繳費510172.80萬元,受託管理資產911479.60萬元,投資管理資產1066230.40萬元,三項指標均位居業內第一位,平安養老險自保監會2007年8月3日發布養老保險公司企業年金業務情況表以來,蟬聯四連冠。
據了解,平安養老險除了在受託、投資領域具有領先優勢外,在賬戶管理方面也具有得天獨厚的經驗和專長。根據業內人士介紹,外界一般認為,企業年金四個資格中,銀行在賬戶管理方面比專業養老保險公司更具優勢,實際上企業年金的賬戶不同於普通意義的資金戶,而是全面管理年金繳費、待遇支付、稅務、投資分配等的一種賬戶,這與傳統補充養老保險的賬戶非常接近,管理這類賬戶無疑是平安養老險的專長。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平安就自主開發運作賬戶型養老保險產品,歷經十多年形成了十多款補充養老保險計劃,管理的個人賬戶數超400萬個,服務於不同行業的中外資企業超過7萬家,資金規模超過400億元,形成了豐富的管理經驗、強大的運營平台、成熟的IT系統和完善的服務手段。平安自主研發的帳戶管理系統採用先進的集中式數據導入、人性化的網上自助查詢、國際標准6∑的項目管理流程等,能快速響應客戶的個性化需求,為客戶提供定製式的服務。
僅以集中式數據導入為例:賬戶管理人需要錄入海量個人信息,平安依託強大的全國集中的運營中心,有數千人的專業文檔處理團隊,通過國際先進的信息錄入和影像採集系統,每一位客戶信息的內容拆分為最小單元,系統隨機分配,至少有兩位隨機分配的操作人員同時錄入同一內容,從流程上杜絕了個人資料泄密,同時保證信息錄入准確、高速。從這一細節可以體現平安在賬戶管理的每一個環節,都能用心為客戶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務。
B. 2009年最低養老金、最低退職生活費、最低退養生活補助費是多少
答:自2009年1月1日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及按月領取生活費的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月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調整為900元;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退職人員,月退職生活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800元;按月領取退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及按月領取養老生活補助費的原臨時工養老人員(原簽訂短期勞動合同的人員),月退養生活補助費、養老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700元。
按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後不足上述標準的,分別補足到上述標准。
政策依據(以上問題依據下列文件):
1.《關於2008年調整北京市企業退休、退職、退養等人員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2008年6月27日 京勞社養發〔2008〕128號)
2.《關於暫不調整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下限過渡比例的通知》(2008年3月20日 京勞社養發〔2008〕57號)
3.《關於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但未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本市城鎮參保人員可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1月11日 京勞社養發〔2008〕9號)
4.《關於印發〈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2008年1月23日 京勞社養發〔2008〕16號)
5.《關於調整職工冬季取暖補貼標準的通知》(2008年12月30日京勞社養發〔2008〕200號)
6.《關於實施《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12月29日 京勞社養發〔2008〕229號)
7.《關於北京市200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08年12月25日 京勞社養發〔2008〕232號)
C. 2009年的時候農村養老保險交的多少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繳納標准:
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D. 農民養老保險從哪年開始交的
2009年。2009年農村養老保險開始實施,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便可領取養老金,農村養老保險沒有規定要從哪一年開始交,只要在退休之前交滿15年就可以享受養老保險的保障。農村養老保險適用於在城鎮就業並且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單位繳費12%,個人繳費比例為4%至8%,如果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應辦理農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侍世手續,保險權益可以累計計算茄中。
農村養老保險到哪裡交
居委會協理員負責檢查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是否齊全,在《參保表》上簽字、加蓋居委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站公章,並將《參保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按規定時限一並上報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所。
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無誤後及時將參保登記信息錄入農保信息系統,在《參保表》上加蓋公章,並按規定時限將《參保表》、戶口簿復印件、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一並上報縣級社保機構。
縣級社保機構應對參保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可與公安部門的信息庫進行信息比對),無誤後,對登記信息進行確認,同時為其建立個人賬戶,並及時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一)各縣市明確個人繳費,參保個人按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員可根據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自願選擇個人繳費標准,多繳多得。
(二)在出口補助方面,分別確定最低給予每人每年45-65元補貼,每人每月發放養老金標准最低達到120元;同時鼓勵長期繳費,對累計繳費滿15年的農牧民,每增加繳費1年,每月增加不低於2元的基礎性養老金。
(三)在入口補助方面,分別確定最低給予每人每年20-60元補貼。同時鼓勵多繳費,對選則100元以上檔次繳費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每人每年增加補助不低於5元。
補貼特殊人群: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政府代其繳納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由於每個地方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及比例都是不一樣的,所以繳費金額也就不一樣了。你可以到當地社保局咨詢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或是打社保局電話12333咨詢這樣能更清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老納肢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E. 農村養老保險哪一年開始交的
農村養老保險2009年開始交的。
2009年,我國對長期居住在農村地區的村民實施了農村養老保險。農村村民參加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後,可以按時繳納15年的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後領取養老金。應該指出的是,申請人需要在退休年齡前15年繳納養老金才能享受養老保險福利。如果繳費期限少於15年,則只能退還已繳納的保費,不能享受養老金福利。
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戶籍居民為參保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應與農村生產力的發展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和社會救助相結合;相關權利和義務;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自我保護為主,輔以集體(包括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整,國家提供政策支持;政府組織和農民願意聯合起來。
F. 莒南縣2009年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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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每年100到1000十個檔次,如果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並後有100到2000十二個檔次。你可以選擇最高的檔次繳納,到59周歲,一次性補足15年,按年繳納的政府有補貼,一次性繳納的沒有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