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老保險斷交了怎麼辦
養老保險斷交了的辦法如下:
1、繼續繳費。繼續繳費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代繳,一種是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繳費。一旦參保人辭職,原單位不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如果是暫時辭職的參保人,可以通過代繳的方式繼續繳費。可以將《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登記卡片》、《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封存單》交給第三方機構,委託其代為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和原單位一樣。如果參保人在短時間內不打算再工作,可以用靈活就業人員的名義辦理繼續繳費。靈活就業人員只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項,根據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標准繳費,不同地區的繳費標准不同,以當地為准;
2、如果參保人需要前往異地工作,需要在新單位續保,那麼需要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參保人向轉入地的社保機構遞交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並提供轉出地的社保機構開具的《基本養帶源老保險參保交費憑證》等資料。轉入地的社保機構審核資料,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原參保地發出。
養老保險斷交的影響是什麼
1、養老保險中斷期間是不計算工齡的,因此以後的工齡工資會減少。工齡工資是工資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工作年限久了之後,這部分工資會越來越多。因此,如果實際上已經工作了10年,但是只累計繳納了7年社保,工齡工資就會按照7年的計算;
2、養老金交的越多,退休之後能夠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而在中斷期間個人賬戶部分是沒有資金進入的,在將來計算養老金時就會有一定的虧損;
3、養老金是按照退休當年的平均工資作為參數的,但是會在退休之後(按法定退休年齡計算)將一生所中斷的時間累加,累計中斷12個月就會前推一年計算養老金。也就是說,如果60歲退休,即使交滿了15年,如果中途累計斷交12個月,就會按照前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領取養老金;如果累計斷交10年,也會隨之往前倒推10年。養老保險斷交的影響還是有的,所以最好還是不要端,當然,如果情非得已斷交,最好也是早點補交上,以免有更多的影響。
養老保侍好險可以取出來嗎
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
;2、參保人因故死亡;
3、參保人出國定居;
4、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針對於這幾種的情況,是可以進行退保申請的,但是對於成功與否,就需要看各地的相關政策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蠢談態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❷ 養老保險如果斷交了怎麼辦
養老保險如果斷交了,一般有以下處理方式:
1、首先需知道,養老保險不會作廢,養老保險是累計算的,98年7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0年以上,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到退休年齡繳費滿15年,就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中間允許有斷繳;
2、對於失業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的職工是允許中斷養老保險繳費的,其他中斷繳費期間按照欠費處理,必須予以補繳。選擇日後補繳的,並繼續繳納,可以接續計算;
3、根據規定,對於因某種原因單位或個人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視為欠繳。欠繳月份無論全額欠繳還是部分欠繳均暫不記入個人帳戶,待單位或個人按規定補齊欠繳金額後方可補記入個人帳戶;
4、職工所在企業欠繳養老保險費用期間,職工個人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所足額繳納的費用記入個人帳戶,並計算為職工實際繳費年限;
5、出現欠繳情況後,以後繳費採用滾動分配法記帳:即繳費先補繳以前欠繳費用及利息後,剩餘部分作為當月繳費;
6、補繳養老保險需要繳納滯納金,為千分之二每天計算。具體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可直接咨詢當地社保中心,咨詢電話為12333;
7、對於個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者,因收入不穩定等其他個人原因中斷繳費,按照有關規定,按照間斷處理,不允許補繳。到退休時累計繳費不到15年時一次性領取養老金,並不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中斷繳費嚴重影響中斷繳費人員切身利益,中斷繳費人員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後,從事個體或以其他靈活方式就業的,應盡快辦理接續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接續養老保險流程如下:
1、中斷繳費人員持公民身份證(戶口薄)、養老保險手冊、本人檔案到當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2、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填寫《接續保險登記表》、並與中斷繳費人員簽訂《接續保險三方委託繳費協議》;
3、中斷繳費人員持《接續保險登記表》、《接續保險三方委託繳費協議》、公民身份證到指定銀行開立個人銀行活期儲蓄帳戶,並存入足額存款;
4、代扣銀行根據《接續保險三方委託繳費協議》的約定,每月定期按照斷保人員的繳費標准扣款,並劃入社保經辦機構帳戶;
5、辦理了續保手續的中斷繳費人員可在每年五月末到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領取上一年度《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對帳單》,了解個人繳費及帳戶結存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