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職工在多處交了養老保險怎麼辦
我們知道企業職工都是有繳納養老保險的,這對於以後退休來說鬧侍是有好處的,但是很多時候在多個地方都繳納了養老保險,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辦呢?下面就由我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於大家有幫助。『貳』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和企業養老保險兩邊都在交,退休時保險怎麼辦
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社保局會在,退休的時候讓選擇以什麼身份退休,只能保持一種身份,會將另一個賬戶個人賬戶的錢給退回去,而單位繳納部分的錢直接歸入國家國庫。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第五十二條 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叄』 一名職工在兩個地方交了兩份職工養老保險,退休時應該怎麼算
交兩份養老保險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的國家 社會 養老保險是統一上當備案的。也就是說全國聯網的,如果說個人信息相同,名字相同,籍貫相同,這些一調就會出現你交養老保險的數據。人家就會讓你按照原來教的基礎上再進行補交。如果說是你工作崗位發生了變化,你的工作的區域也發生了變化的話,那麼你先前交的養老保險的記錄就會轉移到這個新的工作單位。你的養老保險自然而然的就會接續上。我還記得兩千年的時候,我的檔案關系在商業局,後來商業解散以後,我又到了企業當工人。當這個企業給我交養老金的時候,我以為這商業局的我也可以交,這企業再給我交一份,我豈不是雙份的養老保險都要比別人高一些,這樣的話,到老了豈不是高枕無憂。這如意的算盤想的是對的,可是等我去交的時候,我工作的這個企業當時就對我說你之前在商業局交過保險,你馬上把你的保險關系轉過來不然這邊沒法給你交。你看這都是有檔案的是全國聯網的,所以說別有那種僥幸的心理,什麼情況都不會發生,不會讓你占這個便宜的,所以說還是查到原檔案,然後繼續交吧。
樓主你好,一名職工在兩個地方交了兩份職工養老保險,那麼退休時應該怎麼。這個交了兩份職工養老保險,如果說沒有出現重復交費,也就是所謂的同一時間交費的情形的話,那麼這兩份養老保險是可以轉移合並的,轉移合並之後那麼就可以累計計算你自身的一個繳費年限了。
如果說你的這個兩份養老保險是同時交費的,也就是說是同一時間段內交費的,那麼這種情況就屬於重復消費,重復交費是不能夠累計合並年限的,所以說只能夠將你重復多交的這一份費用退還給你本人,選擇其中的一份養老保險來計算你的這個繳費年限,最終來確定你退休金的待遇,所以說最主要的原因是看你是不是重復交費,如果不是重復交費,那麼就要轉移合並到一起來計算退休金的待遇。
一般情況下,你最後這份參保的社保待遇是你最終選擇退休所在地的一個社保,所以說你需要將前面那一份的社保關系轉移到後面來,然後把它合並到一起來計算自己的一個累計繳費年限,因為只有轉移合並到一起之後,累計繳費年限才會相應的增加,對於自己退休金的待遇才會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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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如果你在兩個地方交了兩份職工養老保險,那麼這個職工養老保險是只能交一份,但是這兩份職工養老保險如果沒有重復交費的現象的話,那麼這兩份職工養老保險是可以轉移到一起的,轉移到一起之後,然後你就可以累積計算你的繳費年限了。
當然如果出現了重復繳費的現象,那重復交費的這部分的累計繳費年限就需要退還給你本人了,但是退還的部分只是退還你個人賬戶當中的錢,統籌賬戶當中的錢是不會退還給你,所以說僅僅只退還一小部分的費用。然後將重復參保的這部分費用退還給你本人之後,那麼你的這個養老保險,就可以轉移合並累計計算年限了。
最終就可以辦理退休,享受基本養老金的待遇,當然你一定要保證自己的這個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年限達到15周年以上,才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如果不足15周年的話,那麼是不能夠辦理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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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不能重復繳納,在不同地區交了兩份養老保險,退休後也無法享受雙份退休待遇。有兩個養老關系的參保人員,需要清理掉其中一個,只能保留一個養老關系,清理掉的養老保險關系中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參保人。
《人力資源 社會 保障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5號)》
第五條規定:關於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處理。《暫行辦法》實施之後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由本人與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系並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
(京悅所 袁康迪)
一名職工在兩個地方交了兩份 社會 保險,這個在大家看來可能是不存在的,因為全國社保聯網了,就不會存在這種同時交兩份社保的現象。
雖然說全國社保聯網,但是現在還沒有實現徹底的完全聯網,信息並沒有互通,全國還沒有實現用同一個社保系統,所以說就會出現交兩份職工養老保險的現象,如果這種情況一旦發生的話,也要分情況去說。
如果說這兩份社保是在同一個時間段內繳納的,那麼將來退休的時候,只能辦理一份社保的退休,另一份社保只能做個人部分的清退。如果說這兩份社保是在不同的時間內繳納的,那麼這個是比較可觀的一種現象,兩份社保可以累計繳費年限,辦理退休的時候可以多領取一些養老金。
在同一個時間段內繳納兩份社保一般都是跨省才可以實現的,比如說一份交在北京,一份交在甘肅,那麼在全國徹底實現聯網之前是可以這么操作的,但是全國社保徹底聯網之後,信息數據打通了就不可能存在同時繳納兩份社保的現象了。
基數合並,工齡不重復計算。一般以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機構辦理並享受退休待遇。之前重復繳納的社保,最好在辦理退休之前銜接好。
一名職工在兩個地方交了兩份職工養老保險,退休時應該怎麼算?
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基本是一個賬戶,那來的二個養老保險賬戶。就是你在不同城市都交了養老保險,到了退休也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另一份基本就清退。
你個人繳了兩份,也就是一個法定名下在不同地方上了養老保險。社保機構只能允許一個賬戶領取退休金。做法,將兩份合並,重疊外部分個人部分可以返還,集體部分再多也是留給國家做貢獻,轉入 社會 統籌基金。
為什麼社保還不能全國統籌,拿著國家的工資,怎麼不為人民辦點事呢?現在互聯網那麼發達,這事難嗎?
去勞保事業處查詢一下你帳戶的養老金。
『肆』 社保在兩個地方都交過,退休後如何處理
在多個城市繳納過社保的處理方法就是轉移社保。
還分為是跨省還是省內轉移,參保人在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無論參保人流動到哪個地區就業參保,即使中間有中斷,繳費年限都可以相加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合並計算,到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就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只是跨省轉移和省內轉移的辦理流程不相同。
建議將社保轉至未來退休所在地,如不確認未來退休所在地,則可跟工作一起轉移。否則會影響退休後養老保險的正常享受:
1、退休後養老保險不能轉移,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可以辦理轉移。但職工已經退休,已經確認養老金的領取和領取標准,就無法再進行養老保險轉移了,但可以通過金融系統實現養老金異地支付(需要個人承擔銀行相關服務費用)。
2、個人繳費滿15年後不繼續繳費,退休時會直接影響到個人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個人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果中斷繳費,將會直接影響到個人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水平。
(4)兩個單位都交養老金怎麼辦擴展閱讀
社保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伍』 兩地都交了養老保險怎麼辦賬戶能合並嗎
兩地都交了養老保險怎麼辦?賬戶能合並嗎? 下文就隨我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高局喊
社保不可以兩地合並,只能保留其中一個社保關系,需先轉入新社保機構,再清理原社保機構賬戶。
社會保險在全國內可以轉移,無需在兩地重復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重復繳費的養老保險部分,在歸集到同一統籌區域後,由轉入地辦理退費手續。
參保人員流動就業,若同時在兩地臘念以上存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在辦理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他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勞動者可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即持本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戚野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通過後,由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賬戶合並需要的資料:
1、《社會保險費退款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2、《社會保險費退費明細表》(一式三份);
3、繳款憑證(繳款書或銀行繳費回單)原件、銀行存摺的復印件;
4、單位退費帳戶的銀行開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所涉及人員的應征資料,如勞動合同、戶籍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