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金檔次劃分
現在不少人都非常重視養老保險配置的問題,想要完善個人的養老保險規劃的話,配置基礎養老保險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大家都會比較關系具體的繳費情況、繳費要求、領取到的養老金的額度扥等,下面就通過文章分享了解下養老保險分幾個檔次,看看我們余檔的具體的養老金申領情況吧!
一、養老保險分幾個檔次
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共有12個。
不過不同的地區的檔次設定是不同的,具體跟參保人所在的地區相關,不同的地區是有區域化的標准差異的,比如在一些經濟水平相對落後的區域,我們繳納養老保險可以選擇的檔次最低為100元,最高為2000元,對應的繳費檔次的選擇還有200元、500元、1000元、1200元等等,但是一些經濟水平更發放的區域,繳費檔次也相應更高。
它們對應的最低繳費標准為200元每年,也是按照12個繳費檔次劃分的,最高的繳費標准為5000元每年,相應的繳費檔次的選擇還有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等等,要看具體的社保情況。
二、養老保險選擇哪個檔次好
養老保險繳費檔次的選擇是非常靈活的,不同的參保人適合的繳費檔次肯定不同,就拿每年100元來說,我們這樣繳費的話肯定是「劃算的」因為通過一兩型坦年就可以「回本」了,但是實際的養老待遇品質肯定是不高的,因為只能每月只能發放一百左右,肯定是不能滿足養老必要需求的。
小編建議大家選擇合適自己的繳費檔次,是對應的養老金發放額度能匹配我們的最低養老待遇需求的,或者是有基礎的條件下,配置最高檔次,選擇2000元或者是5000元每年的繳費標准。
三、養老保險金能發多少
養老保險能發多少的問題,是可以通過統一的公式進行測算的,包含了兩個部分的額度,分別是:
1、個人賬戶養老保險金,是按照個人賬戶的累計金額/計發月數來計算的,這里的計發月數是有統一額度設定的,退休年齡(申請年齡)越低的計發月豎租亂數越高;
2、基礎養老保險金,是當地的社保養老規劃部門統一指定標准報審批之後執行發放的統一額度的,不同的繳費檔次對應的發放金額也是不同的。
以上就是全文整理的關於養老保險分幾個檔次的專題內容,大家所在區域不同的話,具體的養老繳費檔次約定是不同的,差異較大而且不同的人群適合的參保檔次的選擇也不一樣,一般會建議有經濟基礎的選擇最高檔的繳費,以確保未來的基礎養老待遇。
B. 養老金等級劃分
居民養老保險等級分為12檔: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僅限低保(含五保)家庭成員選擇。
一、養老保險等級都有什麼
居民養老保險等級分為12檔: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僅限低保(含五保)家庭成員選擇。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個人年繳費額或集體補助(含其他資助)均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對重度殘疾人,市、區(市)政府按500元的標准代繳不超過15年的養老保險費。
二、雙軌制的養老保險體系的規定
在主要的養老保險方式體系中,我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模式已基本成型,形成企業、個人、國家三者分擔的繳費模式;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大多延續上世紀50年代確立的退休制度,保留著個人無需繳費、財政撥付退休金的舊模式。
《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規定,新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基本與聘任制公務員養老保障標准相同,包括三部分: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保險的標准為繳費工資的18%,單位繳10%,個人繳8%;購買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繳費工資的1%,由單位繳納;考核合格的,由財政每月按月工資總額的8%(超過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按9%)繳交職業年金,待退休後領取。
三、養老保險的相關規定
按照繳費比例測算,新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月度養老金約為繳費工資的28%。
一位在福建省某市社保局工作的翁女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財商》記者表示:雙軌制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金一般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總額的70%~90%左右,教師為100%,不同省市根據經濟情況的不同略有調整,但大體不會相差太多。
而目前北京市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中個人繳費8%,企業繳納20%,若個人工資收入低於社平工資40%的,按4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社平工資4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最高不得高於社平工資的300%。
公開資料顯示,2011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6061元,月平均工資為4672元。2012年北京市對城鎮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作出調整,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4672元;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14016元;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1869元。
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顯示,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按照人均210元的標准進行調整,調整後月人均年養老金水平從每月2058元提高到2268元,增幅10。2%。與此同時,2011年北京市最低退休金標准為每月1100元。
我們國家對於養老保險等級大致分為12個檔次,其中最低的是100元,100元的檔次是低保和五保家庭的,除了100元的剩下的全是自己以前主動繳費,主動繳費越多老了之後得到的保險金就會越多。我們一定要了解相關的規定,因為每一個人都會有老的時候。
C. 養老金等級怎麼劃分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一共分為四個檔次,最低檔、一檔、二檔、三檔。根據參保人自主自願原則,無論是選擇哪一個檔次,只要連續繳納15年並且達到了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養老金。最低檔不得繳納低於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一檔不低於60%,二檔不低於80%,三檔不低於100%。也可以選擇個人繳費繳納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老金。
養老保險的基本種類
【1】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是按國家統一的法規政策強制建立和實施的社會保險制度。企業和職工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並辦理退休手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退休職工支付基本養老保險金(也稱「退休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
【2】企業補充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它居於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
【3】個人儲蓄
1、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中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由社會保險機構經辦的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主管部門制定具體方法,職工個人根據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按規定繳納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記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在有關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應按不低於或高於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以提倡和鼓勵職工個人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所得利息記入個人賬戶,本息一並歸職工個人所有。
2、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經批准退休後,憑個人賬戶將儲蓄性養老保險金一次總付或分次支付給本人。職工跨地區流動,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隨之轉移。職工未到退休年齡而死亡,記入個人賬戶的儲蓄性養老保險金應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D. 養老金的組成都是哪幾部分
法律分析: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就有四部分構成,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企業的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統籌養老金,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三十五條 社保繳納基數的具體確定方法,應分為兩類一是收入高於當地平均工資300%的,要以當地上年度平均工資的300%為基數繳納,二是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要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