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浙江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 養老保險金 ,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戚租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戚遲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個人繳納比例一般是根據社保部門的規定為主,以實際工資作為繳納基數。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 個體工商戶 和 自由職業者 )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高仔李×18%。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㈡ 浙江省浦江縣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個人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作為個人繳費基數,可選擇的檔級為60%、80%、100%。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職工:8%;企業:20%(部分省市企業繳費比例已降至20%以下)。繳費比例分作以禪此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一)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8%繳費。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具體以各省市發布信息為標准。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以省(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繳費基數上限:300%社平工資;繳費基數下限:60%社平工資。1、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於省(市)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2、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范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計算方法:1、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2、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3、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掘襲閉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判裂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㈢ 浙江養老保險2022年繳費標准
2022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每月20355元;繳費下限為每月4071元。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選擇以2021年全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81420元的60%、80%、100%、150%、200%、250%、300%作為繳費基數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養老金的繳納方式:
1、如果當事人有用人單位的,養老保險應該由單位與勞動者共同交納。
2、勞動者的個人繳費部分可由單位從其工資中代繳。
3、如果當事人沒有單位,是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則應該由當事人每月自行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