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老三支柱是什麼
養老「三大支柱」也被稱為養老保險三大支柱。
第一支柱:法律強制的公共養老金。第一支柱一般是由政府法律強制實施的公共養老金計劃,旨在給退休人員提供最基本的養老保障,同時政府為公共養老金提供最終責任和保障。通常公共養老金採取的是現收前物陸現付制,由當期工作人口納稅融資支付給當期的退休人口作為養老金,體現現代社會資源的代際再分配。
第二支柱:企業個人共同繳費的職業養老金計劃。由慧頃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的職業養老金計劃在有些國家已經成為了養老金體系的主體。通常職業養老金計劃採取的是完全積累制,即由個人繳費和企業匹配進入個人賬戶成為養老金來源的主體,加上多年的累計投資收益最終成為給付的基礎,體現了精算平衡原理,能夠有效應對公共養老金不足和人口老齡化的加劇,並且職業養老金計劃也越來越多地由DB模式轉為DC模式。而該計劃在美國等國家是自願實施的,同時政府給予稅收優惠和政策引導,螞鉛同時也有部分國家是實施強制性的職業養老金計劃。
第三支柱:個人養老儲蓄計劃。第三支柱是基於個人意願和完全積累制的個人養老儲蓄計劃,由個人自願繳費,國家通常會給予稅收優惠,體現個人養老責任,能夠為老年生活提供更為豐厚的養老回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❷ 美國養老金制度是如何規定的
美國養老金制度❸ 美國的養老制度和中國的區別
和中國養老金制度不同的是,美國普通民眾在未退休前,可以拿部分養老金進行投資,例如投資於股票、基金、年金保險、債券等。而美國也有養老金雙軌制,公務員可以參加退休金計劃,工作年限越高養老金越高。
美國的養老金制度實際上是三根支柱,通過個人、企業共同籌建的養老保險基金。
第一支柱,是社會保障計劃。
通過社保稅的方式徵收個人繳納工資總額的6.2%,企業也承擔6.2%。
1.覆蓋面。社會保障計劃覆蓋美國94%的就業人員。這一點我們國家相差還是非常遠的,2018年末全國就業人員是7.7586億人,參保職工只有30104萬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是38%。
2.繳費和退休方式。美國的社保稅是強制徵收,但是也注重公平性。每繳納1130美元記點1%,一年最多積4%,如果積攢到40%才能夠辦理退休手續,也就是說最少需要繳費10年。美國設立最高交稅工資上限。我們國家是社保繳費基數是佔60%~300%基數之間,領取養老金繳費年限需要15年,以時間為准。
在美國稅務部門徵收體系已經完善了幾百年。稅務部門權力很大,要想拖欠國家的稅款,簡直是不可能的。「你可以躲得過警察,但是躲不過稅務官」。我國稅收征繳還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
3.美國的退休年齡是靈活的,62歲到70歲。早在1935年,美國就規定了65歲是老年人應該退休的年齡。20世紀50年代,美國設置最早退休年齡可以提前到62歲,不過相應的養老金水平要降低到70%。如果延遲退休,養老金水平也會提高,最高是132%。美國從2000年開始推行延遲退休政策,每年提高一個月左右,到2027年將領取全額養老金的退休年齡,從65歲延長到67歲。
根據2012年人社部的數據顯示,全國平均退休年齡只有53歲。如此差異的退休年齡,難怪我們的養老保險基金壓力非常大了。
4.待遇水平。計算養老金的時候,先要以35年最高收入總額或者實際繳費總額平均計算出每月收入,按照每月收入所屬的區間計算。
首先發放767美元的90%;如果每月收入在4624與767美元之間,則額外發放每月收入減767的32%;如果工資收入超出4624元那麼額外發放每月收入減4624的15%。養老金的最高水平是2605美元,每年都會變化。
第二支柱,是年金計劃。
實際上主要是公共部門退休金計劃(CSRS和FERS),還有僱主養老金計劃(401K)。這兩個養老金計劃在我們國家也有相應的特有名稱,分別叫做「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
第二支柱屬於補充養老金機制,可以劃分為待遇確定性和繳費確定性兩大類別,我國的兩種年金都屬於繳費確定型。
年金計劃覆蓋約美國就業人口的49%。在我國職業年金計劃覆蓋大約3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企業年金計劃覆蓋大約2300萬企業人員,但是我們國家的就業人員高達7.76億,覆蓋率只有6.9%。
第三支柱,是個人退休金計劃。
實際上主要是個人自己購買養老保險。2018年5月,我國在上海福建和蘇州工業園區試點實施稅延型養老保險制度,通過購買時免稅領取時繳稅的方式,將稅收延遲到未來。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叫做稅收免除型養老保險,在購買時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享受養老金時,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了。當然還是稅延型養老保險更劃算,不過僅僅適用於高收入的勞動者。
養老金積累的規模
美國養老金的積累是非常雄厚的。根據美國投資協會統計,截止2018年第三季度美國養老資產規模高達29.195萬億美元,相當於當年GDP的145%。
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的積累:2018年末只有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5萬億人民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結餘7250億人民幣,社保基金理事會儲備的風險准備金2萬億人民幣,企業年金累計結餘1.477萬億人民幣,累計不會超過1.5萬億美元。不過,我們國家房地產市場比較繁榮,總價值高達400萬億人民幣,老人們也可以通過以房養老方式獲得更多的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❹ 美國養老金計劃的基本形式
美國也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一樣,形成了三支柱的養老金體系。
一、第一支柱:聯邦社保基金
美國養老金第一支柱為聯邦社保基金,具體包括三個計劃:老年和遺屬保險 ( Old-Age and Survivors Insurance , OASI ) 、 傷 殘 保 險 ( Disability Insurance,DI)和補充性保障收入(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SSI)。
很多人將 OASI 和 DI 結合起來,以獲得合並的「OASDI」——老年、遺屬和傷殘信託基金儲備金。
目前聯邦社保基金資金的運作主要通過兩個獨立的信託基金:OASI 基金和 DI 基金分別投資運營。截至 2021 年聯邦社保基金總額為 萬億美蔽段元,其中 OASI 規模為 萬億美元,佔比 規模為 994 億美元,佔比 領取福利金的受益人數約 6523 萬。
二、第二支柱:僱主養老金計劃
僱主養老金計劃是美國養老金體系中規模最大的部分。19 世紀後期,為穩定員工,美國部分企業開始建立僱主養老金計劃,二戰後隨經濟發展而愈加壯大, 主要包括私營部門和政府僱主發起的養老金計劃。截至 2021 年,美國養老金 第二支柱總體規模 萬億美元,占總體養老金資產的比重為 是美國養老金體系中規模最大的一部分。
通常第二支柱職業養老金計劃有兩種模式。根據資金的運作與給付方式的不同,職業養老金基本可以分為確定給付型計劃(Defined-benefit plan,DB) 和確定繳費型計劃(Defined-contribution plan,DC)兩類。其主要區別為:
1)DB 計劃下僱主保證雇員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數目按照實現約定發放,因此雇員可以獲得穩定收益;DC 計劃參與者每月上繳確定金額,退休後領取的金額視投資收益而定,風險和不確定性相對較大。
2)DB 計劃由僱主為雇員設立統一賬戶,一旦雇員離職後轉換賬戶流程較為繁瑣;DC 計劃建立個人繳費賬戶,工作的變動不影響日後養老金提取。
DB 模式曾是主要模式,但隨著 DB 計劃成本逐年上漲,企業負擔加重,推行稅收優惠蘆並畝的 DC 計劃逐步陪森取代了 DB 計劃,成為目前美國養老金第二支柱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截至 2021 年,美國 DC 計劃資產規模達 萬億美元,占僱主養老金計劃的比例由 1987 年的 增至 2021 年的 三、第三支柱:個人退休儲蓄賬戶
個人退休儲蓄賬戶(Indivial Retirement Account,IRA)是美國於 1974 年根據《職工退休收入保障法》設立的第三支柱個人儲蓄計劃,該計劃與 DC 計劃同樣享受稅收遞延的優惠,其目的在於鼓勵個人通過自願儲蓄的形式為退休後儲備養老財富,是一種補充養老計劃。
截至 2021 年,IRA 資產總額已達 萬億美元,佔美國 GDP 比重的 計劃主要包含傳統型(traditional IRAs)、羅斯型(Roth IRAs)以及僱主發起型(Employersponsored)三種,其中僱主發起型進一步分為 SEP 型、SAR-SEP 型、簡單型共三個計劃類型。從規模上看,截至 2021 年傳統型 IRA 佔比為 在 IRA 計劃中規模佔比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