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養老金並軌
1、所謂養老金並軌,是指對 機關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 基本養老保險 制度。 2、計算方法: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注意: 基本養老金 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公務員退休金並軌是一項新的政策,有利於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統籌推進城鄉養老保險體系。不管是公務員還是企業員工,繳納養老金,退休核定,退休金的發放標准都是一樣的。⑶ 養老金並軌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養老金「並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目的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⑷ 養老金並軌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並軌是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目的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養老金並軌改革方案是什麼
未來的改革方案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來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⑸ 養老金如何並軌
法律分析:一、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結合
根據安排,機關及參公管理單位、行政類、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按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的8%繳費。同時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個人、單位分別按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4%、8%繳費,全部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二、「中人」將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過渡性養老金
相對於「新人」(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和「老人」(本辦法實施前為編制內工作人員且已經退休的),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中人」的待遇如何過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過程中,相關政策也作出了過渡期的安排,對改革中的「中人」,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過渡性養老金。目前隨著「中人」逐漸退休、「新人」越來越多,過渡性的政策安排逐步弱化,新制度逐漸居於主體地位,體現了平穩過渡的改革方針。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三、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⑹ 養老金並軌方案公布
1、所謂養老金並軌,是指對 機關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 基本養老保險 制度。 2、計算方法: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注意: 基本養老金 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者虧副部長說。社保改革「雙軌制」終將合並統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人員在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方面的待遇「雙軌制」長期以來飽受社會詬病。以養老金為例,「企業退休人員熱熱鬧鬧幾百元、機關退休人員不聲不響幾千元」雖不完全准確,但也反映出這種差距確實存在。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介紹,以養老保險制度為例,2008年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無論是養老還是醫療,很多事業單位包括機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正在穩步推進,其人員與企業職工一樣逐步參加了各類社會保險。隨著社保標準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斷推進,「雙軌制」終將合並統一。「下一步,我們將改革和完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在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基礎上,同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說,「實現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有效銜接,實現新老制度的平穩過渡。」養老金建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介紹,自2005年起,國家連續8年較大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2012年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721元,與2005年調整前相比較,企業退休人員的總體待豎殲遇水平翻了一番多。待遇雖然連年提高,但由於養老金調整的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一方面提高幅度難以把握,另一方面每年也讓人覺得「心裡不踏實」,因此從長遠發展趨勢來看,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的調整機制勢在必行。「下一步,我們要根據職工工資和居民收入增長以及物價變動等因素,建立完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說,「同時,制定和完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養老保險職工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我們將繼續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在總結13個做實個人賬戶試點省份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繼續推動做實個人賬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說。「下一步,我們要全面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提高新農保基金管理層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說,「按照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要求,擴大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建立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制度,確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城鄉醫保醫保將統籌城鄉目前,在全國大部分地區,覆蓋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和覆蓋農村居民的新農合的起付線、報銷比例、葯品目錄、報銷封頂線等都不盡相同。「在醫療保險方面,下一步的主要任務是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上的平等和管理資源的共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說,「為此,將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機制和正常首纖神調整機制,合理確定社會保障水平,實現社會保障待遇與經濟社會發展相聯系的持續、有序、合理增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強調,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在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要達到75%左右。
⑺ 2024年養老保險並軌政策
我國對於退休老人之後的退休生活一直以來都非常關注,自從推出養老金制度之後,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注重社會養老保險的繳納。大家都知道,在繳納社保這方面,私企的職工跟事業單位的員工繳納比例是有一些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