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來年底年初,源企業退休人員都十分關注養老金能否上調,2005年以來,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已經連續十年上調,但是養老金上調同經濟發展,物價上漲水平,國家的財力有關。2015年養老金能否上調,有賴於國家的政策。在2005年之前,也有退休金好幾年不漲的情況。所以,養老金漲不漲還要看國家的政策。目前國家還沒有出台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調整方案。
2. 長春社保交滿15年每月領多少錢
以長春近15年為例,交滿15年共需136668元,其中計入個人賬戶余額為54667元。假如退休當年的社會平均工資是6000元,那麼每月能領1293.29元的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凱返=(6000+6000*1)/2*15*1%=900元,個人養乎顫老金=54667(這個是不含日後的利息) /139=393.29元。
如果舉例李大爺在退休前一年將繳費檔次從100%改交60%,標准為年繳6640.8元,那麼每月能領多少養老金呢?
因為歷年的繳費指數、個人賬戶的余額與繳費檔次相掛鉤,因此繳費檔次降低後,每個月領到的基數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也因此變少了。
基礎養老金=(6000+6000*0.97)/2*15*1%=886.5元,其中,歷年繳費指數0.97是根據前14按100%繳納,後一年按60%繳納計算得來的,具體計算公式為(14*1+1*0.6)/15=0.97;
個人養老金,按100%檔次參保15年,總費用為136668元,最後一年改交60%,標准為6640.8元,這樣計算下來15年總費用歲孫敗為136668-11068+6640.8=132241元。其中40%計入到個人賬戶,也就說在不計算利息的情況下,個人賬戶余額是52896元。那麼60歲退休每月能領個人養老金52896/139=380.55元。
3. 吉林長春市2015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是按工齡還是按繳納社保年限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財政廳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5〕17號
各市(洲)、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財政局,省直管各統籌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5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繳費36年(包含36年)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4年底本人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的1%。
(三)特殊調整。以下人員在上述調整標准基礎上,在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齡為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70元,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3、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縣(市、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4、工傷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99元的,按99元調整。
三、資金渠道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可參照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審批和發放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有用人單位或退休人員檔案管理機構填寫省統一制定的審批表,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機構負責按時足額發放。
五、工作要求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妥協操作。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密切配合,調度籌措資金,盡早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略)
4. 長春市社保退休人員養老金長多少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版知》規定,2015年12月底之前權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就是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最近以來,吉林省、長春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5. 吉林省事業單位2015年退休正科級能補發多少退休金
6000到8000元。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吉林省的事業單位2015年退休正科級公務員退休工資,每月領到的退休金在6000到8000元,養老金比例多。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
6. 長春市退休人員補貼政策
一般我們所說的退休金即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根據《長春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發放到位》中的通知,長春市養老金調整採用「定額調整 掛鉤調整 特殊調整」方式。7. 在長春市交個人養老金十五年2015年退休能開多少錢
退休金不是幾句話能算清的。
與繳費金額、總年限、退休年齡、地區社會平均工資 等因素有關。要細算。
一般,各地(以悶空企業職工為例)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其他津貼。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總額 除以 某個數字,這個數字按退休時的年齡決定。
退休年齡 數字(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設:60歲退休,退休時個人族兄賬戶里有695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 = 69500 / 139 = 500 元。
(2)基礎養老金。為繳費年數 乘以 1% 乘以 當兆罩襲地月工資(退休那一年的社會平均月工資)。
假設:當地月工資為4000元,繳費25年。
基礎養老金 = 25 * 1% * 4000 = 1000 元。
注意:這是假設一直按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繳費的,繳費高的話,1%這個數字會高,比如2%,繳費低的話,會不足1%,比如0.7%左右。
以上(1)和(2)舉例的情況下,兩項合計是1500元。
注意:一般是1992年才開始個人繳費的。1992年之前的工齡,只要有合同、檔案等證明,全部算做已經繳費,叫做視同繳費年限。
(3)其他少量津貼。
以上全部,構成退休第一個月的養老金。每年會上調一定比例,比如5%、10%等。
8. 2015年吉林省企業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多少就 39年工齡 增加養老金多少
吉林省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實施辦法: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80元;二、掛鉤調整:1、 繳費年限:25年以下每滿一年增加3.50元、26-30年每滿一年增加4元、31-35年每滿一年增加4.50元、36年以上每滿一年增加5元;五七工家屬工不參加繳費年限調整;2、 養老金絕對額調整:月增加額為2014年底本人統籌內養老金的1%;三、特殊調整:1、高齡人員:70-74周歲、每月增加70元;75-79周歲每月增加80元;80周歲以上每月增加90元;2、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未達到達到人均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足到當地退休養老金平均水平。3、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人員每月增加5元;4、工傷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額不足99元的,按99元調整
9. 吉林省交滿15年的低檔養老保險,退休後能領多少錢一個月
吉林省交滿15年的低檔養老保險,退休後能領800~1000元左右一個月。
個人建議:
養老保險繳納基數越高,所享受的退休福利待遇也就越高,退休工資的計算方法是根據你的工齡退休年齡退休地點社平工資,還有你個人賬戶里的錢有多少來進行計算的,你如果想要了解具體的數額,可以攜帶相關證件直接前往當地社保局進行咨詢,需要注意的是在社保中心查詢相關業務時,一定要確保本人的有關證件合理合法,如果將自己的合法證件借給他人使用的話,屬於違規操作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的。對於養老保險的領取來說,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勞動力以及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人,退休年齡為男性55周歲,女性45周歲。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9)長春退休養老金最新消息2015年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