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廣東社保2021省內轉移新規
法律分析:廣東省社保轉移到省外的:
1.所需資料
(1)參保人可以在廣東省社保局網站自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或到廣東省社保局前台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將《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給轉入地社保機構,憑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到廣東省社保局辦理轉出。
(3)轉出辦理完畢,廣東省社保局經辦人員列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參保人可以選擇郵寄或自行交給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
2.注意事項
(1)參保人應先在地稅部門辦理減員手續,再到省.社保局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申請人到轉入地社保機構申請轉入。
(2)申報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出業務前,須檢查有無欠繳社保費,如有欠費,須先結清所有欠費後.才予申請轉出業務。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東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通知》(粵府辦[2008]76號)辦理。轉移辦法適用於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不同地區(地級以上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在本辦法實施前尚未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㈡ 廣東省社保轉移到廣州市社保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廣東省單位社保轉移到廣州市社保必須辦理轉移關系。辦理社保轉移步驟:
在廣州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轉續手續。
1先在轉出單位社保中心開具「社保繳費憑證」;(或者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
2.後在轉入地廣州市單位辦理社保開戶並繳納社保;
3再在廣州市單位所在社保中心填寫:「社保轉移申請」;最後將憑證和申請一並交到轉入地社保中心審核。如果沒有問題。估計在1-3月內將你的社保轉到轉入地廣州市的社保中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