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職人員被判刑後有退休金嗎
公職人員被判刑來後給予開除公自職處分的沒有退休金。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十七條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五十二條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㈡ 公職人員判刑後還有沒有退休金
被判刑,就被剝奪了政治權力,就沒有權利享受養老金了,服刑期間,一律停發。服刑期間,只發給生活費。什麼時候出獄了,輪租恢復了自由身,也就恢復了政治權,就可以繼續享受養老金了。1.如果判刑人員判刑時,還沒有退休,在社保系統中屬於有視同繳費年限(視同工齡)的人員,那麼視同繳費年限一律做廢,只保留實際繳費年限。2.服刑期間,沒有權搭豎利繼續參加社保,繳納費用。犯了過錯是有代價的。3.刑滿釋放後,還可以參知桐大加社保,繼續繳納費用。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繳費年限不夠15年的,按地方對服刑人員的特殊規定處理。比如有的地方允許服過刑的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按最低交費標准,一次性補齊15年,正常辦理退休。
㈢ 被判刑後社保養老金還有嗎
有
刑後社保領退休金要分情況的來進行判斷,第一種情況是如果判處的死刑或者是無期徒刑且不能減刑的話,就不能領取退休金。當然我國對於死刑和無期徒刑且不能減刑的判決相對比較嚴格,除非是罪大惡極且造成嚴重的社會後果才可能判處。
第二種情況是如果被判處的是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情況,退休之後可以領取退休金,判刑只是追究刑事方面的責任,對民事方面沒有太大的影響,社保屬於社會民生方面,如果在判刑前是依法依規足額的繳納了社保的,在退休的時候還是可以領取退休金的,但是相對應的,如果是公職人員被判處刑期的話,那麼退休金的數額就會比原來的減少40%。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應當保護,有關組織必須按金額支付養猜枯老金,不得無故拖欠,不得挪用。
社保可以保證每個人的合法權益。具體而言,社會保險是一種為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因此社會保險對於每一個勞動者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應該及時繳納。
具體如下
1、養老保險通俗的說,就是退休後可以拿養老金。由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養老保險交得多以後領的多,交得久以後領的多。累積繳納滿15年,到達退休年齡可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2、醫療保險通俗的說,就是生病了醫療費用可以報銷。由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累計繳納醫療保險滿一定年限,退休後不用再繼續繳納,也可以享受終身醫療保險待遇。
3、生育保險通俗的說,就是女性生育時可以報銷因生育產生的醫療費用,產假期間還能領取生育津貼。由單位繳費,職工個人不繳納。
4、失業保險通俗的說,就是你被迫失業後能拿到賠償金。由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單位招用農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5、工傷保險通俗的說,就是發生工傷後可以獲得賠償。由單位繳費,職工個人不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指兆搭保險的個唯拿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㈣ 公職人員判刑後還有沒有退休金
公務員被判刑後養老金還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若刑滿釋放後被機關事業單位重新錄用,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若刑滿釋放後被企業錄用或自謀職業,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在勞動教養或服刑(含緩刑)期間,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
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若刑滿釋放後被機關事業單位重新錄用,符合條件的可繼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若刑滿釋放後被企業錄用或自謀職業,以及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改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員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含緩刑)的刑滿釋放人員,其判刑前的實際繳費年限(不含視同繳費年限)可與刑滿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判刑前的個人實際繳費可按規定計入刑滿後參保的個人賬戶。改執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人員,其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予以計發補貼費。
四,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被判刑的,在服刑,勞動教養或被拘役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期滿後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准從申報續發的次月起發放,之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退休人員被管制,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其養老金按照判刑前的標准發放,在管制,緩刑或監外執行期間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期滿後的養老金調整按照本人執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定罪期間,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
㈤ 公職人員判刑後還有沒有退休金
公職人員判刑後還有退休金,根據規定對於退休的公職人員在職期間或者退休後觸犯刑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應該自判決生效之日的下個月起取消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刑期結束可恢復養老金待遇。相關法律法規對公職人員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公職人員更加應該嚴於律己、遵紀守法。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
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